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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11-14来源:网络作者:小千点击数:
简介:

【菜科解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接下来我整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

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

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二、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办理的时候要在工作日办理,因为,周末的时候工作人员可是不上班的。

  2、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出具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

朋友们不要嫌带的材料多而觉得麻烦,争取一次性办成,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办理了。

工作人员首先要的是审核,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5、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人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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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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