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折磨女人?

【菜科解读】
邪化的贞节牌坊
贞节,最早本指有纯正高洁的道德观念的女性,“贞节牌坊”之名便是由此得来。
在古代,这种类型的建筑通常是用来表彰丧夫多年不改嫁,又或者是自杀殉葬的寡妇。
当时,这些寡妇被认为是女性的道德楷模,其事迹值得后人流传称颂,因此特为她们兴建。
我们不难看出,古代女性以“贞节牌坊”为荣,因为那是对她们坚贞不二的美好品德的褒奖和肯定。
在这种价值观念下,寡妇改嫁显然成了“丑事”,是为人所不齿的。
贞节牌坊最早始于秦朝,秦始皇时巴邑有一个名叫清的妇人早年守寡,她凭借自己的才能和智慧,苦心经营丹砂产业,成为了中国最早的女实业家。
或许是因为秦始皇深受他淫乱的母亲赵姬的影响,他对巴清忠贞守寡且艰苦创业的事迹赞叹不已,特意为其修建了一座“女怀清台”,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本来,贞节牌坊是对巴清这一类忠贞杰出的女性的褒奖,可到了后来竟被逐渐歪曲,成了官宦之间互相攀比的手段,无数失去丈夫的可怜女子惨遭迫害。
到了古代封建社会末期,程朱理学兴盛起来,贞洁牌坊就逐渐开始强调一个“贞”字,成为了荼毒封建社会女性的又一个精神枷锁。
起初,自愿为丈夫守寡的女性还占大多数,偶尔也有为夫殉情自尽的。
可是到了后期,竟逐渐刮起一股不正之风,大户人家之间开始攀比贞节牌坊的数量,数量越多越以此为荣。
官员们甚至将贞洁牌坊的数量纳入自己的政绩,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被逼守寡、甚至为了获得贞洁牌坊被活活折磨而死的女性不计其数。
由此可见,要求古代女性“从一而终”可以说是一种强迫,在这种强烈的价值观念的灌输下,可怜的寡妇们也只能在这种所谓贞洁道德的驱使下约束自己,独守空房了。
劳动最光荣
俗话说得好,“男欢女爱”人之常情,又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传统观念。
那么,在古时候守寡的女子,又是如何渡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呢?答案就是“劳动”。
上文提到的寡妇巴清,算是中国最早的女实业家,她的事迹也给予了后世与她一样失去丈夫的女性们一些启发和灵感,我们都知道,古代妇女可以从事的职业是非常少的。
她们的丈夫大多都非常忌讳自己的妻子在外抛头露面,可以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男性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那么一旦家中的男主人过世,身为妻子的妇女们就要承担起家庭的经济压力。
此时,妇女从事的职业基本上就是女工、纺织、务农等等,我国古代流行的一直是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这也符合妇女们的基本情况,她们可以通过刺绣、纺织、养蚕等方式贴补家用。
家里有田地的,若是丈夫不在了,妻子还要承担起种田等农活。
如果是已经生育过的妇女,丈夫过世后,自然还要在操劳家计之余照料子女。
古代是绝对没有 “计划生育”的观念的,他们更看重的是多子多福,一个家庭基本上都有一个以上的孩子。
如此情况下,失去丈夫的寡妇要照顾好几个孩子,同时还要劳作赚钱,可以说是非常辛苦了。
可想而知,生活都被辛劳填满的寡妇,她们也不会有工夫操心自己往后的岁月,以及生活中存在的寂寞。
同时,因为有了经济独立的能力,她们的世界观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男女之情也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了不起的女实业家
其实,像这样的事情在我国古代屡见不鲜,其中有一位不得不提的杰出人物,就是黄道婆。
黄道婆,宋末元初著名的棉纺织家、技术改革家。
她早年的经历十分坎坷,先是被卖当童养媳遭到虐待,随后流落崖州,嫁人后丈夫不久就病逝了,于是她出家当了道人,终生致力于棉纺织技术。
黄道婆将黎族的棉纺织技术带回家乡,与当地纺织工艺融合,研发出了一套新技术,她的技术对明清两代江南农村和城镇的经济繁荣产生深远影响,惠及长三角地区的百姓,深受人们爱戴。
