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出走之谜 那一夜是谁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5-11 点击数:
简介:

【菜科解读】

那一夜出走之谜。

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叫刘学保的人,在甘肃金昌地区做了一件轰动一时的事情。

当时,刘学保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友李世白,冒着生命危险炸毁了一辆公路运输车,结果却被诬陷为反革命分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然而,在狱中,刘学保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坚信自己是一名英雄,并且认为只要自己不死,就能为国家做贡献。

1、一个小司机出走之谜现在过的怎么样?

以后的以后 曲婉婷的 你看看是不是

2、有什么至今未破且鲜为人知的诡异案件?

我刚结婚的时候,因为单位里房子少,我们没有及时分配到房子,我和爱人就暂时被安排住在单位一栋筒子楼里。

这栋筒子楼是由企业建设初期的办公楼改造的。

这个筒子楼有六层,每层有大约三十多间房子,这些房子都是由原来的办公室改建的住家户。

有套间的,也有单间的,在每一层楼靠左边的楼头,都有一个公共卫生间、公用水房连厨房,还有一个公共洗澡房。

筒子楼里大多数住得都是像我和爱人这样的结完婚,又没有分上房子的企业员工。

有些员工嫌弃这里的条件不好,或者是结过婚又不急于合户的小两口,就把单位给自己分配的筒子楼租了出去,挣些外快。

因此,筒子楼里也住进了相当一部分外来人。

当时我和爱人住在一楼,我们住的是一大一小的套间,这在当时还算是条件不错的。

里间大的一间我和爱人作了卧室,外边小间我们当作吃饭的地方,由于外间太小,摆了个冰箱就满满当当的,于是我们把电视机就直接装在卧式,有时候睡觉前可以看会电视。

在我们这层楼里有四五户外来的租户。

有在筒子楼前摆摊修自行车的单身汉李森,有在附近小饭馆里干厨师和服务员的两口子张海和陈艳,这两口子当时也就三十多岁。

而最引入注目的就是住在我们隔壁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单身姑娘金灿。

金灿具体是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只是有时看见她早出晚归的,有时又整天不出门,一个人在屋里里看电视,金灿看电视的时候,声音放得大,整个楼道里都听得见。

因为金灿和我爱人年纪相仿,我们又住隔壁,所以金灿有时候会到我家里来找我爱人聊个天,或者借个日常用品什么的。

因此一来二往,我也与金灿混个脸熟。

之所以说金灿是个引人注目的女人,主要是金灿长得十分的漂亮,我说的这个漂亮主要是指金灿十分的性感,而且金灿非常爱打扮,浓妆艳抹不说,而且她整天穿得露皮露肉的,香水用得也十分得浓,只要她从屋里出来,整个楼道里都弥漫着金灿的香水味。

刚开始,我还以为金灿是那种没有正当职业,干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的女孩子。

但是,在她与我爱人聊天的过程中,我得知,金灿是个有正式工作的人,好像她就在我们附近一个电子厂打工,听她的意思好像工作还不错,是个经理的秘书什么的。

但这只是金灿的一面之词。

因为,从金灿的作息时间上来看,她极不正常,有时候她早早地就出门了,而且很晚才回来,因为,我们楼道里是那种老式的木板地,金灿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的高跟鞋把木板地踩得咚咚地山响,然后就是她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接着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嘭”的关门声。

而有的时候,金灿一两天都不下楼,除非她上厕所或者是饿得不行了,她才穿着件睡衣,蓬头垢面到公共卫生间里去,或者去厨房里下个清汤面条,然后,端着面条一面吃一面回房间。

毕竟楼道里还住着其他的住户,因为金灿做这此事不拘小节,引起一些人的不满。

比如说,金灿有时候在上班时的高峰期上卫生间,就穿着睡衣在楼道里进进出出,看得一些男人眼睛都直了。

但是,楼道里并不是全住的是男人,有些女人就开始对金灿不满意。

现在,我可以理解为,这是那些女人的嫉妒心在作怪。

金灿不仅打扮时髦,而且还喜欢和这些男人打情骂俏,口无遮拦,经常有些爱沾花惹草的男人,最喜欢往金灿身边凑,和金灿套近乎。

但是,这些男人的老婆就不愿意了,她们经常指桑骂槐在楼道里谩骂,说些十分难听的话。

其实明白人一听,这些女人骂得是谁。

然而,让大家非常诧异的是,金灿从来不还嘴,她照例和这些男人有说有笑,权当,那些说得难听话,就像放了个屁一样。

所以我们楼道里,许多女人背后都骂金灿是个不知廉耻的狐狸精。

然而,金灿也不是什么男人都会笑脸相迎。

像对李森、张海这样同是外来的租房,金灿一点好脸子都不会给他们。

有一次,金灿把李森告到了派出所,说李森在她洗澡的时候,偷看她。

为此李森还被派出所叫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

还有一天晚上,金灿在水房洗内衣,突然尿急,她就上了一趟卫生间,就是在这短短的几分钟的时间里,她的内衣、短裤和文胸不见了,气得金灿在楼道里骂人。

后来,金灿对我爱人说,她怀疑是张海偷了她的内衣。

因为,她在洗衣服的时候,看见张海在厨房里做饭。

等她从卫生间里出来,张海不见了,她的内衣也不见了。

在出事的前夕,楼道里的居民发现金灿经常领不同的男人回家。

如果是白天,金灿和男人一进门,就会把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大,人们就是想打探金灿和男人在屋里干什么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晚上,只要是金灿的高跟鞋在楼道里响起,人们就能从脚步声音中,判断出金灿是不是又领男人回家了。

金灿在晚上也不可能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她也害怕引起人们的不满。

于是,楼道里时常会弥漫出一种暧昧的味道,仔细一听,仿佛是一只夜莺在欢快地鸣叫。

出事的那天是个大雨天,而且还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

居民们一大早就忙着上班,谁也没有注意到金灿那紧闭的房门。

到了中午我们下班回家,就听到从金灿屋里传出来的巨大的电视机的声音。

有些吃完午饭也睡午觉的人,跑到金灿的门前敲门,想让金灿把电视声音关小一点。

然而,敲了半天的门,金灿在屋里也没有反应,敲门的人只好骂骂咧咧地走了。

谁知等到我们下午下班,金灿的电视声音还是很大,当时,大雨已经停了。

于是,有人就有些不情愿,又去敲金灿的门,然而屋里仍没有人回应。

这时,人们才感到不对劲,就报了案。

不一会,警察来了。

他们破门而入,发现金灿早已经死在了床上。

而那台电视还在开着。

后来,经侦查,金灿是被人掐死的。

而且更让人震惊的是,在相距金灿死去的12个小时的时间内,她遭到了三次男人的侵犯。

后来,我们楼道里的张海、李森都被叫到派出所问话,因为警察在李森的屋里搜出了金灿的内衣等物品,李森也承认,前一天傍晚,他正准备收摊的时候,看到金灿和一个男人从一辆小车上下来,看样子金灿是喝酒喝多了,是那个男人扶着她回了家。

李森心想着有好戏看了,于是,他就跑到金灿里的窗户外听墙根。

果然,那个男人把金灿放到床上后,就急不可耐地和金灿亲热起来。

结果连窗帘都忘记了拉紧。

而屋内的一切让李森看得真真切切。

后来,下起了大雨,李森就回了家。

回到家后的李森就把自己的门打开了一条缝,时刻关注着金灿家的动静。

不一会,那个男人从金灿家走来了,他注意到那个男人可能对金灿家里不熟悉,并没有把房门关严实,那种锁是要把把手压一下的。

李森心里一阵暗喜,他想着等到金灿睡着了,自己再到金灿屋里看一看。

正想着,突然他看见一个人影,闪进了金灿家,金灿家被人捷足先登了。

就那样李灿眼巴巴等了好一会儿,他也没有见那个人从金灿屋里出来。

于是他只好作罢了,第二天由于雨一直没有停。

李森就在屋里睡大头觉,正睡着,他突然被金灿屋里的电视声音吵醒。

他猜测,金灿屋里是不是又来男人了。

不过,金灿的内衣确实是他拿的,那天,趁金灿洗衣服上厕所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走了金灿的内衣。

而那时,张海早就做好饭回屋里了。

张海之所以被警察找到问话。

是他的老婆陈艳告的状。

陈艳说张海对金灿有些神不守舍了。

每次两口子亲热时,张海嘴里都叫着“X金灿”,这让陈艳痛不欲生。

而且出事那天,张海确实去过金灿家,张海也像李森那样,时刻盯着金灿的一举一动,结果等到那个男人一走,他就闪进了金灿家,而且他关了灯,就占了金灿的便宜。

半醉半醒的金灿还以为是先前那个男人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呢。

完事后,张海就回了家,临走前,他还听到金灿说:宋总,你慢走啊。

所以,张海走的时候,金灿还是活着的呢。

后来,那个宋总也找到了,他也承认了与金灿的事,但他坚决否认自己掐死金灿。

那又是谁掐死了金灿,并把她家的电视打开了的。

看来,绝对是这个楼道里熟悉金灿生活规律的人干的。

哪他或都她,又是谁呢?后来,案子告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金灿是被一个女人掐死的,而且这个女人还伪造了现场。

因为,这个女人想和自己的男人离婚,但男人死活不同意,于是她故意找个机会留下了男人体内的液体,装在瓶子里,带在身上。

那一天,她趁着楼里大多数人都去上班的机会,骗开了金灿的门,然后掐死了金灿,并把自己男人的液体倒进了金灿的体内,然后打开了电视,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回了家。

这个女人就是陈艳。

一个女会计下火车回家,在一楼的楼道里被人杀害。

20年案子至今没破。

这是我朋友给我讲的一件真实发生的案件。

2002年,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当时他们公司在银行有一个专管员小蒋,就是他们公司贷款的所有事项,都要跟这个专管员小蒋办理。

小蒋当年40出头,妻子李梅跟他同岁。

2002年,李梅在一家燃料公司做会计。

那是冬天的一个晚上,李梅去省城开会,做下午的火车回来的,到家时候应该晚上8点多钟了。

东北的小城,冬天四五点天就黑了。

晚上八点,城市里有些街道就暗下里。

过去街道上路灯没有这么多,也不会都亮起来,不像现在,我们的小城已经是不夜城,20年前,有些街道一到夜里,就黑咕隆咚的。

李梅当晚下了火车,就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当年,他们家的住房就在银行家属楼里,地址就是银行对面的那栋楼。

