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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回忆042,北京的凶宅鬼楼,从劲松到万柳,30年的凶宅历史

作者:菜叶 时间:2024-08-08 03:26

简介: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本系列只是回忆,钩沉北京20多年来的楼市片段。 随笔而已,既不映射现实,也不预测未来。 楼市的历史有点儿特殊,总能让人感觉庆幸或后悔。 但这就对了,所谓普通人的生活,就是一次次的侥幸和错失机会嘛。 后悔也好,庆幸也罢,往事就在这里。 一、

【菜叶百科解读】

京房回忆042,北京的凶宅鬼楼,从劲松到万柳,30年的凶宅历史

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本系列只是回忆,钩沉北京20多年来的楼市片段。

随笔而已,既不映射现实,也不预测未来。

楼市的历史有点儿特殊,总能让人感觉庆幸或后悔。

但这就对了,所谓普通人的生活,就是一次次的侥幸和错失机会嘛。

后悔也好,庆幸也罢,往事就在这里。

一、

有人来咨询一件事,问凶宅的,但弄得我哭笑不得。

说他是业主,把房子租给了老小一家子。

今年眼看快到期了,他想涨点儿租金,于是去跟租客商量。

但租客说,他家老太太去年在房中摔倒,受伤很重,没多长时间去世了。

这都没告诉业主,也没要赔偿。

今年就不涨房租了行不行?

这业主没当场答应,然后就来问我了,说能不能向租户要赔偿,以这套房成为凶宅的理由,打官司会不会赢?

我听的简直都毁三观了,还有这样的房东?人家甭管是不是真的在这房子摔伤的,反正去世了,没来找茬儿就行了,真要碰上个讹人的指不定多麻烦呢。

现在是人家没提,你倒想去告他,那肯定是得不偿失啊。

老人摔伤去世,既然没找你,那大概率邻居物业什么的都不知道,这房子也就跟没出过事儿一样,以后是租是卖都正常。

可如果你去找事儿,甚至打官司,那很可能就尽人皆知了,这房子不是凶宅也成了凶宅了。

出租容易惹麻烦,卖的话也必须打折。

8折正常,就按500万一套还100万的损失呢,可你能要到这么多赔偿吗?

而且,打官司索赔有个过错原则,得证明人家犯错了才行。

可老太太估计是自己摔倒的,能算过错吗?如果不能那就是普通的不小心,凭什么让人家赔你啊?就算是法官犯迷糊,认可这是凶宅了,让他们赔偿。

可老太太是主要责任人,既然已经去世,找谁要赔偿?就算名下有些资产,有可能达到百万吗,这有这么多钱还租你的房干嘛,直接支援儿子买房好不好?

所以说,如果去告人家租户,大概率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仅把自己房子的名声搞坏了,还什么好处都得不到。

二、

我说这些是有案例支撑的。

大概是前几年,2015年左右,通州发生了一起案子。

某人在某小区租了一套一居室,让保姆在这里照顾自己瘫痪的父亲,自己不住,只是时不时的来探望。

但也不知为什么,某天这个保姆用斧子把老父亲给劈死了,然后自己也在屋里自缢身亡。

谁也说不清事情的缘由,据邻居说反正这保姆对待老爷子照顾的不太好,可能是被提出不满了。

再加上这保姆正在闹离婚,家里老人也刚去世,估计是心情不好吧,于是发泄情绪闹出了人命案。

但她自己也死了,也肯定没什么财产,能怎样呢?

可是,房东不干了,因为这房子成了尽人皆知的凶者,以后肯定没法租了,出售的话也要打折。

于是,房东把租户和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成为凶宅的房产贬值费50万。

但法院认为,首先是过错原则,这起案子的犯罪人是保姆,与老人的儿子,也就是租房人无关。

其次,所谓的凶宅不是法律概念,是封建迷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

第三、房价高低是市场行为,谁也不能准确预测房产价值,所以不能据此来索赔。

最终宣判,驳回了房东的全部诉求。

所以说,房东最好是找靠谱儿的租客,尽量别租给老人。

这不是道德的问题,就是避免麻烦。

甭说瘫痪的老人了,只要是老人就应该小心。

哪怕人家不是在你房子出了意外,就是自然去世,这房子的租售也有可能受影响的。

北京之所以老人不好租到房子,就是因为房东们都怕惹麻烦。

三、

但这是往出租房,如果是买房遇到凶宅就另说了。

通州这起房东索赔的案子之所以发生,估计是受了前一年,也就是2014年芍药居凶宅退房案的影响和启发。

那年是有人给孩子买房,结婚当婚房的。

结果办完了手续一开始装修,刮掉墙皮后发现里面全是黑的,是着过火的痕迹,挺吓人。

一问邻居才知道,原来这间房发生过火灾,男主人遇难了。

那这买房人就不干了,花好几百万正常价格买的房竟然是凶宅?于是把中介和卖房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房并赔偿。

中介赶紧撇清关系,说当时已经要求卖房人签了承诺书,确认没有发生不好的事情。

卖房人则辩称这不是刑事案和自杀,而是意外,所以不算凶宅。

最后法院是判决退房了,撤销合同,还判赔各项损失。

理由是违背了公序良俗,隐瞒重大瑕疵等等,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意思。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的反响很大,之前也有这种事儿,基本都是私下解决的,因为都觉得凶宅不被法律承认,也不好定义内容和边界。

从信仰上讲,中国也是反对封建迷信的,连影视里的动物在解放后都不许成精了,那花钱打官司也白费。

但从此之后就不同了,既然有了先例,那无论哪方都得重视起来了。

尤其是中介,立刻就建立了凶宅库,据说没用多久就搜集了1000多条信息,也就是北京至少有千套以上曾经交易过的凶宅。

四、

其实凶宅这个词很早在北京就有了,但最早的是鬼楼,基本都是无人居住的或者烂尾楼,还有就是老宅子什么的。

比如最早的劲松鬼楼、东直门鬼楼,还有什么美术馆后街、北医三院、革新里、柳荫街什么的,多了去了,其实都是谣言。

最著名的就是朝内81号了,连带着斜对面的豪森公寓(朝阳首府)都成鬼楼了。

最早的凶宅交易纠纷有可能是2003年发生的,之所以我记得清楚,是因为那年北京发生一起大案。

大概是秋天,在通州宋庄的一个村子里。

一户人家在几年里陆续失踪了5个人,包括老两口和俩儿子一个孙子。

也奇了怪了,竟然没引起警方重视。

之所以案发,后来最后一个被杀时没埋藏好尸体,被邻居发现了。

然后抓住了他家的三儿子,原来全家都是被他杀的,真是一起怪案子。

这事儿被报道之后,正在大家讨论事件的恶劣程度时,同事说他有个搞艺术的朋友,问如果买这套凶宅的话会便宜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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