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小猫咪?怎样喂养小猫咪

【菜科解读】
如果你哪天想做铲屎官了,那你就要知道这些养猫秘诀了。
一只小猫绝对是治愈你心灵的天使。
所以,要好好对它。
如果你有了一直小猫咪,不要紧张,这么做就好:
首先你在一个月内不要给它洗澡,要是觉得脏就用热毛巾搽一下,小猫到新环境没安全感很紧张,这个时候洗澡容易感冒,感冒容易死掉。
有条件的话带他去看兽医检查下顺便打疫苗。
第二,这个年纪的猫猫要喝猫咪专用的羊奶粉,大部分猫咪乳糖不耐受,不能喝牛奶,会拉肚子,软便…要是实在买不到羊奶可以喂温温的舒化奶…
第三,平时吃猫粮,这只猫看起来两个月大的样子,吃一个月猫奶糕,一个月后可以吃幼猫粮或者全猫粮,添加主食罐头,或者自制的白水煮鸡肉,鸭肉,羊肉,瘦牛肉…千万不要放盐及调料…人能吃的猫不一定能吃…猫粮或者奶糕按包装上的建议。
如果是肉的话,一顿给80g的样子…一般一天最少喂两顿…可以都喂猫粮/奶糕,可以都喂肉,可以一顿干粮一顿肉,看你方便…单喂肉的话,简易加一些猫咪必要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比如加钙粉和牛磺酸…或者买营养膏加到肉里~猫咪一岁前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需要摄取大量的蛋白质,买猫粮的时候注意粗蛋白的含量,尽量能保证在40%以上。
各种营养够了猫咪才能健康成长,身体壮实!不要给喂米饭谷物制品,猫咪肠胃不适合消化谷物,长期吃容易引起糖尿病。
第四,猫咪上厕所会用猫砂,种类功能很多,看题主的诉求选择~一天清理两次,太脏了猫咪可能会另外选择大小便的地方~注意观察猫猫的便便,干的说明猫猫肠胃很健康,如果有软便或者血便的话说明猫猫有肠胃问题或者消化不了当前的食物~
要好好做铲屎官啊。
社保已申报未缴费算断交吗?社保需要缴纳多少年才有退休金?(2025年4月15日)
当单位只申报而未实际缴费时,社保状态显示为欠费状态,这意味着社保卡在此期间不能正常使用。
一旦单位足额缴纳社保款项,社保卡将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且欠费期间的社保记录将显示为补缴。
社保欠费状态的影响在社保欠费状态下,员工无法享受到社保所提供的各项权益,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此外,欠费状态也可能对员工的个人社保记录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到未来可能涉及的社保待遇。
在欠费状态下,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
需要等企业足额缴纳社保款后,社保卡才能恢复正常使用。
欠费期间的社保状态会显示为补缴,即用人单位在后续时间内需要补缴这部分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累计缴满15年即可,不过要等到退休后才能领取。
而且社保是多缴多得的,缴的越多、越久,退休后能领的养老金就越多。
实际上目前的养老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是达到,15周年,无论是职工养老保险也好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好它的最低缴费年限,都是15周年。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
基础养老金指按计发标准,由各级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全额予以补助的养老金待遇。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济南社保补缴流程是如何样的?2025年济南最新社保补交步骤是什么?
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济南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样的?最新补交流程,济南社保断交怎么办,补交流程如下。
随新社通小编一起看看:(一)补缴条件: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二)补缴材料:1、《济南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济南职工劳动手册》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济南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三)补缴流程: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四)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五)办理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补缴金。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