黄道婆去世后,当地人民感念她的恩惠,为她建祠祭祀,甚至还有人为她树碑立传,尊奉她为“织女星”、“先棉神”。
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评价黄道婆为十三世纪杰出的棉纺织技术革新家,她也成为了历史上名副其实的女实业家。
话说,虽然像巴清、黄道婆这样杰出的女实业家的例子并不多,但我们不难看出,即便是寡妇、即便是生活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才智成就一番事业的女性也是大有人在。
她们冲破了世人给封建社会的女性们套上的道德枷锁,这类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楷模。
纵观历史,古代的女性们身上可以说是挂满了道德枷锁。
她们受到的桎梏,封建礼教对她们的洗脑、管束和迫害,都严重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尤其是失去了丈夫的女子,本就容易被人评头论足。
往后的漫长岁月,她们或许会用忙碌填满自己的生活,可心灵的空虚、寂寞却是难以慰藉的。
她们需要的是理解,可惜在当时的社会她们注定不被理解,只能自我宽慰,至于情爱,更是遥不可及的东西。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寡妇们的凄苦,又有谁能替她们解呢?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一、据说古代有一种挠脚心的刑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优质答案1:
#p#分页标题#e#挠脚心又叫笑刑,源自17世纪30年代的欧洲战争,受刑者主要是在战争中被俘的战俘。
他们不用羽毛,而是在人的脚底板涂上盐水,然后找个山羊,在你的脚底板上舔,这样山羊就会不停的舔,弄得人抓耳挠心般的难受。
表面上看它是一种十分温柔又欢乐的刑罚,但对于犯人的真实体验来说,却是生不如死。
笑刑,首先犯人的手脚伸到木枷的孔中,然后脱掉他们的鞋和袜子,将脚裸露在外面,然后取一根羽毛,在其脚心进行挠抓,让他们保持持续狂笑的状态,以达到减少进入肺部的空气,让受刑者失去呼吸的能力,最终因为继续缺氧而窒息死亡。
还有人说,在古代,这种刑罚主要针对女人,因为那时候女人都是三寸金莲,脚对于他们的名节很重要,除了自己的夫君,是不能让别人随便看的。
而挠脚心,就要把脚暴露在外,让人随便观赏,这样对女人而言就是一种羞辱。
所以,挠脚心,看上去温柔,其实是一种笑里藏刀的酷刑,小贝也是对古代人的想法佩服之至,这样的招数都能想到,也真是厉害。
这样的酷刑也告诉我们,事情不光看表面,表面越是风平浪静的,实则杀气腾腾。
这样的刑罚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真的是太恐怖了。
真的要特别特别感谢和平年代,感谢爸妈,让我生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不会随便对人进行刑罚,感。
优质答案2:
在金庸先生的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提到的张无忌曾经在绿柳山庄向赵敏逼供,为了逼供张无忌一直在扣赵敏的脚。
确实有一种刑罚会让人狂笑不止,那就是传说中的笑刑……
走在中国汉代,就已经有这种刑罚了。
当时受这种刑罚的大多是贵族,因为这种刑罚不会在身体上留下太多痕迹,完全可以顾及到贵族的面子问题。
但是总体而言,笑刑还是在欧洲更为常见。
17世纪,整个欧洲一片混乱,打来打去。
为了惩罚犯人和战俘,怀有充分浪漫思想的欧洲人就发明了这样一种酷刑——笑刑。
简单而言,笑刑就是挠痒痒,但是让这些欧洲人操作起来,这套刑法还真是那么回事。
一般他们会把受刑人的手脚用绳子捆住,或者用枷具固定住,然后在受刑人的脚底涂上蜂蜜,涂上粘稠的白糖,或者涂上食盐,总之都是一些动物喜欢舔食的。
他们选定了“行刑人”一般会是山羊,因为山羊舌头上有小肉刺,可以对人的身体产生最强烈的刺激感。
当山羊闻到喜欢的食物的味道,就会去舔食人的脚心,旁边还有监视是行刑的人,一旦山羊舔干净了,就赶紧再往犯人脚底下抹上新的蜂蜜。
有人可能觉得笑怎么了?笑不是挺好的吗?
