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盗墓奸尸成风气 盗墓史上七大奸尸案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简介:盗墓奸尸成古代风气?盘点被史上奸尸皇后  与死人复生现象一样,盗墓中出现奸尸行为也是让人惊讶的;与死人复生现象不一样的是,奸尸行为在事实上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什么

【菜科解读】

盗墓奸尸成古代风气?盘点被史上奸尸皇后  与死人复生现象一样,盗墓中出现奸尸行为也是让人惊讶的;与死人复生现象不一样的是,奸尸行为在事实上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什么不可信,更非什么不解之谜。

奸尸以女性尸体为性交对象的极度性变态行为。

又称尸奸、恋尸狂、恋尸癖。

在不少文献或文学作品中,把对死亡配偶尸体的固执性爱恋和对异性尸体的嗜好性凌辱行为也作为恋尸癖。

狭义恋尸癖仅见于男性,男性恋尸癖习惯上称奸尸癖或奸尸狂。

这种人具有与尸体进行性行为的强烈欲望。

有时,这种欲望可以通过与尸体性交的想象来满足。

  在《中国盗墓史上六宗罕见“辱尸”事件》一文中,其中的一宗“辱尸”事件,就是赤眉军“奸吕雉尸”。

这一历史记载出现在《后汉书》里,“列传”中的第一传是刘玄、刘盆子两人。

在“刘盆子传”下,细述民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军之一赤眉军当年的作战行为,其中就有此事:  “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

城中彻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

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觽号百万。

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

乃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

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

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  从中可以看出,赤眉军当年盗掘西汉帝王陵寑时,开国皇帝高祖刘邦和皇后吕雉合葬陵长陵也未能幸免。

吕雉死后遭遇到了奇耻大辱,尸体让赤眉军奸淫了。

而且,除了吕雉这位当年天字一号女人外,其它被掘开帝王陵内的皇后宠妃们的尸体,赤眉军也没有一具能放过,奸尸行为令人发指。

这些当年只有帝王一人能“幸”的后宫女人,肯定是死也没有想到会被一群农民性侵犯。

  《后汉书》编撰者范晔在书中还交代了引起赤眉军淫兴的原因,这些女人身着金缕玉衣,死了多年仍栩栩如生。

试想,这些能进入皇帝后宫的女人,生前应该是非同一般的美,难怪那些整天在男人堆里的起义军会如此这般。

当然实际原因不可能是生理动机一条,其辱尸心理应该很复杂。

吕雉死时已是61岁,活着时身体也应该没有光鲜了,再美又能美到哪?何况至赤眉军盗墓时已逾200年了,应该很丑了。

所以说,辱尸泄恨应该是直接动机。

此事发生在两千年前,可见中国盗墓贼的奸尸行为,还是颇有历史渊源的。

  也许有人说,《后汉书》所记未必真实,联系一下当年的现实就可知道几分真相。

人吃人应该是最不可能的吧,但赤眉军起义年代,偏偏这样的事情就颇常见。

“时三辅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遗人往往聚为营保,各坚守不下。

赤眉虏掠无所得,十二月,乃引而东归,觽尚二十余万,随道复散。

”当年闹大饥荒,这“人相食”不就是人吃人嘛!对比起来,赤眉军的“奸尸”算是小事一桩了。

  《搜神记》卷十五中讲了17则与墓冢有关的故事,其中有一则是讲冯贵人死后七十余年尸不腐颜如故一事:“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

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  汉桓帝是东汉第十位、倒数第三位皇帝刘志,皇后为窦氏。

当时外戚梁冀专权,在毒死了年仅9岁的汉质帝刘缵后,梁冀扶只有15岁的刘志当皇帝。

从公元146-167年,共当了22年的皇帝,刘志当政时政坛腐败,他政绩平庸,还不听忠言;且好色无比,生活奢逸,36岁时病死,葬于宣陵。

史书记载,刘志后宫有嫔妃五六千人,冯贵人即是其中之一。

从《搜神记》的文字中,可以知道,死了七十余年的冯贵人尸体不只颜色如故,而且还有一点体温,这些盗墓贼见色起淫,先后轮奸了她。

奸尸时,盗墓贼争先恐后,因为先后顺序问题,互相之间大打出手,残杀了起来,这才导致盗墓事发。

  这则故事表述的真实性值得推敲。

盗墓贼“发冢(盗墓)”在汉灵帝时,汉灵叫刘宏,为汉章帝刘炟的玄孙。

刘志虽然后宫佳丽如云,但却没有一人给他生下儿子。

在这种情况下,已升为皇太后的窦氏便于公元168年迎解渎亭侯刘苌的儿子刘宏即大位。

刘宏当时只有13岁,窦太后学起了吕雉“临朝听政”。

刘宏也当了22年皇帝,公元189年死亡。

如果冯贵人冢被盗时,真已下葬了七十余年,那么她病死时间至少在公元119前。

而此时,刘志并没有当皇帝,甚至还没有出生呢,可见《搜神记》的故事情节真的是谎诞不经。

  但是,虽然故事的表述有问题,冯贵人的尸体遭奸应该是存在的,史书上有记载。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七《汉纪·孝灵皇帝上》记载,熹平元年(公元172年)六月,窦太后病死。