那栋楼把道边,没有围栏,出租车停到路边,李梅就下车了。

出租车就滴地一声开走了。

李梅当时拿着一个小皮包,就是当年那种女士的坤包,挺时髦的,一般女人都用这种小包装钱和钥匙。

李梅裹紧大衣,手里拿着这个小包,就匆匆地在夜晚的寒风里,走进了宿舍楼。

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刚走近宿舍楼的一楼,还没走上几个台阶,就被人用一根铁棍袭击了她的后脑,她只觉得一阵剧痛,惨叫了一声,在倒下时,她看到一个人影在她面前晃动。

那个人影看到李梅倒下了,就伸手去拿李梅手里的坤包。

李梅脑子里当时肯定还有意识,所以她攥紧了坤包,不松手,来人用力地抢夺坤包,李梅还是不松手。

那人就举起铁棍,一下下地用力地击打李梅的头部。

在李梅丧失意识之前,她下意识地伸手往面前逼近的黑影身上抓了一把。

随后她就倒下去了。

李梅家住在三楼。

也许是她的惨叫声惊动了楼上,也许是丈夫小蒋看到火车到小城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还没见妻子李梅回来,他就想下楼去看看,没想到刚走到一楼,就看到楼梯上一个人倒卧在血泊里。

小蒋吓了一跳,楼道里的声控灯亮了,他借着灯光,才发现倒在血泊中的人是他的妻子。

他急忙叫喊妻子,但李梅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小蒋赶紧打了120,又急忙报警。

医院的救护车先到的,医生检查了李梅的伤势,发现她头部多次遭到钝物的重击,已经没有生命特征。

随即,警方也来到现场,拍了很多照片,随后把李梅的尸体拉走了,法医要进一步检查。

警方随后把小蒋也叫到警局,询问他妻子有没有仇人,有没有得罪人,还询问小蒋和妻子之间有没有感情纠纷。

警察的询问,让小蒋堕入了回忆里,回忆里有甜蜜,也有痛苦。

小蒋和李梅是同学。

当年,小蒋初中毕业,考上小城的财贸专科学校,念了三年。

李梅就是小蒋财贸学校的同学。

小蒋上学不久,学校周末在食堂组织舞会,当时小蒋不会跳舞,被同寝室的哥们硬拉去食堂的。

没想到,小蒋这次却结识了李梅。

李梅会跳舞,看到高大帅气的小蒋,就主动邀请小蒋跳舞。

小蒋说他不会跳舞,李梅就教小蒋跳舞,两人从此结识,互相吸引,谈起了恋爱。

小蒋和李梅毕业后,都在小城里分到不错的工作。

小蒋分到银行工作,李梅到了一家燃料公司做会计。

两人参加工作后不长时间,他们就有情人终成眷属,结婚了。

后来,他们生下一个儿子。

小蒋的父亲原先是银行的领导,后来退休了,小蒋在银行的工作就停滞不前,没有再升迁。

李梅到了燃料公司之后,工作很努力,几年后,李梅就升为公司的财务经理,受到领导的重视和提拔。

李梅当了财务经理之后,跟领导出差的机会就多了,后来,就有人传言,说李梅和领导关系非同一般。

甚至小蒋还接到过匿名信,信里写得很详细,甚至写了李梅和领导每一次出差住的宾馆,什么时间入住的,什么时间回到小城的,都写得特别详细。

小蒋没有去查证这些事,他嫌磕碜。

要是去查这件事,大家就都知道他的老婆跟了别人,给他戴了绿帽子。

他曾经询问过妻子李梅,李梅当然没有承认这件事。

小蒋也曾经想过和李梅离婚,可是,孩子是无辜的,两个人要是离婚后,对孩子伤害太大了。

李梅也很顾家,她发了奖金,都花在孩子和小蒋身上。

小蒋后来想开了,先等孩子长大,等孩子考上大学再离婚。

2002年,小蒋和李梅的儿子刚上高一,李梅就在家门前的楼道里被害了。

警方调查了李梅的社会关系,发现李梅和他的领导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李梅当天坤包里有4000多块钱,全部被抢走。

警方认为李梅被害有几条线索,第一是仇杀,第二是情杀,第三是流窜犯临时起的杀心。

仇杀:警方在李梅的人际关系里调查走访,发现李梅至少有三个关系不好的人,其中有一个女人,两个男人。

女人就是领导的妻子,得知自己丈夫和李梅有染后,她曾经找过李梅,打了李梅两个耳光。

这是公司里上下都知道的。

公司里的两个男人跟李梅关系不好,是因为李梅这个女人工作很认真,她发现这两个男人在账上做文章,就汇报给领导了,领导查处了这两个人。

这两个男人就因此恨李梅。

其中一个男人,就是给小蒋写匿名信,说李梅跟领导相好的那个人。

警方经过严密地排查,发现三个人都没有作案时间,都有不在场的证明。

情杀:警方又开始调查跟李梅有男女之情的人。

一个就是李梅的丈夫小蒋,一个就是李梅的领导。

李梅的领导没有作案时间,当天晚上,李梅的领导在省城宾馆住下了,因为有些事情还没处理完。

李梅是自己回来的。

警方又调查了小蒋。

发现小蒋有作案时间,并且在案发时间,小蒋也没有证人。

况且,小蒋有作案动机。

警方还走访了小蒋家的邻居,邻居说,听到过小蒋和李梅两口子吵架,经常吵得挺凶,小蒋还打过李梅。

一个女邻居说:“有一次看到李梅鼻梁子和眼眶青了两块,肯定是小蒋打李梅了。

有了邻居的证词,小蒋杀害自己妻子李梅的嫌疑就更大了。

警方就把小蒋扣在局里了。

不过,这时候,案情又有了转机:法医出了一份报告,说李梅的手指甲里留有嫌疑人的皮屑。

警方就把李梅指甲里的皮屑采到的数据和小蒋的数据对比,结果比对不成功,小蒋就被排除了嫌疑。

案件就此拖了下来,一直没有找到真凶。

当年路上也没有监控,小区里更没有监控,所以,真凶至今逍遥法外,李梅惨死,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破案。

我朋友跟我讲完这个案子,我随后又询问了小蒋后来的生活。

小蒋这个人,说句实话,他这个人很不地道。

李梅去世后的第三年,小蒋和李梅的儿子考上大学了,小蒋就娶了一个四川的女人,这个女人是个生意人,做生意很有一套,两人婚后生活似乎很甜蜜,很幸福。

在小蒋结婚时,曾经有人说过,小蒋可能杀害了李梅,就为了娶这个四川女人。

但是我朋友说,小蒋没有杀人的胆子,况且那个时候他好像也不认识这个四川女人。

也就是说,小蒋和四川女人结识并相恋,都是李梅去世之后的事情。

又过了两年,小蒋这个人就忽然失踪了。

我朋友当年还撒下人马去寻找小蒋,但怎么找都没有找到。

我朋友为啥要找小蒋呢?因为小蒋骗了他,要不说小蒋这个人不地道呢!

小蒋当年介绍一个生意人和我朋友公司的老总认识了,这个生意人从公司里拿走了一批货,这批货价值10万多块钱,当时是小蒋做的担保,公司老总让那个生意人把货拿走了。

因为当时公司也是有求于小蒋贷款呢,所以,就给了小蒋这个人情。

但是两年过去了,这批货一分钱都没有收回来。

公司老总就责成朋友要这笔烂账。

我朋友跟小蒋要了两次,小蒋开始说:“那个家伙找不到了,手机停机了,那你说,他跑了,我也还不上你们公司的钱呢。

等后来,我朋友再找小蒋要账,小蒋竟然无耻地说:“是你们公司的货,又不是你个人的货,你就睁一眼闭一眼得了,那么较真干啥呀?钱拿回来也到不了你的口袋?”

再后来,小蒋就失踪了。

朋友去小蒋的父母家找过小蒋,甚至还去小蒋儿子的大学校园里询问过小蒋的儿子,但小蒋的儿子说,没见过他老爸,每年的学费,都是奶奶给他的。

公司后来报警了,警方调查时,发现小蒋竟然涉嫌好几起诈骗,我朋友所在的公司被小蒋骗的这次,是涉案金额最少的一次。

开始,我朋友经常去警局询问这件事,但后来一直没有小蒋的消息,公司老总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朋友甚至也想过,小蒋是不是也像他妻子李梅一样早就遇害了呢?

小蒋失踪好多年,前两年,这个小蒋突然出现在广场。

小城里有两个广场,一个是阳光广场,一个是文化广场。

文化广场有个音乐喷泉,夏天的傍晚,七点钟,音乐喷泉会播放音乐,喷泉会随着音乐跳舞。

傍晚,城里很多人会到文化广场去散步,观赏音乐喷泉。

我朋友每天晚上也去文化广场散步。

有一天,他正散步呢,经过音乐喷泉。

那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音乐喷泉已经停了,围在喷泉周围的人渐渐地散开,往家走。

这时候,有人突然在后面叫我朋友。

朋友一回头,天呢,是失踪多年的小蒋。

当然,小蒋也老了。

小蒋自己对我朋友说,他跟四川女人的日子过得挺好,还在四川买了房子。

他这次是回来看看父母。

我朋友这次没有询问以前小蒋和他的朋友骗走公司一批货物的事情。

因为朋友已经退休了,公司老总也退休了。

很多事情已经起了很多变化,不复当年的情况。

小蒋很热情,跟我朋友聊得很热络,还要请我朋友吃饭。

但我朋友没去,很快就跟小蒋分手了。

我得知这些消息,觉得小蒋杀妻的可能更多,他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

还涉嫌诈骗,人品不怎么样。

但是,我的猜测,证据不足。

李梅被害的案子,直到今天也没有破。

愿李梅早日安息。

写在最后:


李梅的丈夫小蒋,是个不太地道的人,他当年骗了几家公司,从银行辞职,失踪了。

过了十几年,小蒋才偷偷地回到本市。

不过,有些事情时过境迁,小蒋这样的人,竟然过得很挺好,也没有被抓。

但我想,人在做,天在看。

小蒋坏事要是做多了,早晚会有人收拾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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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是新西兰最离奇命案、血案、悬案,在世界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奇案。

