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嗜血狗群如野狼?咬死上百动物令居民担忧

【菜科解读】
最近美国华盛顿州北部斯波坎市以北的鹿园镇有一群“嗜血”狗频频袭击其他动物,在过去数月里已经咬死了大约100只动物,而当地的执法部门和“搜狗”志愿者对此也束手无策。
鹿园镇所属的斯蒂文斯县(stevens)代理行政长官拉文尼 韦伯说:“我们几乎不可能判断它们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也没有人出来‘认领’这些狗。
”从今年3月下旬起,这群狗就开始在鹿园镇西部的山谷“行凶”。
6月7日晚,它们刚刚咬死了一头350磅(约合159公斤)的美洲驼,此外还袭击了山羊等其他牲畜。
警察和志愿者在搜捕狗群的过程中成效甚微,因为它们一般只有夜间才出来行动。
韦伯说:“我们白天只见过它们一两次。
”从一位市民拍到的几张照片上看,这群狗可能总共四五只,但尚不知道它们的品种,也不清楚是野狗还是家畜。
虽然目前还没有人遭到它们的攻击,但是华盛顿州政府警告市民采取措施保护家人和家畜的安全,因为狗群似乎是以咬死动物为乐,而不是为了果腹。
韦伯在采访中谈道:“这群狗是为了杀害而杀害,如果它们碰上了小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从上世纪70年代起就在县政府工作,但从未遇到过类似问题。
仅从这次狗群咬死动物的数量来看就能称之为‘重大事件’了。
”
鹿园镇居民特玛 戴维斯表示,邻居都很担心上下学路上的孩子们会遭遇不测。
刘桃枝原本是低贱奴仆,为什么会成为一代嗜血杀手?
那时,他地位低贱,是个苍头奴,说白了就是高欢的奴仆,跟着高欢上阵,拉着他的战马。
开打了,高欢喊一声,“马来”,这个苍头奴就拉过马,交给高欢。
总之,那时的历史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不久,高欢死了,长子接过权杖。
刘桃枝也跟着高澄,担任警卫工作。
此时,刘桃枝的地位还不惹眼,但他已经获得了高澄的欢心。
当时有个相师,据说十分灵验。
那人是个盲人,看相不看人,只听声音就能说得头头是道,比什么隔空取物的王大师牛多了。
相师相了一些人后,说得都很准,他听了刘桃枝的声音却一愣,许久之后断言:“王侯将相,多死其手。
譬如鹰犬,为人所使。
” 高澄听了有些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警卫员怎么会如此厉害,会让王侯将相死于其手?大家听了也都哈哈大笑。
在他们的眼中,这个警卫确实有一把力气,也有点儿功夫,其余的都和常人无异,智商甚至比常人还不如,怎么可能会要了他们的命? 可是,几年后,当刘桃枝提着刀子走向他们的时候,他们的脑袋真的就如滚瓜一般。
北齐的江山最后也被他一刀斩落。
刘桃枝成为铁血杀手是有一个过程的。
在高欢、高澄时代,他都形同警卫,在主子身后亦步亦趋,。
等高澄死了,二弟上台,刘桃枝才迈出了杀手最关键的一步。
高洋一脚踢开东魏皇帝,自己称帝,就是北齐的文宣帝。
他有点儿神经质,爱酗酒,而且一旦喝酒,就爱杀人,以至于大臣们在他酒后都没人敢靠近他,就弄些监狱里的死囚放在他身边,让他随便杀。
他爱杀人,也爱杀自己的部下。
大臣高德政和他关系较好,人也正直,每次看到他喝酒杀人就伏在地上抱着他的腿大哭,说:“皇上,你说你不喝酒了,可越喝越厉害,杀人也杀得越厉害,这可如何是好啊?”高洋很烦,对大家道:“这个高德政经常教训我,这还行啊?” 高德政怕了,忙躲在家里,假装有病,不再上朝。
高洋想试探一下这小子是不是哄自己,便下了道圣旨,让高德政出京做官。
高德政一听,终于可以出京,可以远离这个杀人魔王了,高高兴兴地就进宫来道谢。
高洋气坏了,吼道:“听说你病了,我给你针灸一下!”说完,他拿起刀子就往高德政身上乱刺。
他自己刺还不过瘾,又让刘桃枝去剁高德政的脚趾。
刘桃枝傻眼了,拿着刀不敢动手。
高洋指着刘桃枝,狠狠地说道:“你不干,你的脑袋就要掉了!”说完,他自己拿着刀子,准备亲自动手。
刘桃枝一见,忙拿了刀子扑下去,一刀下去,斩下高德政三根脚趾。
这次动手对刘桃枝来说意义重大。
当然,最后,高德政不是他杀的,是高洋命令武士斩杀的。
可刘桃枝毕竟动刀了。
在此之前,他还有点儿人性。
