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3-03-12 点击数:
简介: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作者:iceblowcnblogs.com/iceblow/p/11121362.html权限系统设计前言权限管理是所有后台系统的都

【菜科解读】

权限管理是所有后台系统的都会涉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对不同的人访问资源进行权限的控制,菜叶说说,避免因权限控制缺失或操作不当引发的风险问题,如操作错误,隐私数据泄露等问题。

目前在公司负责权限这块,所以对权限这块的设计比较熟悉,公司采用微服务架构,权限系统自然就独立出来了,其他业务系统包括商品中心,订单中心,用户中心,仓库系统,小程序,多个APP等十几个系统和终端

1.权限模型

迄今为止最为普及的权限设计模型是RBAC模型,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ole-Based Access Control)

1.1 RBAC0模型

RBAC0模型如下: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1)

这是权限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模型,它包括用户/角色/权限,其中用户和角色是多对多的关系,角色和权限也是多对多的关系。

用户是发起操作的主体,按类型分可分为2B和2C用户,可以是后台管理系统的用户,可以是OA系统的内部员工,也可以是面向C端的用户,比如阿里云的用户。

角色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连接了用户和权限的关系,每个角色可以关联多个权限,同时一个用户关联多个角色,那么这个用户就有了多个角色的多个权限。

有人会问了为什么用户不直接关联权限呢?在用户基数小的系统,比如20个人的小系统,管理员可以直接把用户和权限关联,工作量并不大,选择一个用户勾选下需要的权限就完事了。

但是在实际企业系统中,用户基数比较大,其中很多人的权限都是一样的,就是个普通访问权限,如果管理员给100人甚至更多授权,工作量巨大。

这就引入了"角色(Role)"概念,一个角色可以与多个用户关联,管理员只需要把该角色赋予用户,那么用户就有了该角色下的所有权限,这样设计既提升了效率,也有很大的拓展性。

权限是用户可以访问的资源,包括页面权限,操作权限,数据权限:

页面权限:

即用户登录系统可以看到的页面,由菜单来控制,菜单包括一级菜单和二级菜单,只要用户有一级和二级菜单的权限,那么用户就可以访问页面

操作权限:

即页面的功能按钮,包括查看,新增,修改,删除,审核等,用户点击删除按钮时,后台会校验用户角色下的所有权限是否包含该删除权限,如果是,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反之提示无权限。

有的系统要求"可见即可操作",意思是如果页面上能够看到操作按钮,那么用户就可以操作,要实现此需求,这里就需要前端来配合,前端开发把用户的权限信息缓存,在页面判断用户是否包含此权限,如果有,就显示该按钮,如果没有,就隐藏该按钮。

某种程度上提升了用户体验,但是在实际场景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这样做

数据权限:

数据权限就是用户在同一页面看到的数据是不同的,比如财务部只能看到其部门下的用户数据,采购部只看采购部的数据,在一些大型的公司,全国有很多城市和分公司,比如杭州用户登录系统只能看到杭州的数据,上海用户只能看到上海的数据,解决方案一般是把数据和具体的组织架构关联起来.

举个例子,再给用户授权的时候,用户选择某个角色同时绑定组织如财务部或者合肥分公司,那么该用户就有了该角色下财务部或合肥分公司下的的数据权限。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2)

以上是RBAC的核心设计及模型分析,此模型也叫做RBAC0,而基于核心概念之上,RBAC还提供了扩展模式。

包括RBAC1,RBAC2,RBAC3模型。

下面介绍这三种类型

1.2 RBAC1模型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3)

此模型引入了角色继承(Hierarchical Role)概念,即角色具有上下级的关系,角色间的继承关系可分为一般继承关系和受限继承关系。

一般继承关系仅要求角色继承关系是一个绝对偏序关系,允许角色间的多继承。

而受限继承关系则进一步要求角色继承关系是一个树结构,实现角色间的单继承。

这种设计可以给角色分组和分层,一定程度简化了权限管理工作。

1.3 RBAC2模型

基于核心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角色的约束控制,RBAC2模型中添加了责任分离关系,其规定了权限被赋予角色时,或角色被赋予用户时,以及当用户在某一时刻激活一个角色时所应遵循的强制性规则。

责任分离包括静态责任分离和动态责任分离。

主要包括以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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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斥角色: 同一用户只能分配到一组互斥角色集合中至多一个角色,支持责任分离的原则。