珍妮特和妹妹海海瑟继承了舅舅留给他们的农场,1966年,珍妮特与一名叫做克鲁的男子结婚,二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又花钱买下了珍妮特妹妹继承的那一半牧场,两个人就拥有了舅舅留下的全部农场,成了当地最大的农场主,对他们来说,光明的生活才开始。

可是到了1970年的时候,他们夫妇二人离奇的失踪了,自从1970年6月22日下午之后,他们始终就成了新西兰所有警察的噩梦。

因为他们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失踪案,会历经几十年的侦查依然悬案,破案过程中几经反转,发生了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案件是从珍妮特的父亲欧文打电话报警克鲁夫妇始终开始,当警察到达破案现场的时候发现,他们住宅里全都是血,有拖拽的痕迹。

根据常识判断,这是一起普通凶杀案,但是警察很快发现了几个疑点:

第一、他们18个月女儿切丽并没有收到伤害,穿着整齐。

第二、现场取证在椅子扶手上发现了人类的脑组织,根据大量血迹,经查确定至少有一人死亡,而且是当场就被射杀在椅子上的,但是现场除了血迹非常整齐,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失窃和被翻动。

第三、根据各方证词,克鲁夫妇最后一次被看见的时间是6月17日,并且有邻居反应他们在6月17日那天曾经听到三声枪响,反应情况的邻居是距离案发地第二远的农场主,距离农场最近的农场主倒是没有任何情况反应。

但是发现他们失踪并报案的是岳父是在22日,那么那个18个月的幸存女婴是怎么渡过的这5天的。

第四、一位叫做罗迪克的青年人声称,他在6月19日在克鲁对面农场打短工的时候,曾经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克鲁家,很像警察说的珍妮特,同时另外一些目击证人也证明,在6月20日也看见在克鲁家停着一辆车,但是没有看见其他人。

第五、报案的岳父,无法证实自己6月17-22日的行踪,他自称和女儿关系很好,但是却在5天之内都没有和女儿通过电话,而且事后他也没有抚养幸存的女婴,女婴由珍妮特的妹妹抚养,最重要的是,他和小女儿都对大女儿的遗产有继承权,另外他在案发前没几个正好还再婚了。

可是第四点又带出了一个疑问:

但根据现场证据,克鲁家的血迹和证据显示屋里很可能死了两个人,如果女主人珍妮特活着,那么被害者是谁,她为什么扔下孩子呢?

珍妮特的线索断了

根据第四点警察推断珍妮特还活着,那么珍妮特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唯有这样才能解释,18个月大的婴儿有人照看。

可随着问询的深入,警察才发现罗迪克并不认识珍妮特,尽管在警察局看了照片确认,但是并不确定那个女人就是珍妮特。

珍妮特是凶手的线索就断了。

岳父的线索断了

警察又将目光瞄准了报案的岳父,毕竟岳父自己孤身一人,而女儿得了那么大笔遗产没有给自己,却和女婿一起,那么岳父为了财产也是有动机的。

何况珍妮特还有个妹妹,目击者在6月17日看到的女人也许就是珍妮特的妹妹海瑟。

但经过警察的盘问,岳父毫无破绽,至少怎么都看不出他是凶手,而且也没有直接证据指向他。

以珍岳父为凶手的线索就断了,但办案警察心里依旧认为岳父是凶手。

案件陷入了僵局,这个僵局两个月之后才打破。

因为在一条河里,间隔不久浮出了两具尸体,正是消失的克鲁夫妇。

他们虽然是在不同的地点被发现,但都有几个特征:

1、被一枪爆头

2、身上都缠了电线

3、身上都被绑了重物被沉到了水底。

不同的是珍妮特是浮上来之后被发现的,而克鲁则是在上浮的过程中被人发现并报警,所以,他的出水过程被全程跟踪并记录。

根据这三个特征,警察确定了几个调查方向:

1、根据弹道测试查找枪支,在被害者身上找到的弹头尾部都有数字8.

2、根据他们身上绑的重物尽量寻找线索。

根据这个思路,警察很快确定了两件事:

1、确定了枪支型号并锁定嫌疑人

警察首先根据子弹确定了枪支类型,并根据这个查到了当地所有该型号的登记者,但让警察失望的是,岳父并没有这种幸好的枪支,该类型的枪支有几十厘米长,平时不可能被隐藏,也就是说,只要拿着就能被看到。

随后,警察在所有拥有该枪支的人中,确定了两个重点嫌疑对象。

2、根据男被害人身上的帮着的重物按图索骥找到凶手

男被害人身上绑的重物是一根汽车轮轴,这是个非常好的线索。

根据这个线索,警察找到了一位叫做老托马斯人,根据修车厂的记录,那根滚轴是他所有,并且在维修的时候被锯成了三段,而根据老托马斯的说法,这些东西他都给了他的儿子,阿瑟托马斯。

而更巧的是,在枪支嫌疑人中,正好也有一个是阿瑟托马斯。

警察开始对托阿瑟马斯进行重点盘查,但他前后几次的口供严重不一致,不过在这些反复的口供中,警察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

阿瑟托马斯和克鲁夫妇的关系并不简单。

1、通过调查他们发现,阿瑟托马斯与女被害人珍妮特是同学,并且追求过珍妮特。

2、1966年,珍妮特家中曾经失窃,珍妮特报警说明了失窃物品的特征,失窃物品大都是珠宝和值钱的首饰,但珍妮特对其中一把梳子特别进行了描述。

那是一把并不太值钱的梳子,但那把梳子是阿瑟托马斯在上学的时候赠送给珍妮特的。

3、在他家搜到了与两位被害者身上同样相同电线。

但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在克鲁夫妇被害的现场,那把已经失窃了的和珍妮特描述的一模一样的梳子也在现场。

这一切都将矛头指向了阿瑟托马斯。

警察迅速去往阿瑟托马斯家进行了地毯式搜查。

很快警察就找到了被切成三个部分的轮轴剩下的部分。

但在阿瑟托马斯家搜到的属于阿瑟托马斯的1盒子弹却和克鲁夫妇身上找到的不符合,所以这盒子弹没有清点。

可峰回路转的是,为了保险起见警察搜查了阿瑟托马斯弟弟皮特托马斯的家。

在他家,搜到了特征与克鲁夫妇身上特征相同的子弹,一共14颗,子弹的尾部有数字8。

但皮特托马斯的仓库与阿瑟托马斯紧邻,并且已经一年多没有回家了,因此警察认为子弹是属于阿瑟托马斯的,他只是将子弹扔到了弟弟家。

不出所料的是阿瑟托马斯将此事推了个干净,坚决不承认,警察虽然心里笃定他和案件一定有关系,但也拿他毫无办法。

不过没关系,警察在另一条线有了突破。

根据资料显示,克鲁夫妇去世的现场干净整洁,大门没有破坏的痕迹,警察开始判断是熟人作案。

但熟人拿着一把那么大的枪,进屋射击显然是不可能。

当时负责案件的修顿警长和助手约翰逊,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站在厨房外的一个百叶窗外就可以完成对屋内人的射击。

根据现场看,凶手将男主人被射杀在椅子上后,直接拿了钥匙进屋袭击了女主人。

但要完成这个一切并不容易,在屋外,可供射击者站立的地方并不大,其次因为百叶窗和纱窗的位置有所重合,所以要完成这次射击必须要角度、时机相当完美才可以,不过经过试验发现,虽然很困难,但这个射击是可以完成的。

另外,在警察对克鲁家花园的再次搜索中,约翰逊和其他警察在百叶窗外发现了一枚弹壳,这枚弹壳被证明就是阿瑟托马斯的枪射出的。

强调一下,上面说过,托马斯家搜出了1盒子弹,尾部没有8,在他弟弟家搜出子弹的是尾部有8的,这两盒子弹是一个型号,一个厂家生产的,是和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型号和厂家都相同的。

证据链完整,动机明确,于是1971年阿瑟托马斯被判刑。

律师维瑟出现了

但托马斯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他四处奔走,他的努力引起了一个人注意,他就是专栏作家派特.布斯,

他筹集了资金,并帮助老托马斯聘请了一位律师:维瑟.

从此,事情朝着不可能的方向发展了。

维瑟做了三件事

1、他说服法官让阿瑟托马斯的弟弟作证。

托马斯的弟弟证明了阿瑟托马斯并没有在克鲁家多次工作,推翻了阿瑟托马斯熟悉克鲁农场地形的推论。

托马斯的弟弟之前因为身份需要避嫌不能作证。

2、他推翻了百叶窗谋杀论。

这也是案件定案的很关键一部。

他通过现场演示,证明了做到这一步非常艰难,即使训练有素的警员,在环境条件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尚且试了9次才完成。

那么在那天月黑风高、寒风呼啸的晚上,阿瑟托马斯一个非专业人员如何做到?何况即使他可以做到,还需要男被害人在深夜,坐在寒风呼啸的窗前,打开百叶窗和纱窗才行,这个可能太低了,(南半球6月底冬天)。

他们根据现场提出了珍妮特自杀谋杀论。

他认为珍妮特和丈夫生活并不幸福,在长期压抑下,珍妮特先杀死了丈夫,然后照顾了孩子几天,最后自己自杀,这样就能解释通为什么在6月17日之后,克鲁家门前的女人,只是如果这样,珍妮特头部的弹道很就无法解释了。

不过没关系,他们只是要否认百叶窗射杀论。

3、他推翻了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是阿瑟托马斯的。

维瑟玩了一个完美的逻辑游戏。

两位被害者身上的子弹只有弹头,尾部有数字8。

花园里捡到的一枚弹壳尾,这枚弹壳证被证明是托马斯的枪射出的,这枚弹头与两被害人身上的弹头是同一类型。

辩方认为,这枚弹壳只能证明托马斯的枪射出了子弹,无法证明这枚子弹是打在被害者夫妇身上的。

为了这个问题,控辨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各种证据的分析甚至动用了级别很高的实验室。

辨方提出:这种尾部有8的弹头是旧款,约在案发7年前就停止生产了,托马斯的枪射出的子弹是新款,这个新款子弹与托马斯家中搜出的他自己拥有的子弹一样是新款,那就不是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

