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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时间:2024-11-14来源:网络作者:小千点击数:
简介:

【菜科解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不仅仅可以买房,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比如说,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租房、父母给儿女购房、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等等。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二、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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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只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更新最新的贷款额度如下:

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个人为5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则家庭公积金最高度上调至120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则上调至60万。

如果是第二套房,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则为8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则只有40万元。

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则家庭和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

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四要素: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金额的倍数(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定的贷款额度。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家庭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4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总体来看,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对于房价来说已经非常低,纯公积金贷款根本不现实,在首套房贷利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通过公积金与商贷一起组合贷款降低月供压力是唯一的好处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详解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上海市居民参加的一项住房公积金制度,它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上海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详解,有助于帮助上海市居民更好地了解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以便更好地利用上海住房公积金。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参加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以上;


2. 申请人有实际需要,且满足提取条件;


3. 申请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4.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5. 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书符合要求。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准备提取申请书,并填写完整;


2. 申请人携带提取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3.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确认提取条件;


4.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提取款项;


5. 申请人收到提取款项后,按照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还款。


三、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提取条件;


2. 申请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3. 申请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要按照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还款;


4. 申请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提取金额的限制;


5. 申请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提取款项的使用范围。


四、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政策如下:


1.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的50%;


2.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金额不低于1000元;


3.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款项只能用于购买住房、缴纳住房贷款本息、缴纳住房租金、缴纳住房装修费用等;


4.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款项不能用于购买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


5.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款项不能用于购买汽车、摩托车等消费品。


五、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款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还款方式如下:


1. 申请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按照固定的金额进行还款;


2. 申请人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逐月递减;


3. 申请人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还款;


4. 申请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款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


5. 申请人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方式,提前还清所有款项,但需要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


六、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论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是上海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但申请人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按照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还款,才能够成功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有助于帮助上海市居民更好地了解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以便更好地利用上海住房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取:

1、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让用人单位进行核实,然后出具提取证明;

2、当事人应当拿着提取证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提取条件的,会准予提取,并且让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会不予提取,并且告知理由。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八条职工历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梁告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

第二十条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肢渣宽中的储存余额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且为提取人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或者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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