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殉夫为什么在晚明蔚然成风?明朝的烈女如何那么多

我们能够理解商人妇的精明,也可以欣赏闺秀的才华,但是很难弄懂节烈妇们普遍的执拗和迷信。
她们的言语匪夷所思,她们的
【菜科解读】
我们能够理解商人妇的精明,也可以欣赏闺秀的才华,但是很难弄懂节烈妇们普遍的执拗和迷信。
她们的言语匪夷所思,她们的行为更是骇人听闻。
这主要是因为:烈女节妇是被严重塑造的一个类型。
一是历史的塑造:作为旧秩序里的极品,烈女节妇是男权社会精心锻造出的妇德典型。
面对传统权威对女性群体的伦理构想,这些烈女节妇没有躬身自省,而是笃诚地践行贞节理想,甘为牺牲。
她们、一本正经。
二是文本的塑造。
很多节烈事迹本身就己经有捕风捉影之嫌,再经过尚激好奇者反复转述、渲染,更加使人不明就里。
《·列女传》中有一类“死而不瞑”的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烈女节妇们是怎样在文本的塑造中变得的,很多荒诞不经的故事居然被收入正史,成为凿凿史料。
1、 人殉在中国古代社会并不是什么怪事。
帝制之前的王朝时代,用活人去殉那些高贵的统治者,就曾经是非常普遍的社会风气。
现在每当我们要控诉所谓奴隶制的罪行时,也还保持着这样的习惯性动作:我们在文字周围附上某个出土墓室里的殉葬者图片,那些累累白骨帮助读者获得对过往野蛮政治最真切的体验。
但那时的人殉,若论起来起码也还是遭人唾弃和厌恶的,绝不会说有殉葬的人积极踊跃,而看客们激动兴奋的场面。
秦国人有黄鸟之哀,的也是憎恨始作俑者的。
然而,到了,人殉风气死灰复燃,这一次来势汹涌的殉葬风潮却以文明而看似和谐的面貌出现。
没有绳索,没有坑穴,也没有野蛮驱赶。
殉葬者不是低贱未开化的奴仆,而恰恰是一群地位不低并且深沐教化的女性。
这群女性把死节殉夫看作义之当然,看作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
她们怀揣着对经典烈女事迹的由衷叹慕和对女性贞节的无限信仰,凛然殉夫,蹈死而不顾——这正是烈女之最可怕的殉夫动机:从教育或伦理熏陶中发展而来的对贞节的自觉追求和宗教情绪。
杨升容是一位出嫁不到一年就以死殉夫的烈女。
她的父亲杨叔安为布政史。
王九思说杨升容在早年就从父兄那里听得古烈女事,这培养了她对贞节的信仰:“其父及诸兄为讲古烈女,至闻死节事,未尝不叹慕焉,而曰:何古今人不相及也。
”果然,在她的丈夫康生病死之后,她马上想到了从古人遗则,尽管她的父母公婆都表示反对,但她还是地殉了夫。
烈妇出身于两浙望族。
据说她的母亲就是一位品行出众的至孝之人,许氏曾经割股肉为母亲也就是查氏的外婆治病。
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查氏从小就获得了良好的妇德教育,她十三岁“诵孝经列女传,曲节从教,言动有法。
”后来在她的丈夫冯让伯病死之后,那些托言古人的贞节素材激励了她。
她一心求死。
墓志说就连房屋起了火查氏也毫无逃命的意思,她反而企求这大火能把自己赶快烧尽:“火至寝所,挥手谢救者: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今得死所矣。
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播。
靡灭岂不痛,根董幸相连。
我思古人,适获我心。
”在查氏看来,自己为丈夫而死是真的死得其所。
所以当她的儿子把她从火中背出来的时候,她非常不高兴。
后来,等到安排完让伯的丧事,她到底绝食而死。
这样的例子很多,那些出身于诗礼之家的女性,由于长期受到贞节观念的熏染,往往容易产生出对殉夫的崇高感和认同倾向,从而成为礼教之下自觉自愿的牺牲。
除了这种对贞节抽象的献身动机,烈女殉夫实际上还包含很多其他方面的促成原因:比如说逼婚、丧子、报夫恩等等。
宣节妇察觉到父母要把自己改嫁出去,登楼自尽。
周镒妻王烈妇,夫死不久,两个儿子又相继得麻疹夭折,烈妇于是自缢。
王汝贤妻不食殉夫,当初亲人出来制止她,她说:“往吾病疡几殆,夫子抚我曰:‘若死,我必不再娶。
’今者忍夫子独身地下乎?”任氏殉夫主要是出于情感基础上的报恩心理,而不只因为纯粹的贞节动机。
还有一类童养媳或初嫁妇殉夫的情况:幼年丧父母,依婆家以为生,十七岁时未婚而夫先病死,于是自经殉夫。
祁门程赛玉十六嫁汪良鹏,嫁一年而良鹏死,赛玉无子,于是绝食二十余日而殉夫。
李烈妇,四岁孤,七岁而母再嫁,寄食外舅氏家。
十七岁嫁李从规,嫁六十日而从规卒,韩氏于是在当晚自杀殉夫。
尽管墓志不可能再给出更多提示,但显然这些女性之所以殉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奈的客观现实,而非简单的贞节动机。
丈夫的早逝常使新妇陷入一种无依靠无未来的境地,面对巨大的生存和伦理压力她们只好选择用死来解决问题。
而所谓贞烈大义,那不过是执迷的世人加在烈女身后的道德光环。
2、 除了殉夫的烈女,更多的人活下来,熬成了节妇。
关于节妇的寡居生活状况,墓碑文的描述很多,主旨无外乎“苦节”二字。
“苦节”的重点自然在“节”,所以墓碑文不乏大量的道德铺陈。
有的篇章为了凸显节妇的坚贞,甚至不惜把她们写成是不以为苦反而似乎还的。
事实上,丧夫的痛楚、逼婚的威胁、经济的困窘、立孤的艰难,是大多数节妇普遍要面临的人生难题。
比如,来自于母家或婆家的逼婚威胁很大。
为了表示守志不二的决心,节妇们常常断发剺面、毁容自残。
有的据说是把丈夫的棺柩放到寝室内晨夕供奉,而有的干脆在墓旁结庐而居。
这些在如今看来略显夸张的行为方式,却确实反映了节妇们那时的弱势。
节妇,作为正统观念里的道德模范,却并不意味者她们就会在浮世人情中获得同等尊重与保护。
而她们能拿来抵抗再嫁命运的武器不过自我栽害和毁灭而己。