虽然托马斯的弟弟拥有旧款子弹,但唯一能确定的是托马斯枪射出的子弹是新款,现场的一枚新款弹壳和被害人身上的两枚旧款弹头不吻合,因此,托马斯罪名不成立。

控方则指出:这枚子弹看不出新旧款,而且,这枚弹壳与托马斯家弟弟搜到的那盒子弹的弹壳完全一致,位置又正好位于百叶窗之下,可以推论是屋内其中一枚子弹的弹壳。

不过检方低估了维瑟,在此之前,维瑟已经和实验室通过数千次样本取样,证明了新旧子弹的弹壳字母在显微镜下看,高度有区别,旧款是1.22毫米,新款是1.57毫米,最后根据报告,证明了托马斯这枚子弹是新款。

总之这就是个悖论,托马斯有两盒子弹,其中1盒与被害夫妇身上的完全相同。

但能证明是从他枪里面射出的子弹,是另外一盒与受害者身上弹头不一致子弹盒里的子弹。

不过检方依然抱有一丝希望,他们提出,会不会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新款的子弹依旧有一部分有着老式的弹壳

如果可以证明这点,那么就能证明,窗下捡到的那枚弹壳可以匹配屋内被害者身上的弹头。

辩方律师非常不屑一顾,提出,那就来啊,我们把子弹拿到现场实际测量好啦。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辩方拿出了实验室给出的结果,证明在托马斯家搜到的子弹,标注出的关键特征处是1.22毫米,也就是说这盒子弹的弹头弹壳都是旧款。

此时检方也出手了,同样一盒子弹,他们给出的同样一个实验室的报告,子弹关键处的标注特征是1.57毫米,这证明了这盒子弹是新弹头旧的弹壳。

结论一出,法庭乱了,因为控辨双方这两份不同的报告都是同一枚子弹样本,那必然有一个是错的。

机智的法官一看,那就现场量一下吧,结果出来与检方的一致。

检方一看乐了指着辩方:看吧,就是你们犯人干的,就是有新弹头旧弹壳的子弹。

辩方此时也不干了,拍着桌子骂实验室换了证物。

那怎么办就找实验室呗,于是,实验室的博士来了。

博士说:我是无辜的,我有各种记录,博士是从一开始就介入此案的。

他拿出了记录,重点来了:

关于这枚关键的子弹,第一次的描述是“一枚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随后,他检查完了之后,这枚子弹被辩方律师拿走找人做实验去了。

辩方律师找的实验室,对这颗子弹的描述是“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那就是说,辩方律师把子弹换了。

可是,如果要换,他为啥要换成对自己不利的呢,要换也是把弹壳换成旧的,换成新的不是证实了检方的论点吗?

所以,显然辩方律师不可能换。

那就是实验室博士换的?辩方一开始拿的就是博士换过的。

但博士是为了啥呢?

博士慢悠悠开口了,没有为啥,我第一次弄错了,说错了,写错了,本来就是

“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我笔误、口误了。

可若博士说的是真的,那么辩方的数据是哪里来的?子弹当场测量的数据与辩方提供的数据并不吻合,难道是辩方把子弹交回实验室,博士闲着无聊又换了一枚?

警察看不下去了,说证物啊,我们警察知道啊,是我们送去的啊,于是一位叫做凯茨的警察出现了。

他说,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子弹就是射击过,那天子弹拿回来之后,修顿警长就很着急的做了射击实验,而且发现那枚子弹就是弹头是有8的老式弹头,但是尾部是新式的尾部。

修顿警长马上反驳,不,我没试验。

总之,本来可以当成关键证据的子弹就陷入了一个罗生门,谁也无法证明,大家就吵呀吵的。

因为太复杂,所以休庭了....

但案子不能停,于是上一级执法机构前来监督,不过也不了了之,不过这次上级督查跟进中,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细节。

就是警长修顿擅自扣押了一枚在托马斯弟弟家搜到的子弹,就是那一盒14枚的尾部有8的子弹。

所以那盒子弹在证物里只有13枚,不过警长后来给了个牵强的理由,也将子弹归还了。

在拉锯战中,检方有一天突然给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那就是他们找到了一整盒子弹:旧的弹壳和新型的弹头,以此说明,在子弹厂生产子弹的过程中,是有在旧的弹壳上组装新弹头的。

基于这个证物,那就可以推断,在克鲁夫妇家外面捡到的那枚可以确定是阿瑟托马斯步枪射出的弹壳,是与被害的克鲁夫妇身上的弹头相配的。

辩方卒。

但事情还没完,律师维瑟并不甘心,他一不停上诉,但一直失败,中间颇多曲折,似乎找到了一些证据,但都被推翻,总之看上去没啥翻案的可能了。

但是转机又来了,作家亚洛普出现了。

亚洛普是一位作家,他对这个案子非常感兴趣,于是他自己展开了调查,还将调查写成了一本书。

不出所料,1978年,他的书出版了,书成了畅销书,也引起了巨大影响。

亚洛普最厉害的不仅是重新梳理的疑点,而是在书中对证据链以及对警察系统提出了质疑。

于是民众沸腾了,要求重审此案。

这个时候,当初为阿瑟托马斯建立打官司基金会派特.布斯对接上了他,并在报纸上公布了这位作家的一个调查结果。

作家说他找到了当初那位被目击看到的在克鲁夫妇家的年轻女人,线索他已经给了警察。

这个女人后来被怀疑是珍妮特的父亲的再婚妻子,但没有证据。

报道一出案件的热度更高了,于是,官方终于有了重审的打算。

这一次就简单多了,子弹厂和实验室的人都作证,绝对不存在有旧弹壳新弹头的子弹。

所以,发现的那枚属于阿瑟托马斯的新型的子弹壳,就不可能射出杀死库鲁夫妇的旧型弹头。

而这次一次,检方也没办法再拿出第二盒特例的子弹,不过没关系,检方说,你们说了那么多,那就把那枚现场遗落的弹壳拿出来,我们再对比啊。

重新比比看,到底是你们说的新子弹,还是旧的子弹,你们说来说去,拿的就是一张弹壳的照片,就用一张照片来说明这个弹壳就是新型子弹,不合理。

这个要求本来也合理,重审本来就是要重新查验证据,但是,证据没了。

证据几年前,也就上上一次案件审查完,就被警长修顿很快的按照程序销毁了。

上次庭审后,警长询问是否可以销毁证物,有关部门回答,没有看到不允许的条例,于是他就很快将证物销毁了。

维斯律师又出现了

毫无疑问,这次的辩护还是维瑟,他先是说了点无关紧要的话

比如,为啥凶手开了三枪,却有选择的带走两枚弹壳和一枚子弹啊。

既然百叶窗射杀不成立,那为啥弹壳在窗外啊。

接着维瑟放了大招,把重点从论证子弹变成了直接论证托马斯的清白。

他说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警长和助手联手陷害了阿瑟托马斯。

理由如下

1、既然提出了百叶窗谋杀理论,为啥当时不查看凶手站的位置,而是要过两周之后。

2、维瑟指出,其实当时案发的房屋,里里外外都早就被搜索过了,根本没有那颗子弹。

之所有两周后再下令搜索,其实就是为了找到伪造的证据。

3、克鲁夫妇的邻居可以证明案发后,已经搜索过弹壳发现的地方。

4、部分警察可以作证,警长在2周后忽然问一个警察是否搜查过百叶窗下,凶手可能站立的位置,该警察回答没有,于是警察安排了搜索,因为这个对话过于神奇,所以很多警察都记得。

5、警长说自己在安排搜查之前开过一次案情会,在会上受到了启发,于是重新搜查了百叶窗下,但警察局并没有这次会议的记录。

6、就是之前说听见了库鲁夫妇家有三声枪响的邻居,说他们在案发后的一天,听到了克鲁家有两声枪响,枪响之后,他们看到了探长修顿和约翰逊,这可以证明这两位警察在克鲁家曾经开枪。

7、在修顿警长提供的证物描述中,对这枚弹壳的描写一直为“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但在最后一次庭审中,警长将描述改成了黑褐色。

这证明了那枚弹壳是警长自己埋下去的,埋下去的时候是“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而后来被取证人员发现后,因为腐蚀变成了黑褐色。

警长埋下的时候并不知道会产生腐蚀,这也间接证明了证物就是警长和助手栽赃。

8、当时被警长派去进行搜索,并发现子弹的探员,报告搜到弹壳后,警长并没有要求查看,而是直接让他们交给实验室,这很反常。

维瑟就这么巧妙的转移了目标,此时子弹的证据已经无足轻重了,本案的核心虽然没有变,还是为托马斯做无罪辩护,但重点变了,已经从验证证据链变成了托马斯被陷害。

警长也针对维瑟的提问做了各种解释,但他没办法回答这么多问题,于是,警察伪造证据的这个观点站住了。

既然这样,维瑟就接着提出,沉尸轮轴也是伪造的,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有目击证人看见的,整个打捞也是一直有跟踪的,那么怎么伪造呢?

维瑟不愧是老练的律师,他说,绑在被害者身上的当然是真的,我说的伪造是指,那个轮轴不是有三部分嘛,那剩下的两部分是警察扔到托马斯农场的,以此来陷害托马斯。

但有个问题,就是这个轮轴本来就是登记在托马斯名下的啊。

不过维瑟不管,他气势如虹的讲出了他的道理。

1、既然轮轴中已经有一个被绑在受害者身上了,那托马斯为啥不把剩下的藏起来,就放在自己家让人搜不是傻吗。

2、这个轮轴是修车换下的,这事的经办人是老托马斯和另一个儿子理查德托马斯,阿瑟托马斯没经手这事,他不知道家里还有个轮轴。

3、为啥警察约翰逊去搜索的时候,对被发现轮轴的仓库搜索了两次,第一次没发现,第二次就发现了,而且另外还有仓库,为啥老是搜这个,再说这个搜索也太容易了,没搜多久就搜到了。

4、警察是根据修车厂的记录找到了轮轴是托马斯家的,但托马斯家的人说,是修车厂的人告诉他们,已经给了他们所有被换下的零件,但是没有具体记录,那么那根被换下的轮轴,在修完车后,是否被带回了托马斯家呢,这是个疑问?根据记载修车的时候是1965年。

5、根据测试,在轮轴上发现的了机油,这种机油的最早的问世时间是1967年,但如果在1965年,那根轮轴已经被取下报废,那么谁会在两年之后去给一个没用的东西上机油呢

由此,维瑟认为修车厂说谎,那个轮轴并没有报废,他们将好的轮轴换下后,又装在了别的车上,托马斯家拿回的一堆换下的零件中,并没有轮轴。

(但修车厂负责人不承认,但他提交给警察的签收单据已经在上一次被销毁,此事无法证明。

6、维瑟找到了一张当时警察约翰逊手写的临时证物单,可单子上的证物与描述与农场里的现状并不符合。

于是,维瑟就根据推理和逻辑成功的推翻了滚轴是托马斯家所有的观点。

那大家会问啊,那就去找约翰逊问问啊,可是约翰逊1978年去世了,就是作家出书的那一年。

托马斯的三个关键证据:子弹被推翻了、轮轴被推翻了、电线太常见也不具备唯一性,所以,他被释放,并获得了国家赔款,他总共做了九年监狱。

可是案子还没破啊。

是的,所以有人说这个案件的真凶是警察约翰逊。

因为如果警察栽赃论成立的话,他既有绑在被害者身上轮轴的剩余部分,还伪造了子弹、百叶窗射杀理论也是他提出的、托马斯的子弹也是被他搜到的,还有绑被害者的电线也是他搜到的,在证物房还查到了约翰逊进出的两次签名,他去世的时候正是案件要求重审的那年。

但是为啥呢?