互斥角色是指各自权限互相制约的两个角色。

比如财务部有会计和审核员两个角色,他们是互斥角色,那么用户不能同时拥有这两个角色,体现了职责分离原则

基数约束: 一个角色被分配的用户数量受限;一个用户可拥有的角色数目受限;同样一个角色对应的访问权限数目也应受限,以控制高级权限在系统中的分配

先决条件角色: 即用户想获得某上级角色,必须先获得其下一级的角色

1.4 RBAC3模型

即最全面的权限管理,它是基于RBAC0,将RBAC1和RBAC2进行了整合

1.5 用户组

当平台用户基数增大,角色类型增多时,而且有一部分人具有相同的属性,比如财务部的所有员工,如果直接给用户分配角色,管理员的工作量就会很大,如果把相同属性的用户归类到某用户组,那么管理员直接给用户组分配角色,用户组里的每个用户即可拥有该角色,以后其他用户加入用户组后,即可自动获取用户组的所有角色,退出用户组,同时也撤销了用户组下的角色,无须管理员手动管理角色。

根据用户组是否有上下级关系,可以分为有上下级的用户组和普通用户组:

具有上下级关系的用户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部门和职位,可能多数人没有把部门职位和用户组关联起来吧。

当然用户组是可以拓展的,部门和职位常用于内部的管理系统,如果是面向C端的系统,比如淘宝网的商家,商家自身也有一套组织架构,比如采购部,销售部,客服部,后勤部等,有些人拥有客服权限,有些人拥有上架权限等等,所以用户组是可以拓展的

普通用户组: 即没有上下级关系,和组织架构,职位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可以跨部门,跨职位,举个例子,某电商后台管理系统,有拼团活动管理角色,我们可以设置一个拼团用户组,该组可以包括研发部的后台开发人员,运营部的运营人员,采购部的人员等等。

每个公司都会涉及到到组织和职位,下面就重点介绍这两个。

1.5.1 组织

常见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4)

我们可以把组织与角色进行关联,用户加入组织后,就会自动获得该组织的全部角色,无须管理员手动授予,大大减少工作量,同时用户在调岗时,只需调整组织,角色即可批量调整。

组织的另外一个作用是控制数据权限,把角色关联到组织,那么该角色只能看到该组织下的数据权限。

1.5.2 职位

假设财务部的职位如下图: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5)

每个组织部门下都会有多个职位,比如财务部有总监,会计,出纳等职位,虽然都在同一部门,但是每个职位的权限是不同的,职位高的拥有更多的权限。

总监拥有所有权限,会计和出纳拥有部分权限。

特殊情况下,一个人可能身兼多职。

1.6 含有组织/职位/用户组的模型

根据以上场景,新的权限模型就可以设计出来了,如下图: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6)

根据系统的复杂度不同,其中的多对多关系和一对一关系可能会有变化

在单系统且用户类型单一的情况下,用户和组织是一对一关系,组织和职位是一对多关系,用户和职位是一对一关系,组织和角色是一对一关系,职位和角色是一对一关系,用户和用户组是多对对关系,用户组和角色是一对一关系,当然这些关系也可以根据具体业务进行调整。

模型设计并不是死的,如果小系统不需要用户组,这块是可以去掉的。

分布式系统且用户类型单一的情况下,到这里权限系统就会变得很复杂,这里就要引入了一个"系统"概念,此时系统架构是个分布式系统,权限系统独立出来,负责所有的系统的权限控制,其他业务系统比如商品中心,订单中心,用户中心,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的角色和权限,那么权限系统就可以配置其他系统的角色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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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系统且用户类型多个的情况下,比如淘宝网,它的用户类型包括内部用户,商家,普通用户,内部用户登录多个后台管理系统,商家登录商家中心,这些做权限控制,如果你作为架构师,该如何来设计呢?大神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

2.授权流程

授权即给用户授予角色,按流程可分为手动授权和审批授权。

权限中心可同时配置这两种,可提高授权的灵活性。

手动授权: 管理员登录权限中心为用户授权,根据在哪个页面授权分为两种方式:给用户添加角色,给角色添加用户。

给用户添加角色就是在用户管理页面,点击某个用户去授予角色,可以一次为用户添加多个角色;给角色添加用户就是在角色管理页面,点击某个角色,选择多个用户,实现了给批量用户授予角色的目的。

审批授权: 即用户申请某个职位角色,那么用户通过OA流程申请该角色,然后由上级审批,该用户即可拥有该角色,不需要系统管理员手动授予。

3.表结构

有了上述的权限模型,设计表结构就不难了,下面是多系统下的表结构,简单设计下,主要提供思路:

系统权限设计推荐(超级全面的权限系统设计方案)(7)

4.权限框架

Apache Shrio

Spring Security

在项目中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框架,它们的优缺点以及如何使用会在后面的文章中详细介绍.

