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提取 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范围介绍
【菜科解读】
法律分析:
一、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1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2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徐州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徐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
职工个人: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
职工单位: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3。
公积金中心:审 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4。
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三、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怎么提取公积金徐州提取公积金方法: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3、管理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
5、提取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可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管理中心不得向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单体车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管理中心应当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缴存满6个月,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执行、未偿还政府借款等不良信用情况,并符合规定的提取原因。
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缴存时间的要求。
职工需要在徐州市连续缴存公积金至少6个月及以上才能申请提取。
二、信用记录方面的要求。
职工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被法院执行或者存在未偿还政府借款等严重不良信用情况。
三、提取原因符合规定。
根据徐州市的规定和国家政策,职工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住房、还房贷、购买商业性房产、支付医疗费用等特定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提取公积金的审批必须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职工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如果审核通过,职工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提取的公积金金额。
徐州提取公积金最高额度是多少?徐州市对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有规定,具体标准为职工名下符合购房条件的住房(或建设用地)购房贷款总额度,但不得超过个人账户公积金余额的80%。
此外,对于其他提取原因,徐州市也有相应的最高额度标准,具体可参考《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也需要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如果有疑问或者需要更多的帮助,职工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法律顾问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