如果说约翰逊后来的一系列行为是为了掩饰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是为什么犯罪呢?

克鲁夫妇去世最大的受益者是珍妮特的父亲,和约翰逊毫无关系,而且提出这个理论的人也无法证明约翰逊有动机。

随后,警察部门替约翰逊辩解,那个签名是伪造的,虽然有鉴定说是他本人的签字,但在证物房,如果不领取东西出来是不需要签字的,约翰逊没事干,干嘛要自己去证物房签字,又不领东西?是想告诉别人他进去干了点什么吗?

更搞的是,在后来的枪支鉴定中,还给出了阿瑟托马斯的枪不一定是案件的唯一用枪,不过他也被释放了,这个鉴定意义也就不大了。

那凶手是谁呢?这些疑问还是无法解释。

在整个案件中,阿瑟托马斯是唯一与珍妮特有直接关系和厉害冲突的人,那把梳子的问题也并没有解释。

其次,即使说是栽赃,案件发生的时候是1970年,汽车的轮轴是1965年被换,那栽赃者还要找到托马斯家5年前换的滚轴,这个难度太大了。

按照律师所说,这个滚轴修车厂并没有给托马斯家,而是偷偷还给了其他车主,那么这个栽赃的人,怎么就知道那根滚轴在哪里,知道这个滚轴就是托马斯的家的。

如果是修车厂的人干的,那么他的枪从哪里来,至少没有任何证据查明他拥有该类枪支。

假如是警察了伪造证据,那么目的只是为了破案吗?

独立实验室里的证据为什么每次都有瑕疵,鉴定结果怎么总是反复?

凶手杀害了库鲁夫妇之后,为什么没有杀害房中的婴儿,婴儿是怎么安然度过那5天的?

而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很老练,现场没有弹壳和弹头遗留,那为什么他不取下克鲁夫妇身上遗留的弹头,要留下那么重要的证据?

案件最大的受益人珍妮特的父亲,在珍妮特的母亲去世之后,他马上再婚,他再婚的时间是珍妮特被害前四个月。

但是他不可能同时拥有车轮轴和子弹还能陷害托马斯,如果是他,约翰逊的行为又怎么解释呢?

也有人提出:阿瑟托马斯如果不是凶手,那他在外地的兄弟会不会是凶手?

可如果是这样,警察完全可顺藤摸瓜,为什么孜孜不倦的跟阿瑟托马斯过不去?

而且老托马斯一直在为儿子奔走,如果是他其他儿子干的,这样不会连累他其他的儿子吗?

尾声

这个案子从铁案到翻案,关键人物就是律师维瑟。

虽然各种实验室为他翻案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真正将证据串联起来的是维瑟的一系列推论。

虽然他的推论中也有很大的漏洞,但他目标并不是证明自己正确,他只要证明对方是错的就可以。

就这样,他东一下西一下,把证据链扯断了。

随后的畅销书作家又将案件的性质演化为对警察系统的质疑。

从而彻底改变了案件的本质。

总之,这个案件就这么就被搁置了,各种自相矛盾的证据和证词,就这么把案件一步步推到了悬案的位置。

案件中的遗孤切丽长大后要求案件重审,但也没有得到回复。

时间过得越久,破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毕竟很多当时涉案的人员都已经去世。

很多证物也都在一次一次近乎儿戏的开庭、审查、取证中丢失,只留下很多传说和揣测。

也许真像永远不会出现,也许在某一天一个偶然时机,真相会浮出水面,但那是什么时候,就不得而知了。

3、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北大清华亲姐妹朱令与吴今死亡案。

姐姐吴今,北大生物系高材生。

在一次与同学们去野三坡郊游,在回北京的路上,独自一人失踪。

几天后被在一个山崖下发现。

死因一直成谜。

无人能解释怎么会在那里发现她,也无证据能证明是自杀还是他杀。

妹妹朱令,清华化学系高材生。

大三大四时在校时两次被下毒,第一次治疗好转后,回学样再次被下毒,在医院一直找不到病因。

后因其一高中同学上网向他国求助,有人反馈是铊中毒。

后来只用几块钱的普鲁士蓝就解了毒,但因铊在体内时间太长,对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至今仍然智力低下,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目前靠父母的养老金生活。

关于朱令案的破案一波三折,据说是同寝室的人下毒,而且能接触到铊的人也只有一个孙维,而这个孙维有着强大的家庭背景。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朱令的个人用品全部被盗。

同宿舍的人也无人站出来说话,孙维也去了美国并改了名,拿了绿卡。

相关部门也一直未破案,甚至没有给家属一个明确的交待。

记得那是70年代初,在我们村发生了一件吃人的悬案,当真相揭开的那一刻,村民们都“炸锅”了,根本不敢相信,身边竟然隐藏着一个“吃人恶魔”。

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都很穷困,多数农村家庭一年也很难吃上几顿肉。

但是,我们村一户姓熊的人家却是经常有肉吃。

这户熊姓人家是父子二人相依为命,父亲叫熊富,儿子叫熊小山(小名)。

据老人讲,那时的医疗条件根本没法和现在相比。

熊富的妻子生下小山时,因大出血不幸身亡。

▲七十年代的警察

后来,人们听说熊富经常进山,不时会抓到一些野物给孩子吃。

因此,一些村民也会和小山开玩笑:“听说你爸爸经常打野味给你吃,能不能拿点出来,也给我们尝尝。

”但是,小山却皱眉说:“那肉太难吃了,是酸的。

虽然,大家都知道野味非常美味,但大家也知道肉食是个稀罕物,可能是熊富舍不得让孩子拿给别人吃,这才编出的一个理由。

只是村民不知道的是,小山并没有说谎,而是说的真心话。

然而,就是在这期间,村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先后有两名妇女到田里干活后,就突然失踪了。

当时,虽说村里已经报警,镇派出所民警也来调查过几趟,却一直没有找到一点线索。

谁知,一年后又发生了邻村一名妇女来我们村子的路上无故失踪的事件,又一次引起了镇上派出所的高度重视。

于是,镇上的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村子里调查,询问村民村里有没有发生什么可疑或异常的人和事。

当时,有个村民对于熊富家经常有肉吃有点嫉妒,便对民警说:“民警同志,我们和熊富家都是一个村的,大家的生活条件都差不多,但是熊富家里的肉却吃不完,而且他家的小孩还说肉是酸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七十年代的警察

不过,当民警听到“肉是酸的”时,立即皱眉深思了一会,便叫上村里的民兵队长,带着三名民兵,冲进了熊富的家中。

一阵“翻腾”后,发现挂着的腊肉并不像是野物的肉。

接着,眼尖的民兵又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发夹。

这时,民警和民兵都感到很是疑惑,他老婆都死了好几年了,家里不应该有女性头饰呀。

随后,民警和民兵将熊富抓起来,一顿胖揍。

结果,熊富却是个硬骨头,坚持说挂着的腊肉就是野物肉,发夹是他老婆的遗物。

一番折腾下来,民警见毫无结果,就打算放了熊富。

忽然,一个民兵从后面茅房跑回了屋里,并喘着气道:“我在上茅房的时候,发现茅坑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大坨女人的头发。

民警急忙跟着这个民兵来到茅坑边,找来一根木棍,对着那坨头发一挑,究竟挑起一个女人的头颅。

当民警将女人的头颅挑到熊富面前时,熊富瞬间瘫软在地,随后招认了作案经过。

原来,熊富经常以进山打猎为名,蹲守在村口的要道。

只要发现有妇女单独进田干活,他就会尾随其后,趁其不备,用锄头将其打死后,再用锄头将血迹掩埋。

接着,他又将尸体扛到附近的河边掩埋。

等到深夜,儿子熟睡,他便悄悄来到河边,挖出尸体,并开膛破肚,将不要的就地掩埋,其它的用袋子装上扛回家中,并做成腊肉。

至于茅坑里的女人头颅,就是邻村的那名失踪妇女。

该妇女遇害的当天夜里,他本打算到河边肢解,由于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便将尸体扛了回来,并进行了肢解。

▲七十年代的小喇叭

围观的村民得知真相后,一个个怒气冲天,对着熊富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若非民警和民兵尽力劝阻,熊富很有可能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打死。

随后,民警又在河边挖出了另外两名妇女的遗骸。

接着,熊富就被判处了死刑。

据村民回忆,大概半月后,熊富就被枪毙了,而他的儿子小山则被一个远房亲戚接走了,从此杳无音信。

据民村回忆,当时还没有地方报纸,但是这件事却在每家每户安装的那个纸喇叭里播报过。

对于纸喇叭,七十年代初的人应该都有印象,就是类似于半导体收音机形式的有线广播,每家每户都装的有。

虽说,这件事影响的范围并不是很大,可能也跟当时的媒体业并不发达有关,但在我们哪儿却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悬案。

据说,都过去快50年了,熊富家的那块倒塌的荒废宅基地,一直也没人敢去在那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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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印度发生奇葩轮奸案,受害者竟然是一条公狗,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印度一直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国家,在那里发生着许多难以理解的事情。