5.结语

权限系统可以说是整个系统中最基础,同时也可以很复杂的,在实际项目中,会遇到多个系统,多个用户类型,多个使用场景,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最核心的RBAC模型是不变的,我们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扩展来满足需求。

交通事故赔偿40万,律师应得服务费是多少钱?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各省司法厅都有一个律师服务指导价位,一般大案子百分之二三,小案子百分之五六。

但是,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属于指导价,到底多少,还是应当双方根据案值,工作量,复杂程度等协商决定价格。

有的案子也许打个电话就协商成了,有的案子,反复折腾几年,从一审,二审到重审再审,难度和工作量相差悬殊,采用同样的计价标准也不合情理。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办理案子不收钱,而是从收回的赔偿款中按比例提取律师费。

这种情况收费标准明显要高一些。

总之,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补充:1、笔者不是律师。

2、和其他行业一样,其实律师队伍中也是鱼龙混杂,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和恶劣的。

其他网友观点我代理道路交通案件不看标的额收费,看复杂程度收费。

赔偿额度高还是低,并不必然导致律师工作量的多与少,交通事故当场致死,赔偿额度高,但工作量很少,只需要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就行了。

而未造成死亡,住院治疗后痊愈的,反而要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索赔误工费,护理费等,比前面的例子要繁琐一些。

最复杂的,是交警部门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责任的案件,庭审时的争议焦点就多了个责任划分问题。

对于人身损害案件,当然包括道路交通案件,不能仅看伤者或者伤者家属能拿到多少钱而收费,要看我们付出了多少而收费。

现在有一些专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事务所,利用与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收取高额代理费,具体来说,就是伤者也不知道能赔偿多少钱,但律师知道,比如律师知道能赔偿40万,律师就先降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让当事人认为只能赔偿15万,签署合同约定,超过15万部分律师得20%,这样判决后,律师的代理费会高于正常谈价的代理费。

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律师的做法,大部分律师还是讲职业道德的。

关注董律,陪你知法其他网友观点按约定给。

其他网友观点8月17号委托的,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代理费7000元。

8月31号跟保险公司谈妥签下和解协议,保险公司总共赔偿519800元,上周钱已经到账。

67岁的老人被车撞当场身亡,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计算总的经济损失为632400元,保险公司能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519800元,已经是极致了,诉讼下来,估计都赔不了那么多。

其他网友观点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随着国家最近几年的大力普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知道出现一些事故后,第一选择是找专业的人士解决问题。

律师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谋生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找律师代理,最后赔了40万,律师费能够拿到多少呢?之前有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员工发生工伤,请了一个律师进行代理,最后员工工伤赔偿拿到180万,根据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高达90万,当事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一时间很多人都觉得律师行业特别黑,简直是暴利。

交通事故私了需要去交警队处理吗

交通事故私了还是去交警队处理下会更好,可以私下签协议,以免后续找麻烦,如果是年轻人,问题不大的话,也可以直接微信转账,比如碰了一点小漆,这种是没问题的。

交通事故私了需要去交警队处理吗交通事故私了需要通常去交警队处理。

分析如下:(1)交通事故报警后私了需要销案;(2)当事人报案后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交警大队还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共同签名。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手写协议通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要写明双方的名字、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同时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过程、原因和私了赔偿协议内容,最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

私了协议书的手写模板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对于20 --年--月--日,甲方驾驶机动车在某某路,与乙方车辆发生剐蹭事件,所幸事故双方无人员伤亡,也不曾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各项损失---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2、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费、误工费、交通费、折旧费、住宿费。

3、本协议均为双方自愿,一旦签订,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交通事故私了微信转账算协议吗交通事故私了了微信转账是算协议的。

交通事故处理私下协议如果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没有不同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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