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定金没签字可以退吗定金没签字可以退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综上所述,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重要的是看那个交易情形是不是适用定金罚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定金罚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定金罚则适用: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在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都有什么?
1、定金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可以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交付定金后,如定金的给付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拒绝履行合同,则无权力要求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罚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定金是属于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保证金,例如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一般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定金。
而定金在一定情形下可以退的,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定金合同无效等。
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一、定金退还有以下情形:
1、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2、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要退还定金;
3、收取定金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的,要双倍退还定金;
二、哪些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
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
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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