首先来说,便是印度的恒河水了,明明里面很脏,但是印度人民却将其视为神圣的河水,在里面洗澡啥的,甚至于直接饮用,实在是难以理解。

还有一点最令人诟病的是,印度是一个男女极为不平等的国度,在那里,强奸案一直频繁发生,女性的安全根本就得不到保障。

印度女性估计根本不敢一个人在晚上的时候出门,因为实在是太危险了。

还记得数年前的印度黑公交事件吗,和男朋友一起看完电影打算回家,却遇到了6个人面兽心的人,遇害了。

印度的强奸事件发生率一直很高。

在2018年的时候,印度孟买发生了一件更为奇葩的轮奸案,因为受害者竟然是一条狗。

话说在18年的一天,一个孟买公民行走在去教堂的路上。

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他只是很有爱心,而打算去给流浪狗喂东西。

就在刚到教堂的时候,他听到有狗的呻吟声,追寻声音来源,他找到了一条狗。

只见那条狗浑身是血,且肛部遭到极为严重的迫害,这条狗已经奄奄一息了。

此人便连忙将其送到当地的一家动物保护机构。

在场的医护人员看到这种情景,都极为惊讶,感觉这世上竟然有那么残忍的人,竟然如此伤害一条狗,实在是丧尽天良。

医生们对这条狗进行了医治,可是因为伤势太重,这条狗还是去世了。

他们都以为伤害狗的人,是对狗进行殴打,才导致这条狗成为这个样子的,可是他们都错了。

在孟买的警方介入之后,经过一系列调查,发现是四个吸毒的男子所为。

根据相关的监控视频,这四名男子将狗的四肢给绑住,然后往狗的嘴巴里面塞进了东西,使其没有办法发出声音,然后轮流对其进行了侵犯,后来有路人经过,这四人便逃跑了。

这件事情当时震惊了印度,人民对这四人怒不可遏。

因为这四人的行为实在是违背伦理道德,丧尽天良,令人难以接受。

4、明朝未解之谜之朱允炆下落大揭秘,情况究竟如何?

朱棣靖难军入城,攻进皇宫,而朱允炆从此下落不明,这确实是明代的第一未解之谜。

若对明史有所兴趣,确实该对于朱允炆在“靖难之役”后的下落有所了解,因为这个“未解之谜”还是非常有趣的。

先看看一首《逊国后赋诗》:

“牢落西南四十秋,萧萧白发已盈头。

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汉无情水自流。

长乐宫中云气散,朝元阁上雨声收。

新蒲细柳年年绿,野老吞声哭未休。

风尘一夕忽南侵,天命潜移四海心。

凤返丹山红日远,龙归沧海碧云深。

紫微有象星环拱,夜漏无声水自沈。

遥相禁城今夜月,六宫犹望翠华临。

传说这是朱允炆写的一首流亡诗,这首诗确实写出了逃亡在外的人的无奈心境和悲叹的情调。

据说,万历朝时,内阁首辅张居正曾将此诗呈献给万历皇帝朱翊钧阅读。

当时,仅11岁的朱翊钧曾向首辅张居正问及关于建文帝的下落,而张居正回答说:“国史虽不载此事,但故老相传,言建文当靖难师入城,即削发披缁从间道走出,人无知道。

至正统间,忽于云南邮壁题诗一首,有‘沦落江湖数十秋’之句。

有一御史觉其有异,召而问之。

老僧坐地不跪,曰:‘吾欲归骨故园。

’乃验知为建文也。

御史以闻,遂驿召来京,入宫验之,良是。

是年已七八十矣。

莫知其所终。

”(参看《明神宗实录》)

若这一段记录是真实的,那么,这表露了几个重要信息:其一,关于建文帝的下落,张居正没有办法给朱翊钧一个明确的答案;其二,张居正表示,传言建文帝是削了发穿上和尚服从密道走了,没有人知道去哪儿;其三,后来,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年间,云南出现了“沦落江湖数十秋”的诗句,御史觉得有蹊跷,想召老僧来问,而老僧却坐地而不跪,说要归骨于故土。

因而发现,原来是建文帝,入宫验证后,确实是建文帝,当时一有七八十岁,但后来就不知所终了。

建文帝(剧照)

这一段记录倾向于这一一种看法:建文帝靖难之军入城后,并没有死在宫中,而是逃走了,后来还当了和尚。

那么,这是建文帝在“靖难之役”后的真实下落吗?

历来,关于建文帝在“靖难之役”后的下落,有两种主要说法:一是“死于宫中”之说;二是“出家为僧”之说。

建文帝是死于宫中或是由密道出逃,清代史学家也不没有明确结论,乾隆四年史官编修的《明史·恭闵帝本纪》曰:“谷王橞及李景隆叛,纳燕兵,都城陷。

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

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尸于火中,越八日壬申葬之。

或云帝由地道出亡。

”这记载用一个“或”字,记录了两种说法,表明当时也还没有确切的结论。

关于“死于宫中”的说法主要是依据这明史说记载的关于“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

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尸于火中“的说法(参看张廷玉《明史·第一册成祖本》)。

此外,《明太宗实录》第九卷在记述“奉天靖难事迹”时,还记载着:燕军攻陷京师之后,朱允炆“遂阖宫自已焚燃。

上望见宫中烟起,急遣中使往救,至已不及,中使出其尸于火中,还白上,上哭曰,果然,若是痴呆耶”。

而朱棣登基之后,在给朝鲜国王的诏书上亦曰:“不期建文为权奸逼胁,阖宫自己焚燃。

“(《明实录·太宗实录》)

还有,《明史·建文皇帝本纪》也记载着:“棣遣中使出后尸于火,诡云帝尸,越八日壬申,用学士王景言,备礼葬之。

“还有:“上入宫,忽火发,皇后马氏暴崩,程济奉上变僧服遁去。

燕王遂入宫。

因指烬中后骨以为上!”

可是,这些记载仍是让人存疑的,并没有明确证据能说明朱允炆是“死代宫中”。

这是因为:其一,朱棣当时并没有能确定从火中拉出的尸体就是建文帝本人,而是“诡云帝尸”,而且,还提到燕王入宫后将皇后的尸骨作为皇帝的尸体,匆忙下葬。

有了认为关于朱允炆被烧死在宫中是朱棣编出来的谎言,其目的是为了使他自己登基更顺利,以建文帝的死来消除朝中反对他即位的阻力。

其二,史书中记载着朱棣登基之后,还派出胡灐、郑和等亲信大臣前往各地追寻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这恰恰证明了靖难军攻入宫中时,朱允炆并没有被烧死,否则,朱棣就没有必要费尽周折派大臣四处密查朱允炆的下落。

正如民国史学大家孟森在《建文逊国考》进一步所说的:“成祖命中使出其尸于火,已验明的系建文,始以礼葬,则何必疑于人言,分遣胡濙、郑和辈海内海外,遍行大索二十余年之久?”

建文帝画像

因而,比较多的人相信关于朱允炆在“靖难之役”下落的第二种说法,即“出家为僧”之说。

而关于朱允炆出逃,有描绘得很形象、很具体的。

比如,当时,在燕军攻进都城之后,随后进入皇城,而建文帝知局势已不可挽回,他只有一死,他欲以死殉国。

此时,皇帝身边的内侍突然想起太祖曾留下了重要遗物,专为应急准备的。

朱元璋在临终前留下一个红铁箧,嘱咐内侍在国难时打开。

内侍知遇到国难了,遂取来铁箧,大开来看,见箧中藏有度牒三张,写有名字,一名为“应文”,一名为“应能”,一名“应贤”,并有袈裟、鞋帽、剃刀等。

建文帝见后叹曰:“此乃天数!皇祖早知有此劫难,因而作此安排。

”建文帝遂命翰林编修程济为他落发,而吴王教授杨应熊、监察御史叶希贤也相继落发,而后他们分别成了应文、应能、应贤。

建文帝的亲信大臣齐泰、方孝儒等见此情景,痛哭流涕,表示愿誓死相随,而建文帝认为,众人皆有家小,坚决不允跟随。

随后,放火焚烧了宫阙,只带走七岁的太子朱文奎、少监王钺及翰林待诏郑洽等九人一同从秘密地道逃出。

关于建文帝从密道逃出后,离开皇宫之后的去处,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的说法有以下几种:

一说是建文帝化名为“应文”后,潜逃出城,藏于江苏吴县鼋山普济寺,或匿于穹窿山皇驾庵,直至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才病亡,亡后葬于庵皇驾庵。

另一说是建文帝先是逃往云贵地区,而后辗转于南洋,以避开永乐朝搜寻大臣的追查,据说,在大理还有朱允炆的后人。

还有一说是建文帝逃到了湖南,隐栖于九嶷山的龙回寺,传言龙回寺还存有一些能表明建文帝曾在那里待过的遗迹。

建文帝(剧照)

可是,以上这三种说法均缺乏有实证价值和充足理由的证据。

比如,关于匿于穹窿山之说,主要是因为穹窿山有福臻禅院,而朱棣的军师姚广孝曾在那里当过主持,传言是姚广孝在“靖难之役”后拒绝官爵厚禄,辞别朱棣,隐于穹窿山归隐禅寺中,而他秘密保护了逃亡的建文帝,乃是心有愧疚,藏文帝是报恩。

此说的证据有:一是拈花寺后的小山冈只准许帝王、僧宗归宿营养,不能随意侵扰,且山口有“三皮村”,乃是“三避村”之意。

二是《苏州府志》《木渎小志》里均有“建文逊国曾稅驾于此”“积翠庵、一名皇驾庵,明建文帝逊国时曾稅驾于此“等记载,且有记载称:“姚少师道场在焉,相去数武,有皇驾庵一片地,犹称隐僻......相传建文帝逊国曾稅于此也。

”(张有誉《积翠庵纪略》)三是穹窿山下有一条小径称“万人泾浜”,其苏州方言为“犯人泾浜”,据说当时为避免皇坟消息泄漏,造墓匠人全是犯人,墓造好皆被杀死,埋于浜下。

四是当地发现了两块“皇驾庵”的碑刻。

但所有这些“证据”,皆是带着联想,并非确凿证据。

至于辗转于南洋之说和隐栖于九嶷山之说亦证据不充分,令人难以信服。

此外,还有建文帝晚年归燕都之说,一是传言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太监吴诚遇到一位年已六旬的老人,老人自称是建文帝,因为张三丰说他经历了四十年的痛苦经历,修德已满,可以返国了,因而建文回到了都城。

