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让人类困惑不解的谜底在科学的论
【菜科解读】
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恐惧担忧,除了人员的伤亡,建筑物倒塌之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潜伏于人们心中的恐怖事情,那就是对灵异的传奇描述。

而这些让人类困惑不解的谜底在科学的论证下,让人类逐步对生活中的一些奇怪现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男孩半张蓝色的脸
这次地震中的一位陈姓男孩,在与死神展开了长达70多个小时的抗争后,不幸离开了人世。
他的传奇故事也被许多人熟知和认知,他是怎么被大家发现的?他伤的重不重?他既然已经被抢救出来,怎么会失去生命呢?
当时的他被几块掉下来的预制板挤压着,动惮不得,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信念撑起了身体的剧痛和内心的恐惧,大家可以想象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的煎熬和等待,还要忍受身体的疼痛,他告诉自己不能死,因为还有年迈的父母要靠他赡养,他的美好理想还要去奋斗和实现。

信念的力量让他收获了活下去的信念,他被成功救出后神志依然清醒,但去往接受治疗的路上时,经过了不到10 分钟的时间,生命终止了。
后来,一些专家学者进行了科学的推测和判断,认为他在长时间重物的挤压下,身体组织已经坏死,期间所产生的毒素,在身体得到轻松和缓解后,毒素迅速在体能血液中流通,直接导致各器官衰竭而死亡。
在凤凰卫视的《冷暖人生》节目在录制关于陈姓男孩儿最后79小时专题时,离奇的拍摄到了被预制板挤压时墙体上印的半张蓝色脸画面,引来很多人一度猜测假想。
只有佛像不倒之谜
当时光倒退回08年的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遭受了地震灾难,灾后一些幸存的寺庙和佛像让人们对灵异事件深信不疑。
这些传奇现象在人们仅有的认知水平上是无法给出正确答案的,于是大家就会认为人死后的灵魂会在人间漂移,对一度信仰的佛慈悲更加填充了神秘色彩。

那些寺庙中的建筑和佛像在地震中能保存下来,有人总是认为,是佛像仙灵,战胜了天灾。
其实不然,科学家对建筑的研究由来已久,这些古建筑能在灾难中保存下来,基于其建筑材料是土木结构,其位置的选择也很讲究,这样一来,石佛建筑才能很好的保存下来。
记者注意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历史记录显示,4月10日至17日连续8天内,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境内已先后发生23起3.0级以上地震,其中4次超4级,最大震级为4.4级。
四川省地震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地震局的专家已在会商和研判,暂不清楚地震原因,后续将在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消息。
△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四川震讯”版块截图 记者注意到,4月16日00时12分,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发生4.2级地震后,中国地震局迅速启动四级应急服务响应,调度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四川省地震局开展应急处置,要求有关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加强震情监测和震后趋势研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据九派新闻报道,内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截至4月14日18时,资中县未发现人员受伤,无房屋倒塌或基础设施受损情况,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网络均保持正常,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充足,民众生活未受影响。
对此 许多网友表示担心 △在中国地震台网发布的相关微博下网友们的留言 来源:都市现场、中国地震台网、四川省地震局 四川发布、人民网、四川应急、九派新闻 编辑:马静欣、郭含笑 校审:吴俊霞、周浩桦、郑创彬
该草案旨在通过地方立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明确基层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标准、人员职责、经费保障及违法处罚细则,填补山东地震群测群防专项制度空白,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防震减灾格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是山东首次针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出台专项立法文件。
基层观测网点全覆盖,乡镇至少设1处观测点 针对基层地震监测薄弱环节,草案作出硬性量化要求: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需依托地质、水利、养殖等行业现有资源,在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不少于1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同时从中选取不少于2处作为骨干观测点,并配备专用观测设备。
设区市地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观测数据将直接用于震情趋势会商,打通基层监测与专业研判的通道。
社会观测员定岗履职,依规领取补助 草案专门设置社会地震观测员制度,每处宏观异常观测点需配备1名专职社会观测员,负责日常数据采集与异常上报。
社会观测员一旦发现动物、植物、地下水、气象、地质等疑似地震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向属地县级地震部门报告;
若异常规模大、变化急剧或易引发社会关注,可直接越级上报,后续补报原主管部门,保障异常信息快速传递。
为稳定基层观测队伍,草案明确社会观测员可按照规定领取相应补助,补助标准由省地震局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群防人员激励不足的问题。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地震异常,均有权向地震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须立即派员现场勘察核查,重大异常需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明确法律责任,损毁观测设施最高罚20万元 草案同步划定法律红线,强化责任约束。
公职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侵占、毁损、擅自移动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设施的行为,草案设定明确处罚标准:单位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需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此外,草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规范地震信息发布秩序。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张帅) 今日《济南时报》 邀您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