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2-11 点击数:
简介: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袁xx故意伤害案辩护词(重伤案件缓刑案例)    被告人袁XX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张XX,并发展到同居。

二人相约

【菜科解读】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袁xx故意伤害案辩护词(重伤案件缓刑案例)    被告人袁XX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张XX,并发展到同居。

二人相约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结婚。

袁XX与丈夫离婚后净身出户,但张XX借口妻子反对,爽约。

袁XX自感上当,持刀将张XX妻子捅成重伤后自首。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本案在张家口晚报刊登,具有当地有较大影响。

重伤案件鲜有缓刑判例,希学生仔细研读。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袁XX亲属委托,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审理。

我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我仅就本案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

    一、 被告人有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    被告人在案发后当即报警,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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