因为窦氏家族获罪遭诛,朝议窦太后的下葬规格。

有人欲以贵人规格葬之,与冯贵人配祔(葬同一陵区),而不宜以太后身份与桓帝刘志同葬一块。

廷尉陈球表示强烈反对,理由之一,就是冯贵人的墓曾遭盗,魂灵受到了“污染”。

原文是,“冯贵人冢尝被发掘,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这“魂灵污染”是什么意思,难道仅仅因为“骸骨暴露,与贼并尸”?言下之意很明显,冯贵人遭盗墓贼辱尸了。

  “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

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唐·戴孚《广异记》)  “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

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

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

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 (宋·周密《齐东野语》)  “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

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

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

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近视之,死人也,乃大惊。

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

’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

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

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

”(清·乐钧、俞越《耳邮》)  “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

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弃之,见女貌如生,将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

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

”(清·景星杓《山斋客谭》)  由于,中国古代盗墓史上,盗墓贼“奸尸”的现象很多,这方面的情节也被大量地移植到了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去,成为一种有趣的创作类别。

《醒世恒言》是中国古代着名的世情小说“三言二拍”中“三言”里的一册,系明代文人冯梦龙所着。

其中卷十四《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朱真盗墓”的情节写得十分详细逼真,为研究盗墓学者们津津乐道,有兴趣的网友不仿翻阅之。

  这个故事发生在宋徽宗年间的东京(今河南省开封市),18岁的富家小姐周胜仙与开酒店的范大郎弟弟范二郎一见钟情,回家后就患了相思病。

周胜仙的父亲不同意这门亲事,结果气死了周胜仙。

周家将周胜仙生前所用、房内细软,都陪葬了。

这事让一个盗墓贼上眼了。

周家请来的挖坟筑穴人中有个叫朱真的,出生于盗墓世家,公开身份是“打坑子人(挖墓穴者)”,暗里身份是盗墓贼。

知道周胜仙的陪葬丰厚,便在筑坟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做好手脚,以便盗掘。

  朱真的母亲听说后,竭力阻止儿子的盗墓行为。

她告诉朱真,他父亲就是因盗墓而被吓死的。

二十年前,朱父盗墓时了发生了一桩奇事,当揭开棺材盖后,棺内的尸首竟然朝着朱父笑了起来(有可能是传说中的“诈尸”现象)。

经这一吓,事发四五天后朱父就死了。

但朱真不听劝,乘下大雪,于半夜二更天,悄悄离家往坟场去“干活”了。

  对朱真的盗墓细节,冯梦龙笔下生花:  抬起身来,再把斗笠戴了,着了蓑衣,捉脚步到坟边,把刀拨开雪地。

俱是日间安排下脚手,下刀挑开石板下去,到侧边端正了,除下头上斗笠,脱了蓑衣在一壁厢,去皮袋里取两个长针,插在砖缝里,放上一个皮灯盏,竹筒里取出火种吹着了,油罐儿取油,点起那灯,把刀挑开命钉,把那盖天板丢在一壁,叫:“小娘子莫怪,暂借你些个富贵,却与你作功德。