但实际上笑是人的身体受到一定的感官刺激后做出的反应,笑并不一定是因为开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没少拿犹太人做实验,有人就研究,人在笑刑中受到刺激的时候会经历,忍着不笑,然后笑出声来,然后放声大笑,然后再到笑不出来泣不成声的一个过程。
而且随着人持续的发笑,会不断的挤压人肺中本来就不多的空气,逐渐失去呼吸能力,从而导致缺氧窒息。
另外笑的时候,也是极度耗费体力的,在发酵的过程中,甚至会感到虚脱和晕厥。
二、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是怎样惩罚她们的?优质答案1:
对于通奸,从古到今,都是为世人厌恶。
通奸双方,在偷偷摸摸中感受刺激和兴奋。
而另一边,他们的伴侣若得知此事,便会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由此做出情绪化的行为,影响社会。
因此,对于通奸者,中国古代就认为是犯罪,而且必须进行惩治。
那么,如果犯了通奸罪,古代会怎么样惩罚呢?对于通奸女子,又有哪些专门的刑罚呢?
从古到今,官方对通奸的处罚:有重到轻,再有轻到重,最后再有重到轻(潘金莲和西门庆剧照)
通奸,古代称为“和奸”。
#p#分页标题#e#最早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这是春秋时期对通奸男女的刑罚,直接宫刑,这不多说了,大家都懂得,“宫刑”和死的差距实在不大。
从中国大一统的秦朝开始,刑罚开始加重。
《史记·始皇本纪》中记载:“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啥意思?就是说,通奸这事,如果现场被捉奸,可以直接杀死,杀人者无罪。
可以先杀人,再报官。
这虽然属于私刑,但是合法。
也就是说,通奸罪,那必须是死刑。
估计,秦始皇对通奸者恨得要命,毕竟他妈赵太后和嫪毐等人的通奸,让秦始皇太窝心。
汉朝初期,继续沿用秦时的“通奸处罚”,只是到了汉文帝时,缓和了处罚,实行了春秋战国的旧制,对通奸双方实施宫刑。
不过,宫刑堪比死刑。
唐朝时期,对通奸罪的处罚轻了一些,关键是唐朝比较开放,从皇室到民间都是如此。
如果继续那严厉的通奸处置办法,估计皇室里就有一大波人要被砍头或者被宫刑。
按唐律:“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通奸双方,蹲监狱一年半,有伴侣的,蹲监狱两年。
这个刑罚不算重,所以,唐朝的风气非常开放。
宋朝,基本和唐朝的处置办法差不多。
但是到了元朝,情况变了,对于“通奸”加重处理。
元朝重新允许私刑,本夫不仅可以捉奸,且可当场杀死“奸夫淫妇”。
这说明,被戴了绿帽子的男人,一旦捉奸在床,直接杀了奸夫淫妇就可以,不用担心蹲监狱,杀了也白杀。
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手。
另外,还有补充规定,如《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
” 并且还规定,女人要“去衣受刑”。
意思是说,如果绿帽男没有现场捉奸,或者现场捉奸没处理,交到了官府,那官府处理“通奸犯”的方式,主要是打屁股,以示羞辱。
而女人,必须脱掉衣服再受刑,也就是说,女人除了要品尝身体的痛苦,还要品尝被羞辱的痛苦。
不要觉得“杖八十七”是轻刑,那是可以打死人的,一般身体弱的男人,还有大多数女人,都会被打死。
到了大明朝,朱元璋继续元朝对通奸罪的处理方法。
现场捉奸,本夫可直接杀死通奸双方,这见于《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
而对通奸的处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
看出来了吗,老朱支持现场杀死通奸双方,如果交到官府,打屁股各八十七,有老公的女人,多打三下,而且女人还是要脱光受刑。
这和元朝几乎一样,总之,就是往死里打,打不死算命大。
大清朝,和明朝几乎一样,允许捉奸现场杀人,对于通奸犯,官府主要还是打屁股,这见于:《大清律例》二六、刑律,人命,“杀死奸夫”;《大清律例》三二、刑律,“犯奸”。
通奸处理和明朝相同,有夫的杖九十,单身八十七。
到了民国,在1911年,通奸双方处以四年以下有期徒刑,1928年,通奸双方处以二年以下徒刑,1936年,处以一年左右的徒刑。
目前,通奸罪已废除,只属于道德范畴了,仅有的“非法同居”罪,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只是不保护双方的财产利益罢了。
现在,有很多的人大代表呼吁,把“通奸罪”重新纳入法律条款,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说的很有道理,目前的社会乱象中,通奸者甚多,和通奸成本太低有很大的关系。
以上说的,主要就是官府对于通奸双方的处罚办法,那么,有哪些对于通奸女子的私刑呢?