二是王鳌《震泽纪闻》有记载,有一位御史遇到一位老僧,当道而立,任左右呵斥,他岿然不动,御史后来知是建文帝,随即被送回燕都,而英宗唤老太监吴亮来辨认,老僧随即认出了吴亮直呼其名,吴亮假装否认,而老僧笑着表示,当年他在便殿吃鹅,将鹅肉掉地上,吴亮手提茶壶,趴在地上用嘴叼起,难道会忘记吗?吴亮立即扑跪,泣不成声,知道老僧即是建文帝,后来,老僧在宫中安度晚年,死后葬于西山,号称“天下大师”,据说,后来有了在颐和园后的红山上找到“前明天下大师之墓”墓碑。

不过,这两种说法也只是传说,或根据野史闲言而传播的,没有确凿证据。

关于建文帝出逃后的下落,有另外两种说法值得注意:一是说建文帝逃到了云南武定狮子山,在正续禅寺出家,这有一些古迹作根据,方志资料上也有一些依据;二是说建文帝逃到福建宁德,迷藏于支提寺修行,后葬于金贝村,这似乎有一些依据。

据说,建文帝在出逃后,去过一些地方,后来,逃到了云南武定的狮子山,并在山上的正续禅寺出家修行。

武定狮子山被誉为“西南第一山”,便是因为建文帝在那里待过。

在正续禅寺内的大雄宝殿上,其楹柱上刻着一副楹联,很有意思,可以看出所指的是建文帝的事,对联曰:

“僧为帝,帝亦为僧,数十载衣钵相传,正觉信然皇觉旧;

叔负侄,侄不负叔,八百里芒鞋徒步,狮山更比燕山高。

“西南第一山”

正续禅寺的寺内还有惠帝祠阁,阁内彩塑三尊僧像,位于中间的一尊身披袈裟,背靠龙椅,据说就是建文帝。

除了楹联、塑像外,正续禅寺内还有与建文帝有关其它一些遗迹,如“龙凤古柏”“龙隐庵”“月牙潭”“礼斗阁”等,后来,还有一块“帝王衣钵”的牌匾。

“帝王衣钵”匾

有人注意到,清朝在修订《明史》时,便记载着建文帝可能到过云南,因而记载有:“自后,滇黔巴蜀间,相传有帝为僧时往来迹。

”此外,康熙年间的《武定府志》中也有记载曰:“建文帝,止于狮山正续寺数十年。

这种种迹象给人一种比较可信的印象,建文帝或许真的逃到云南狮子山,并极可能在正续禅寺修行过。

另一有很有影响的说法是,认为建文帝流亡闽东,这是综合《明史》、查继佐的《罪罹录》、闽东野史,特别是当地的一些古迹而得出的结论。

这一种说法认为,建文帝于明建文四年(1402)在燕王朱棣大军攻陷入宫城后,成功出逃,在出逃后,起先曾想聚集力量想复辟再登基,但被镇压,后来避难于避难于雪峰寺,最后出家在支提寺修行,而去世后葬在上金贝山上的古墓里。

首先,建文帝之所以最后会逃亡到宁德,是因为他幼年时有一位老师叫周斌的就是宁德人。

周斌曾任中都国子司等职务,而朱元璋在世时,常经常让太子朱标到中都凤阳学习,因而,朱标与周斌很熟悉,周斌后来成了朱允炆的老师。

京都被燕军攻陷时,周斌正在宁德老家守孝,这有可能是建文帝逃亡于宁德的原因。

而且,宁德民间还流传过一出闽剧称《建文帝哭师》,其唱词说到建文帝失去皇位后,很后悔不听周斌教诲,因而逃到宁德,后来周斌去世,建文帝常到其老师墓前哭拜,诉说心中的悔恨。

这一出戏或许是建文帝曾过宁德的佐证。

还有,宁德境内山丘遍布,交通不便,容易封锁消息,建文帝逃亡至此,比较安全。

其次,建文并非一下子就到宁德的,而是经过了曲折的路途。

先是乘船到达京都的神乐观(今光华门外),出逃的人很几路行动,建文帝与程济、郑洽等人南下浙江,而叶希贤、杨应能等人扮作建文帝的替身,往不同方向而去,以迷惑追兵;建文帝等经秦淮河,进入胭脂河,再到溧水,而后,他们经溧阳、宜兴到达太湖,不久,到了苏州、吴县(明、清《苏州府志》《吴县志》对建文的踪迹皆有记载)。

在吴县停留一阵子之后,建文帝等人沿着京杭大运河抵达杭州,然后再经富春江到达浙西。

入冬后,他们到达浦江县,呆在郑宅镇的郑洽家好长一段时间。

但是,第二年的元宵节建文帝在观灯时被认出,因为认出了人跪拜建文帝,因而泄露了行踪,一个叫陈忠的举报,官兵围郑宅,建文帝等藏于枯井中,躲过一劫。

之后,建文帝等离开浦江,经金华、丽水而到达浙南刘伯温的老家青田县,在此遇到了刘伯温的大儿子刘琏,正是在刘琏的指引下,建文帝等人离开青田,从温州出海,沿着海岸线南下,才到达宁德,在“金溪里濂坑村铁沙溪”的地方上岸。

宁德期间,建文帝曾积极筹备力量,准备复辟,但后来没有能成功,便被迫潜往福州的雪峰寺。

据说,在雪峰寺期间,还恰巧遇到了郑和,建文帝劝郑和助他起事,而郑和哭着表示不能够,随之离去。

(参看査继佐的《罪惟录》)。

后来,建文帝辗转于支提寺等寺庙,而圆寂后,便葬于上金贝村山上,现今,这一座古墓称为“上金贝古墓”。

宁德支提山疑似建文帝陵寝(上金贝古墓)

再次,“上金贝古墓”相传是一位姓金的太监墓,但却碑上却刻着“禅师之塔”,这非常奇怪,疑是建文帝墓。

在宁德金贝村山上,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古墓,民间流传说这是一座姓金的太监的墓,可是,后来发现,墓刻落款是“御赐金襕佛日圆明大师第三代沧海珠禅师之塔”,当地的文史材料里没有能发现关于这一座姓金的太监墓的记载。

后来,经过南京大学明史研究专家潘群、明史学者马渭源等的考察,认定该古墓为浓缩版大明皇家陵寝,也就是建文帝陵墓。

上金贝古墓最初发现时的样貌

一是该墓规制与格局具备明初皇陵特征,采用宝山明楼制,构建及纹饰隐含明帝陵规制,官帽椅状主陵、龙形石刻墓手、舍利塔须弥座、横向如意云均显现墓主系明初皇室成员。

而墓埕台阶层级、墓台砌石层级、舍利塔基座砌石数均隐现“九五”之数。

二是该古墓的墓刻落款“御赐金襕佛日圆明大师第三代沧海珠禅师之塔”,其含义是在暗示,墓主是一个得到皇太祖御赐龙袍袈裟的,同时也是皇太孙的历经沧桑的朱姓王孙和尚。

所指的还是朱允炆。

三是该古墓舍利塔的莲花基座造形与安徽凤阳明皇陵及淮安盱眙明祖陵的莲花座造形完全一致,这种造形在明朝只有朱家可以使用;古墓前的金水河、金 水桥,古墓建筑的龙刻构件,怪异的墓制,宏大的规模,加上冒着犯下“大不敬”重罪的风险而不署建造年代,这些迹象表明,墓主该是大明第二位皇帝建文帝。

上金贝古墓

最后,据瑞迹寺所传下的住持释性化的说法,建文帝在宁德时,曾有一次与朝廷军队对抗,僧兵死了很多人。

释性化的说法是,当时,永乐帝发现了建文帝踪迹,便派兵前来镇压,而寺中3000多僧兵拼死抵抗,最终全部阵亡,尸体就被埋在附近山沟里,瑞迹寺也被毁坏。

后来,僧人重建瑞迹寺时,考虑到戾气太重,因而在放生池中放入九个大缸镇压,并每日诵经超度亡灵。

而且,在永乐朝中期,在闽东通往周边的浙南、闽中的古官道两侧,曾有数十座寺庙(如瑞岩寺、香林寺、屏南灵峰寺、宝岩寺、周宁灵鹫寺、云门寺等)在同一个时期遭到毁坏,至今宁德及其周边地区的荒野中还留存有石柱、石槽、石碑等。

而地方史志记载有“集体毁寺”现象,但却语焉不详。

这很奇怪,被认为可能与抵抗官兵来剿灭建文帝有关。

史书称建文帝惠帝天资仁厚。

与建文、永乐同时的朝鲜国王李芳远曾评论说:“大抵人心怀于有仁。

建文宽仁而亡,永乐多行刑杀而兴,何也?”大臣赵浚回答:“徒知宽仁而纪纲不立故也。

"(《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卷8,四年九月十一日条)确实,朱允炆过于宽仁而不谙熟武力,所以,败于朱棣之手,最后,却不知所终了,令人感叹!

靖难之役后,朱棣篡夺侄子朱允炆的皇位,成为大明朝第三位皇帝永乐帝。

为了粉饰自己皇位的合法性,也为了不在百年后背负上“谋朝篡位”的恶名,朱棣继位后便开始大肆抹除朱允炆存在的痕迹。

朱棣入京之始,便立刻宣布革除其帝位,称君而不称帝,称其为“建文君”,并同时宣布废除建文年号,仍以洪武三十五年纪年,于次年改年“永乐”。

除此,朱棣还下令焚毁关于建文帝朱允炆的绝大多数文字记载和实物。

朱棣即位后,先是将建文时廷臣所上奏疏千余通,发给阁臣解缙等人,令其重新编阅,只保留兵农钱谷等政事的内容,其余一切内容,尤其是对朱棣不好的信息,一切皆焚毁。

与此同时,朱棣还下令重修建文时已经修好的《明太祖实录 》,将其改得面目全非,为粉饰自己继位的合法性,更是歪曲事实,肆意捏造事实,好不知羞耻。

好比在记载朱棣进入南京城时的场景,朱棣让人这样写道:“建文君欲出迎,左右悉散,惟内侍数人而已,乃叹曰:‘我何面目相见耶!’遂阖宫自焚。

”大意就是建文帝想去迎接朱棣入南京城,但是觉得实在是没脸见朱棣,便自焚而死。

此后,数年间,有精神洁癖的朱棣又先后二次将《明太祖实录》重修。

好多洪武和建文年间的重要史料,就这样遗失了,无从寻找。

且最严重的是,因为朱棣乱改史实,令一些重要的史实丧失了关键证据,从而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

正因朱棣将建文朝的史料改得面目全非, 所以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便成了一个迷。

建文帝到底去了哪里?