随着高洋那“你不杀人你就去死”的威胁,这一刀下去,刘桃枝的人性便逐渐泯灭了。
刘桃枝第二次出手的对象,是高洋的两个弟弟。
此时的高洋已经彻底疯狂,他对杀犯人、杀大臣已经觉得乏味了,目光便扫向了自己的兄弟。
他下令把三弟和七弟抓起来,原因很简单。
高洋小时候爱哭,大男生的鼻涕流得老长。
小暖男三弟很关心他,看见了,就训斥高洋的仆人:“我二哥鼻涕流那么长,你也不给擦擦。
” 高洋做了皇帝,以为这是老弟过去对自己的大不敬。
再者,高洋爱喝酒杀人,三弟却说他是“因酒败德”,也让高洋不满。
至于七弟进入监狱,理由更是荒唐透顶:“漆”和“七”谐音,在高洋看来,七弟的心就像漆那样黑。
所以,两个弟弟莫名其妙地被抓,而且被关在一个铁笼中,吃喝拉撒都在一起。
高洋这个变态狂有一天高兴了,带着一群人去看自己的两个弟弟。
他站在笼子外唱歌,让两位弟弟在里面相和。
两人又惊又怕,歌声颤抖。
高洋有点儿不忍,准备放他们出来。
他的另一个弟弟在旁边很腹黑地说道:“猛兽安可出穴?” 高洋的神经质又发作了,他从武士手里要了一杆槊,闪电般刺向三弟,然后回头瞪了刘桃枝一眼。
刘桃枝知道这个杀人狂的意思,于是他也抄过一根长槊,对着两位王爷乱刺。
谁知对方功夫了得,抓住那跟槊,随手折断。
如果今天他自己杀不死这两位,自己肯定得死。
刘桃枝急了,命令武士用柴草塞住笼子的四周,点着火,准备烧死他们。
火灭后,人们抬出两具焦炭一样的尸体,“天下为之痛心”。
而北齐的恶魔杀手刘桃枝也在这一天横空出世。
文宣帝高洋在神经兮兮中终于一命呜呼,整个北齐宫廷内外都长长松了口气,觉得一个离开了这个世界,自己的性命有保障了。
可是大家错了,一个魔王死去,另一个魔王到来了。
两年之后,那个劝高洋杀死三弟、七弟的高湛登基了,他就是北齐武成帝。
武成帝特别爱杀人,尤其爱杀宗室,不过都是亲自动手,不太动用刘桃枝。
这让刚刚修炼成特务杀手的刘桃枝手痒痒,却又。
好在,这个人渣不久也死了。
他的儿子即位,因为是北齐亡国之君,所以被称为后主。
后主年轻,朝政由老妈胡太后掌管。
胡太后用自己的情人和士开做宰相,将朝堂弄得乌烟瘴气。
当时朝廷里威望最高的应当是高睿,武成帝的堂兄弟。
高睿功劳很大,人品又好,他带兵作战,时值盛暑,有人给他进冰水,他拒绝道:“士兵喝热水,我怎么能喝冰水?”这样的人自然受到士兵拥护,打仗时也百战百胜。
他任边镇将军时,内防外御,有条有理,士兵和平民都很安心。
对于胡太后和和士开的行为,高睿十分反感,多次责备,要求将和士开赶出朝廷。
胡太后摄于其威望,无奈地讨好他,赐他酒。
他却不饮,只道:“我是来说国家大事的,不是为了喝酒!” 胡太后眼光一冷,准备干掉他,便假借圣旨,召他入宫。
妻子劝阻,怕他遇害,高睿义正词严地说:“自古忠臣都是不顾身家性命的,国家社稷是大事,我要以死报效,岂能容胡太后这个妇人胡作非为,危及宗庙?”到了宫中,胡太后又为和士开求情,高睿还是坚决不答应,一定要让和士开出宫,去外地做官。
胡太后嘿嘿一笑,说,那就这样吧。
高睿一揖,转身离开宫廷。
他走入一条小巷时,冲出一群士兵,将他打倒捆了起来,为首的正是刘桃枝。
原来,刘桃枝早就奉命埋伏在此了。
他用绳子绞死了时年36岁的高睿。
高睿死去,朝廷折断了一根顶梁柱。
整个北齐大雾三日,朝野都为他感到冤屈和可惜。
刘桃枝没有可惜的感觉,因为他用高睿的尸体撑起了自己上升的官阶。
刘桃枝最利索的一次杀人工作是杀死。
因为高俨只有14岁,一个大力士来对付一个小男生,自然是手到擒来。
高俨是高纬的弟弟。
高纬残暴昏庸,高俨却属于政治早熟的人,很小时就看出高纬的无能,对他的屠夫老爹说:“阿兄懦,何能率左右?”到了高纬掌权时,朝政的糜烂无以复加。
高俨亲自弹劾并处死了为非作歹、无人能治的和士开,又剑指朝廷,瞄准高纬那后宫乱政的乳母和另一个奸臣,并带兵3000人,驻扎在延秋门。
这场危机被大将不费一兵一卒地顺利解决,毕竟高俨和手下士兵其实都是忠于朝廷的。
高俨也知道自己做得过分,乖乖被斛律光拉着,来到高纬面前,接受处罚。
高纬这下耀武扬威起来,拔出弟弟的刀,用刀环戳着弟弟的发辫,发泄自己的愤怒,也吐露出自己的杀机。
当时,他没下手,是为了表现自己的仁慈。
这种杀机不久就变成了现实。
可是高俨此后被胡太后护着,高纬无从下手,就撒谎说自己要和高俨出猎,早去早回,将高俨骗了出来。
高俨走到永巷,事先埋伏在这儿的杀手刘桃枝就跳了出来。
当时正是四更天,四周寂静无人。