中国古代对于通奸女子的残酷处理中国古代,多是父系社会,大多倡导男尊女卑,对于通奸者,对女方的处理往往比男方更严重,下面我么就来看几种厉害的刑罚。
一、幽闭(啄刑)
这种刑罚,明朝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有记载:“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幽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私道,无法房事,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p#分页标题#e#这刑罚看起来很猛,一说掉下来的是产道前壁,一说是骨头,到底是什么呢?从解剖学来说,没有依据。
应该是,骨头打坏打变形了,再也不能做夫妻之事了。
这刑罚太恐怖了,一般来说,这刑罚一上,人基本废了,离鬼门关只有一寸之遥。
没有惊天运气,活过来不容易。
不过,这是私刑,官家一般不会用。
(幽闭之刑)
二、浸猪笼
这个刑罚是将当事女子装到猪笼里侵入水中。
如果只是和别人调情撩骚,那么就只是浸泡身体而已,给予呼吸,目的是增加该女子的恐惧,感受长时间被浸水的痛苦。
如果和别人的奸情已经确认,那浸猪笼就不简单了,当事人被装入猪笼中,浸入水中,沉河而死。
一般情况下,浸猪笼这种做法,在边远山区采用比较多,一般是在族长的主持下,全村人一起观望,有点杀鸡儆猴的意思。
这种刑罚在古代的南方,确实是存在的。
这是绝对的私刑,一般官府也不干涉。
三、骑木驴
这个刑罚非常残忍,据《狄公案》第三十回说,酷刑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户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阴道穿入,送刑场处死气绝。
还有一种说法,是让女子骑在木驴上,有车拉着木驴行走,木驴中部的木棍上下活动,女子下体被木驴中部的木棍来回刺痛,在晃晃悠悠中血流不止,很多时候,女子还要大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
一圈游街下来,通奸女子,命也快差不多了。
但是,这种刑罚,更多出现在小说中。
按晚清小说《冷眼观》的作者王浚卿认为,这种酷刑并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叶小说《倭袍传》 。
此话很有道理,看起来,关于骑木驴的描述绘声绘色,而详实的史料记载是缺乏的。
但是,空穴不来风,无风不起浪,通过一些旧物件,可以说明,可能这刑罚真的小范围存在过,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木驴刑具之一)
通奸一时爽,发现一生痛。
还是希望所有的烟火男女们,如果要开始下一段,那就先结束这一段,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优质答案2:
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得分国内还国外,得分在哪个朝代,而且还得分公刑还是私刑。
不同的情况会得到不同的结果,而且有时候结果很逗逼,对了,还得分不同的对象。
华夏公刑在华夏对这个罪名入公刑最早记载于秦代,秦朝的严刑峻法体现的淋漓尽致,男的管不住“腿”者杀!女的一样杀!而且在公法之外还允许见义勇为,你在路边看到此种不道德行为也可以直接上去杀!大抵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局面。
到了汉朝情况稍微好了一点,但只针对男人,通常会采取没收作案工具的办法处理(宫刑),女的还是杀。
不过汉代允许赎买,如果有钱的话,大抵还是能保住命的,所以这个只是看起来严厉而已。
到了唐朝事情开始起变化,大家都晓得唐朝人比较奔放,皇帝老子带头搞事情,相传李渊就是睡到人家隋炀帝行宫里才不得不起兵的。
这要继续没收作案工具还了得?于是他们很机智的把这个罪名的刑罚改成流放,一般不超过两年。
宋、元基本继承了唐朝的法律,但我们知道蒙古同胞比较豪放,一般有仇当时就报,所以元朝法律贴心的给出了报仇套餐。
丈夫捉奸可以当场杀人,但是审判之后再杀不行!而且可能是受理学影响,元朝中后期法律对女性通奸的惩罚加重了,开始打板子,且羞辱性的必须脱衣受杖。
明清两朝大体继承了元朝的刑罚,一般会一视同仁的打80-90板子,不过从明朝开始私刑的范围开始扩大化。
法律虽然规定只有丈夫有权捉奸杀人,但通常真正执行的是家法私刑,执行人扩大到了家族。
华夏私刑既然执行人扩大到了家族,那么女犯自然不可能一刀杀掉那么痛快,一帮无聊的人琢磨出来一堆千奇百怪的招数,大多充满羞辱和折磨的意味。
受刑之人固然不好过,家里的孩子大多也再难抬头,这些私刑一般如下:
游街示众:一般会把受刑女子扒光绑在固定物上,由人抬着或者在畜力车走遍本城大街,女子脖子会挂上白底黑字的大牌子,上书女子罪名加姓名。
随行的族丁手持铜锣开道,边敲边高喊某某于某月某日与人坐下伤风败俗丑事,街坊邻里当以为戒。
#p#分页标题#e#
木驴:这个刑罚其实被民间给传走形了,它的原始结构没有很多人想的邪恶,就是把手脚用钉子砸在木架子上而已。
说白了这也是一种游街的方式,只是更痛苦。
另外也是为了防止受刑人自杀。
鞭笞:在游街过程中后边的族丁在前面敲锣报罪完毕后,会用鞭子抽打受刑女子,等敲锣报罪再次开始就停手,如此循环下去。
一般围观群众往罪妇身上扔石头之类的东西多发生在此时,报罪的时候围观者会保持安静,大抵这也是种恶趣味的规矩吧。
浸猪笼:这个就不用说了,把人装进藤条边的猪笼里往水里一扔,干净利索。
需要说的是浸猪笼不都是死刑,也有只是折辱的,就是把猪笼吊着扔进水里,把犯人的头露出来,过段时间在捞上来。
一般浸猪笼的意思是说这个人猪狗不如,即使转世投胎也是畜生,这也是一种羞辱。
外国刑罚国外那群古代逗逼的脑洞其实一点都不比华夏小,关于处刑方式他们没啥特别,但对于罪名危害性他们倒是很有想法。
在中世纪的英国通奸是一种重罪,它等同于盗窃!是的!你没看错,那时候英国按盗窃罪判罚婚外恋。
即使到了1707年这种接近近代的时间,英国席大法官约翰·霍尔特(John Holt)还是按照这个思路判决,他在司法解释中指出,与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男人是“财产侵害最高的人”。
至于女人,说实话,比华夏强很多,除非宗教法律追究,否则没什么大事,大抵和那边贵族喜欢找情妇有关系。
不过那只是因为玩的浪没人追究而已,如果认真追究的话还是可以入罪的,比如杀妻狂魔亨利八世杀掉两个媳妇都用了给自己戴绿帽子的罪名。
所以在那里犯这个罪名的女性可能啥事儿都没有,甚至给人生孩子了都没事,也可能被宗教法律直接整死,只能说看实力和运气决定。
和英国恩怨纠缠的法国就不一样了,他们玩的比英国浪,自然不敢把这罪名搞太大,通常也就是罚款了事,丈夫受不鸟就是找那人决斗,总之法官很忙,不参合那些扯淡事儿。
到了19世纪拿破仑的《刑法典》才正式入罪,一般是两年以下监禁。
其他乱七八糟的国家就不说了,否则快200个国家够我写到明年的,通论是大部分国家古代通奸都是犯罪,只是惩罚力度不一样而已,就扯淡到这吧~
三、古代人对通奸罪真的是零容忍吗?都是怎么惩罚通奸罪的?优质答案1:
通奸,这是一个无论是古代和现代都非常痛恨的行为。
双方都是单身的话,那就不叫通奸,那是谈恋爱。
只要有一方已婚的话,那么就是算通奸,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出轨。
出轨在现在来说实在太平常了,通常明星们的出轨比较引起大家的关注,但现在的出轨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只是受到道德谴责罢了。
而古代与现在相反,古代的嫖娼不违法,而通奸违法。
自从人类文明出现时,通奸现象就已经出现了,可真正写到法律里面当做一种罪行的是《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而魏国李悝在《法经》中规定了杂律一篇,内有“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
”而比较官方的《史记·始皇本纪》说:“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总之,古代的法律对于通奸行为非常严格,“宫刑”、“杀之无罪”等等。
而且唐代以后,各朝代律法均有对通奸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轻则男女各杖八十,重者坐牢,甚至是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女子还可以被卖掉,卖身的钱充公等等。
有时候女人犯了通奸罪,要在公堂上脱去裤子,当众裸体受杖,各吃瓜群众最是喜欢围观。
古代对通奸虽说不是零容忍,但是肯定要比现在严厉得多得多,特别是对女性来说,是非常的残忍。
对于古代的女性,本来就要遵守三从四德,男人三妻四妾,不可能满足得到每个老婆,特别是皇宫里的妃子,有的可能一辈子就被宠幸过一次,然后孤独忍受一辈子的煎熬。
说不定二十来岁就莫名奇妙成了皇太后级别的了。
优质答案2:
唐代以前,对通奸不是很在意,性关系比较开放,因为那都不全是汉人统治,少数民族人对这些不讲究。
宋以后汉人统治才将通奸立为十恶大罪,严惩不贷,甚至凌迟。
有些乡镇按村规民约将通奸者浸猪笼绑上石头沉潭处理。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
将程朱理学推向极致更是影响后面很多朝代对通奸的严惩。
其实朱熹就是个伪君子,对别人严格要求,自己却是偷儿媳的爬灰者这些暂且不提。