明朝的正史给出的答案是自焚而死。

《明太宗实录》卷九记载:“上(朱棣)望见宫中烟起,急遣中使往救,至已不及。

中使出其尸于火中,还白上,上哭曰:‘果然若是痴呆耶!吾来为扶翼尓为善,尔竟不谅,而遽至此乎!’”

说朱允炆在朱棣进京城后,自焚于宫中。

那么朱允炆真的是自焚而死的嘛?民间却给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说法。

自朱棣继位后,民间一直在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朱允炆并没有死,而是为僧遁去。

民间有很多野史记载和传说,都认为朱允炆没有烧死在那场大火之中,而是从宫中地道逃出生天,后隐居寺庙,出家为僧。

如野史《致身录》就详细介绍了建文帝在危难时刻逃出皇宫的经过:话说朱棣攻进南京城后,建文帝自知叔叔朱棣不会放过他,便准备自杀。

这时,翰林院编修程济跑过来阻止了他,并劝他逃走。

少监王钺也站出来,对朱允炆提起先皇洪武帝驾崩前曾给他留下遗物,说有大难时就将其打开。

随后,众人赶紧找到其留下的遗物,将其打开后发现三张度牒,还有袈裟、鞋帽和剃刀,并指明了逃跑路线。

尔后,程济就替建文帝剃了头发,吴王教授杨应能和监察御史叶希贤也剃了头发。

剃完头发后,他们就照着朱元璋的指示,逃出了南京后,为僧遁去。

再如民间传说刘伯温曾经给朱允炆留下一个小箱子,让他在危急时刻打开。

靖难之役,朱棣攻进南京城时,朱允炆打开这个小箱子,只见箱子里放着一件袈裟、一份度牒和一把剃刀。

朱允炆见此不禁叹道:“此伯温教我也。

”遂披剃遁去。

至于朱允炆最后到哪里为僧,民间说法最广的是在云南。

为什么是云南呢?大概是民间百姓认为云南远离京城,且云南是由与朱允炆之父朱标关系最好的黔国公沐家镇守,故而就认为朱允炆去了云南。

除此,民间除了传说朱允炆落发为僧,还有一说,称城破之时,蜀王秘密派兵来,将朱允炆偷偷接到了蜀中,此种说法见于《王文恪公笔记》。

这种说法着实有些可笑,先不说蜀中离南京十万八千里,就单单说蜀王敢冒着被朱棣惩戒的风险,去救一个已经注定失去江山的废帝嘛?

朱允炆到底去了哪里?史料的缺失,导致现在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但是,或许《明神宗实录》的一段记载,能让我们触摸到这个秘密的答案。

万历二年(1574年)十月十七日,明神宗朱翊钧问了张居正这么一个问题:“闻建文帝当时逃逸,果否?”

内阁首辅张居正给了这么一个答案:

国史不载此事,但先朝故老相传,言建文帝当靖难师入城,即削发披缁从间道走出,人无知道。

至正统间,忽于云南邮壁上题诗一首,有“沦落江湖数十秋”之句。

有一御史觉其有异,召而问之。

老僧坐地不跪。

曰:“吾欲归骨故园。

”乃验知为建文也。

御史以闻,遂驿召来京,入宫验之,良是。

是年已七八十矣。

莫知其所终。

大意就是建文帝去了哪里,史书没有记载,但是张居正从前朝的老臣手中得知了此事的一个说法。

话说朱棣攻进南京后,朱允炆就落发为僧,从密道逃出了南京城。

正统年间,一御史在云南发现建文的踪迹,此时的建文已是垂垂老矣的老僧。

尔后,御史就将老僧接回南京,经过验证被证明就是建文,此时他已七八十岁。

从这段被记载于正史的对话来看,张居正似乎认可前朝老臣所说,不然不会说给万历听的,因此很有可能“建文帝未死,晚年入京”的说法是正确的。

当然,无论是何种说法,建文失国是真的,至于建文到底去了哪里,是自焚而死,还是落发为僧,这些尚无定论,各有各的说法,历史有时就是这样的神秘。

大家好,我是历史漫谈君。

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之谜。



朱允炆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太子朱标之子。

洪武二十五年,其父朱标病死,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

朱允炆在太祖朱元璋死后,继位为帝。

朱允炆在位期间,增宽刑省狱,严惩宦官,改变其祖父朱元璋的一些弊政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朱允炆认识到被朱元璋分封在各地的藩王是巨大的威胁。

于是他动手削藩,可是操之过急,燕王朱棣趁势起兵靖难。

燕王军事能力极强,手下士兵英勇善战,朱允炆的军队胜多败少。

建文四年,燕军渡江直逼南京城下,谷王朱橞与曹国公李景隆开门迎降,京师遂破。



燕兵进京,四处寻找朱允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为啥这么着急呢?废话,当然急了。

朱允炆活着不要紧,朱棣可以弄死他,他死了更好,朱棣可以安心做皇帝。

可是,竟然找不到了……

那朱允炆到底咋样了呢?后世有这样几种主流说法。

一是死亡说。

当时燕王军队攻城时,皇宫起火,大火熊熊燃烧。

火势扑灭后在,灰烬中发现了几具烧焦了的残骸,已经不能辨认。

据太监说它们是皇帝、皇后和他的长子的尸体。

朱棣当机立断,哭着说哎呀侄子你咋这么糊涂啊!言外之意很明显,不用找了,这就是朱允炆,他死了该我来当皇帝了。

官方的记载当然只说皇帝及其长子已死于难中;否则,燕王就不可能名正言顺地称帝了。

但这种可能性较小。



二是出逃说。

出逃说比较复杂,容我细细说来。

据说朱元璋临终前曾经给朱允炆一个盒子,说到走投无路时就打开它。

到朱棣攻城时,朱允炆突然想到这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剃刀,一张度牒。

得,这不是让我出家吗。

朱允炆一想,出家就出家,还是命重要,于是就在心腹太监的陪同下逃出了皇宫……对建文帝有同情心的臣子也多持这种态度,认为建文帝没死,只是躲起来了。

几十年后,有人说在云南驿见到一云游老僧。

老僧在墙壁上题诗一首,扬长而去。

根据诗的内容判断,他就是建文帝。

那么建文帝真的遁入空门了吗,我们看看朱棣方的一些材料。

朱棣知道自己和皇位不是合法取得的,一直提心吊胆,并秘密地寻找建文帝的下落。

他在陆上派遣胡濙(ying)寻找,海路则派遣郑和寻找。

“帝已就寝,闻濙至,急起召入。

濙悉以所闻对,漏下四鼓乃出,先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

从这句至是疑始释,并且他们交谈了那么长时间,我们可以看到朱棣终于找到了建文帝的下落。

朱棣自己也不相信朱允炆自焚了。

根据上面材料来看,朱允炆应该是出逃了,得以保全性命。

但他的下落却被胡濙找到,朱棣有没有派人去灭口就不好说了……

5、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警方这么做一是为了不打草惊蛇,二是也没有理由把他女儿单独带走。

至于为什么不怕许某某狗急跳墙,那是因为综合考量,许某某虽然有杀妻嫌疑,但他应该不是一个暴徒,不是杀红了眼的恶魔。

相反,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幻想着能瞒天过海,所以他那段时间,主要是想着怎么隐藏,怎么不露破绽,不但要表现出人畜无害的老实样,而且还要假扮成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恨不得连过马路时都要扶把老太太,哪里还会再去干那引火烧身的事情!当然更不会对自己的女儿下毒手了!

另外,虎毒尚不食子,况且这个许某某对子女还是有爱心的,比如,他与妻子的矛盾点,就是为了给儿子弄套房子。

这个五十五岁的男人,应该是有着传统思想,看重子女,但却不看重妻子,特别是这个半路夫妻,他毫不珍惜,在他看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罢了!

担心许某某加害自己的女儿,应该是过滤了!

别说他没有暴露,估计就是在其困兽犹斗之时,也不会伤害他自己的子女。

也许这是七斗善意的想法,毕竟还是不要把人性全部抹杀。

我有几个同学都在公安系统,尤其是在刑侦、经侦占多数,所以觉得你问这个问题难以得到准确的回答!

首先是我们即便是同学,“很铁”那种关系,也不能在任何场合去打听不该打听的,打听反而不好。

公安办案是有铁的纪律的,不可能随意透露办案的思路、手段的。

第二是公安办案,每一件刑事案件有多种思路和预备方案的。

这种是不可能提前说出去的,但是他们都有一些假设和失败的准备的。

其实,我可以大胆地告诉你:警方一介入,对女儿的安全问题早就有考虑,是绝对安全的,这个许渣男以后的任何行动全天候24小时已经在警察的掌控之中,操心这就多余了。

第三,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马虎,也就是急于下结论!这叫“情节闭合”,不能推敲不起,形成错误。

其实里面很多细节,比如同一句话由不同的人在多场合、多时间段反复问,从回答形成的差异上面去发现疑点。

在目前庞大的公安系统内,十几年前的悬案都陆续被破,何况在那么小的范围、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个大活人就“人间蒸发”破不了案?荒唐的是这许渣男!

我仍然在祈祷:但愿这次血腥事件的凶手只是许渣男,千万别牵连到他25岁的儿子!

愿苍天有眼………………

6、在亲人离去最后闭眼的那一刻,你是怎么感受?

去年的3月21日,母亲已经病了二年了,我们姐妹们五人轮流伺候,一个人三天,那天真好轮上大姐的伺候,晩上九点左右接到电话,说母亲不行了,我们赶紧往老家赶去,母亲有一个家孙,从小没有母亲,是我的母亲养大的,让我们顺便去接上,我们赶到老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左右了,母亲的眼睛睁的大大的,已经说不出话了,我们依偎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使出浑身力气,转过脸来看着她的家孙,满身满脸的那种不舍的眼神,那种把人恨不得刻在心里的眼神,那种舍不得离开我们的眼神,让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的眼神,让我一闭上眼,就感觉到的那种眼神,我这辈子,永远永远的铭刻在脑海中的眼神,让我泪流满面!

07年的农历8月28那个晚上,我大儿子差26天就是他26岁的生日,他是生病,肺腺癌,那个晚上我拉着他的手,他让我帮帮他,他说他受不了了,我很无助,帮不了我可怜受罪的儿子,也代替不了他所承受的疼痛,总之我有千千万万个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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