刘桃枝反绑住高俨的双手,高俨急了,大声叫道:“希望你放了我,让我见见我母亲,还有我哥哥!”小男生凄惨的叫喊丝毫没有触动刘桃枝。
刘桃枝一声不吭,用衣服堵住高俨的嘴,用袍子把他的脑袋蒙着,就这样背到,“立杀之”,然后将他的尸体用席子一裹,埋在大明宫的地下。
高俨的封爵是琅琊王,又一位北齐亲王死在了这位堪称王爷杀手的刘桃枝手里。
高俨死后不久,当初平叛的将军斛律光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斛律光是北齐柱石,的周武帝一直对北齐却没有出兵,原因就是忌惮斛律光。
最后,北周大将设下反间计,派人制造出斛律光想要造反的舆论。
脑残皇帝高纬一听,杀机顿出,决定对斛律光下手。
执行人自然又是刘桃枝。
斛律光一死,北齐也走向了末路,不久就被周武帝灭掉。
周武帝祭祀斛律光时长叹:“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可杀人成瘾的高纬怎么能预料到这些? 国破后,高纬被带到长安,不久被杀。
至于北齐第一特务杀手刘桃枝则在历史上失去了踪迹。
他大概也是被杀了,因为周武帝那样的贤君是不需要这样的杀手的。
刘桃枝能成为一代嗜血杀手,是因为北齐历君都是嗜血之人,甚至是屠夫。
有这样的领导,就会有这样的下属。
刘桃枝之所以这样惨无人性,不过是因为他跟在了一批惨无人性的人渣君主旁边,日积月累,被熏陶、被逼迫出来的。
细说起来,其实这些君主才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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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父华盛顿本来也是一个奴隶主,手下曾有三个多个黑人奴隶
话说都是历史人物,总有一些黑料是能挖出来的。
首先,历录当中的华盛顿是一位大帅哥,尤其是年轻的时候,那可是青年才俊,还有过波多种马的称号,但是这个种马的意思跟我们现在理解的意思不一样,它纯粹是因为华盛顿的身材好。
华盛顿的家庭是比较富裕的农场主家庭,在华盛顿十一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过世了,留给了他十个黑奴,后来在他长大的过程中,属于他的黑奴越来越多,到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三十六个黑奴。
后来华盛顿娶了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寡妇玛莎,这名寡妇带着自己继承的巨额遗产和两个孩子就嫁给了华盛顿,于是华盛顿一跃成为了大富豪,不仅买了大片土地种植,还买了很多奴隶劳动,在美国独立之前,华盛顿已经有了大概二百左右的奴隶,这个时候他还是支持蓄奴的。
后来作为国父的华盛顿已经意识到奴隶制度对国家稳定存在着威胁,但是不同的州对奴隶制度的不同看法,华盛顿也没有勇气坚持站在哪边,所以他逃避了很多年。
不仅如此,他也还在继续享受着自己的奴隶为他服务。
直到华盛顿不再担任总统的时候,他的名下还有三百名奴隶。
直到他死后才在遗嘱中写到,让他的妻子过世后,把他名下的奴隶全部释放了,虽然看上去了挺善良的,但是还得妻子享受完奴隶的服侍之后呗,否则怎么不说在自己死后就释放?不过这个遗嘱出来后,他的妻子就赶紧释放了那些奴隶,因为她怕奴隶们为了早点解脱谋杀她……所以虽然遗嘱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在华盛顿死后就释放了奴隶。
这个举动还给他们夫妻俩带去了美名一个。
不过玛莎名下的奴隶却没有被释放,就算是在一八零二年,玛莎去世之后,她名下的奴隶也是被转赠给了她的,注意是“她”的孙子,因为那是玛莎和前夫的孙子,但是是由华盛顿夫妻俩养大的。
其实我们今天扒的黑料无非是华盛顿在蓄奴问题上的不作为,不过话说回来,华盛顿毕竟出生在蓄奴州,环境对一个人从小到大的影响是很难消除了,而且还是让他打废除奴隶制的头阵,也确实是为难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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