标签:通 ***刑罚古代
古代对新娘进行性教育?古代女子的性教育
古代成年女子出嫁前不准和陌生男子有接触,更不用说和未婚夫婚前培养感情,到了新婚洞房这一天就要和陌生男人真刀真枪的性生活。
不是日子不吉利,主要是这个日子恰好与女孩子的经期重合了,而经期是不能过性生活的。
这时候,男方家长就要带着礼品再次请风水先生点日子。
风水先生这次点的日子,肯定要比上次的推后或提前15天左右。
因为经期这些极度敏感的问题,人们是不能直白地去问的,于是就用这种“点喜日子”的方法把这个棘手的问题解决了。
媒人再把新的喜日子送去,娘家人就会接下来。
但是,我们都知道,月经期推后或提前15天左右,恰好是女性的排卵期,以前又没有较好的避孕措施,所以新婚蜜月怀孕的事情屡见不鲜。
暧昧的性教育以前的人很保守,很多新婚夫妻结婚前偷偷瞟一眼就会脸红,更有甚者仅凭媒妁之言就订了终身。
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晚上却要肌肤相亲,做最隐秘的接触,这是非常尴尬的。
因此,新娘子结婚前一天,母亲要临时突击,搞好对女儿的性教育,省得到时候真刀真枪把自家姑娘给吓傻了。
花烛之夜闹洞房,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
不论如何变化,都与性教育有关,以至于“教育”不“教育”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
据说,明朝时期有一婚俗,就是在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过来,边翻边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
在这样的场合,黄色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的了,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
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疯狂少妇,大概要归功于闹房者的性教育。
清代文人李渔写的情色小说《肉蒲团》中,铁扉道人的女儿“玉香”,“生得如花似玉,无人可比”,“又且读了一肚子书,凡诗词歌赋皆做得出”。
但这女孩从未出过家门,对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书本知识,“他家的闺门严谨,又不走去烧香,又不出来看会,长了一十六岁不曾出头露面”。
#p#分页标题#e#书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后,就找些春宫画之类的东西来给她看,实际上也是一种性启发。
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闹房”来解决了,旧时男女结婚之前往往连面也没见过,通过这种无所顾忌的“闹房”,使两个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
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一闹,来加强进行性的说明与教育了。
有的地方闹洞房,婆婆竟在洞房夜亲自教授新人房中术,那也就太令人瞠目了。
豆类在古代也叫什么
那么豆类在古代也叫什么?下面菜科网小编带来:蚂蚁庄园3月1日答案介绍。
豆类在古代也叫什么正确答案:菽解析:我国古代大豆叫菽,篆文写作“尗”,意思是像豆类生长的样子,后写作“菽”,成了形声字。
大豆蛋白质含量为35%~40%,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
《后汉书光武纪》中有野者旅生,麻尗尤盛。
菽也可以用叔来表示。
《字汇补》曰叔,豆也,与菽同。
颜师古注《汉书·昭帝纪》曰叔,豆也。
所以也可能最早叔就是指豆子,后来加上草字头变成了菽。
豆类吃了有什么好处吃豆类的第一个好处,能够强壮筋骨,因为豆类和豆制品都是非常丰富的钙质含量的食物,如果适当的吃豆类,在预防骨质疏松、防治腰膝酸软和腰腿痛方面的好处会非常的明显。
第二个人好处就是促进消化,豆类中通常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菜叶说说,能够促进胃肠道的蠕动,帮助消化,有利于清除肠道内的毒素,同时也有利于身体排便,非常适合习惯性便秘的患者使用。
豆类食物中含有较高的铁元素,铁元素能够起到补血的功效,适量的食用可以预防缺铁性贫血的情况发生。
第三个好处,能够让激素水平维持在比较好的状态,尤其像大豆异黄酮类似于雌激素的物质,对于平稳的度过更年期的作用会非常的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