拒嫁之外,节妇还要保儿抚孤,这将是一个更加漫长和艰辛的过程。
这也往往就是节妇的人生主题,她们活着的全部寄托无非在于延续那一丝微弱的香火。
《明旌表节妇从祖母徐氏墓志铭》,节妇徐氏十九岁嫁钱顺理,嫁不足一年而顺理卒。
顺理无子,徐氏于是矢志守节,欲为亡夫立嗣。
十四年后,其夫兄生中子世显,过继给徐氏。
十几年后,世显又夭,“复抱其子谦贞”。
谦贞终得成立。
徐氏守节五十年而卒,五十年间为夫立嗣,子而复孙,辛苦遭逢。
大部分的节妇正如徐氏一般,她们用一生的悲苦换来了弱孤长成,宗祀永延。
再者,一般所称“苦节”主要指向的含义是绝欲少欢,即节妇在她的日常生活中弃绝人世的一切欲念和欢乐,严守礼仪,笃意贞节。
这被看成是节妇最理想的孀居状态,受到热烈称颂。
“毁容孀居,趾不踰序,声不彻帷,终其身不茹荤,不服玑翠,而萧然如比丘尼”;王节妇夫死而“净洗铅华,长斋佛前”;吴节妇“非冬夏更衣则不解带,凡五十余年”。
除了这种以生为死的,还有视死如归的。
据墓志的描述,很多节妇即使生了病也不治疗,在她们看来,能够尽快死去见到久违的丈夫,那将是最大的幸事。
宋节妇病重,“家人延诸医诊脉、进药,皆不受”;张节妇病危,“二子忧惧,请延医视之,孺人曰:‘吾恨不及为汝父荐棺,视若曹以至于今,亡亦晚矣。
岂其手尚可使人脉乎?’二子又请命工像之,孺人曰:‘吾幽居五十年,虽至亲不面,奈何面画工,且遗其像面后人乎?” 至于朝廷的旌表行为,对于节妇本身来说,不仅没有增加丝毫的欢愉,反而重新唤起满腹心酸。
正所谓:荣耀归族,心酸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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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萍乡灵活就业缴费标准个人交多少呢,个人是可以自己交社保的吗?
养老保险萍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档次可分为60%、70%、80%、90%、100%、150%、200%、250%、300%共计9个,60%对应的月缴费金额为:768元,70%对应的月缴费金额为:896元,90%对应的月缴费金额为:1024元。
对于暂按2023年度标准缴纳了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月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档次60%标准,则差额的部分需补齐。
医疗保险萍乡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1、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132.16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291.6元/年;2、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499.2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116.64元/年。
灵活就业社保与职工社保险种有什么不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费由个人全额承担职工社保则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为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险。
社保缴费档次一般何时可以改社保自己到底可不可以交?(2025/4/20)
一、社保缴费档次一般什么时候可以改?每年4、5月份更改社保缴费档次部分地区是,每年的4、5月份是社保缴费档次更改的时间窗口。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更改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缴费档次的更改每年通常只能进行一次,因此,需要更改的个人或单位应抓紧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申请。
二、个人可以交社保吗个人可以缴社保的。
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社保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但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是有户籍限制的。
1、未到达要求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本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区户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由本人申请经社保部门批准延长缴费的,也可办理灵活就业续保。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各地稍有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后视同缴纳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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