”道罢,去女孩儿头上便除头面。

有许多金珠首饰,尽皆取下了。

只有女孩儿身上衣服,却难脱。

那厮好会,去腰间解下手巾,去那女孩儿脖项上阁起,一头系在自脖项上,将那女孩儿衣服脱得赤条条地,小衣也不着。

那厮可霎叵耐处,见那女孩儿白净身体,那厮淫心顿起,按捺不住,奸了女孩儿。

  原来那女儿一心牵挂着范二郎,见爷的骂娘,斗别气死了。

死不多日,今番得了阳和之气,一灵儿又醒将转来。

朱真吃了一惊。

见那女孩儿叫声:“哥哥,你是兀谁?”朱真那厮好急智,便道:“姐姐,我特来救你。

”女孩儿抬起身来,便理会得了:一来见身上衣服脱在一壁,二来见斧头刀仗在身边,如何不理会得?朱真欲待要杀了,却又舍不得。

那女孩儿道:“哥哥,你救我去见樊楼酒店范二郎,重重相谢你。

”朱真心中自思,别人兀自坏钱取浑家,不能得恁地一个好女儿。

  这个盗墓贼朱真是财色双丰收,盗墓得了一大笔财宝,还赶上“奸尸”这茬艳事。

不过,话说来,如果没有朱真的盗墓,周胜仙也复生不了。

但可惜的是,在周胜仙复生后去找情郎范二郎时,范二郎却将她当鬼打死了。

  为什么盗墓史上“奸尸”现象出现很多?除了因为盗墓贼的变态和女性容易遭受性侵害这一传统性文化因素的影响,与女尸不腐的比例相对高于男性也有直接关系。

从现代考古发掘报告中可以发现,出土的完好尸体多是女性,如近年发现的历2000年而不腐的长沙马王堆和江苏连云港两具汉尸,均是女性。

  从盗墓中的现场情况分析,也是这样。

位于清东陵内的惠陵是清朝同治皇帝载淳与皇后阿鲁特氏合葬陵,1945年遭兵匪盗掘。

民国政府闻讯后派员去地宫查看,发现载淳的尸体早烂得仅剩一尸体骨架,阿鲁特氏被抛尸棺外,但尸体完好未腐,面容如生,其时距她下葬已七十年。

顺便说一下,据称盗墓贼听说她是吞金而死,在第二次光顾惠陵时,将她的衣服全部扒光了,开膛剖肚。

如果她的尸体与载淳一样,早早成了一堆枯骨,这种不幸是不会就不会发生了?盗墓史上七大奸尸案 慈禧死后遭奸尸  不论是帝王的陵寑,还是民间的坟墓,都是人类处置自己尸体的地方,盗墓时就不可能不碰到尸体。

  据说有不少“义盗”,在掘墓之前要烧香磕头再掘土,以乞求墓主的宽恕,减轻罪孽,保佑家人平安。

  但由于盗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对尸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一样,也就有“脏盗”,不尊重死者的说法。

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义盗也好,脏盗也罢,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不同形式的“辱尸”行为。

  从中国盗墓史上来看,“辱尸”现象很普遍,但表征各异,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也有差别。

其中,下列七种罕见行为,我觉得最为荒唐,有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见色起欲  掘墓士兵奸淫慈禧  1922年,“秀才将军”吴佩孚在洛阳时,严令缉捕孙殿英这个大毒贩,他在洛阳不能立足,就逃往陕州,最后辗转来到了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

  1928年初夏,孙殿英率部炸开东陵慈禧墓地,无尽宝藏展开在他们眼前,众官兵发疯般劫掠着。

孙殿英规定先将宝物集中再分配,谁也不得私藏。

  但在这旷代财富的强烈刺激下,人们哪里还能控制自己?孙殿英咬牙切齿,下令谭温江向疯狂撕抢的官兵们开枪扫射,尸体不断倒下,终于控制住了局面。

然而还是有人将珠宝偷藏在内衣里,含在嘴里,甚至塞在肛门里……

古时候的银锭上面一般都会刻上什么东西 每个朝代都是一样的吗

银锭是中国古代的货币,因为以“两”为主要单位,所以也叫银两。

虽然银锭始自,但是却一直流通不广。

虽然大家经常说古代银子银子的,但是银两确实是流通不广,也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在时甚至有过禁银令,直到银两才成为主要货币流通。

既然用银子作货币交易,那用银子得有轻重大小吧,所以得铸成银锭才方便,小额的才用碎银。

铸成银锭后,银锭上得有字,有标识才行。

银锭上錾刻或铸造的铭文,每朝每代也是不尽相同,但大致上包括时间、地点、重量、用途、成色、官员或工匠姓名等。

在银锭上铸上时间地点成色这很容易理解,那么铸上人名是什么鬼?又不是什么绝世工艺品,为何要把大名留在银子上呢? 这道理其实很简单,这就像现在的负责人对一项工程项目的签字画押一样,得对此负责。

在银子上刻上铸造者的姓名或者监督押运的官员名字,就是签字画押,是对经手的银子负责。

就像去银行办理业务也得各种签字不是。

但各个朝代银锭上的铭文也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的。

随着时代发展,银锭上的铭文种类自然也越来越多,比如说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官锭;刻上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的商银;个人名义的私银。

另外,在银锭上刻铭文的方法也有不同。

早期的银锭,很多都是工匠在铸造好银锭后用錾子錾刻上去的,有错字,笔画多一笔,少一笔是很常见的事,这就是阴文。

毕竟工匠又不都是艺术大家,水平也有限。

后来的阳文就是趁着银锭还没有完全冷却,用钢模打上铭文,这样就工整美观了。

由于有时银锭已经冷却,这时打钢模也会有打压痕迹。

现在许多制假者也利用这一点在普通锭中加字或改字,使之成为银锭珍品。

民间对银锭的鉴别还有很多口诀,比如说含有黄铜的银色为‘‘七黑八灰九转青,九五成时色还清‘‘,含红铜的银色口诀为‘‘七黑八红九带白,九五成时还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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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抓犯人的画像跟本人的不一样 为什么还能抓到罪犯呢

之前看了一组关于和他妃子、子女相关的一些画,比较有趣的是,众多妃子中如果不仔细辨认的话,看起来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一样,皇族的服饰基本差不多,唯一区别的就是脸部的胖瘦和所戴的首饰不一样,会让我们产生脸盲的情况。

其实这一组画,还是一个颇有名气的人所画,这个人叫做朗世宁,并非是汉人,也不是满人,而是一个欧洲人。

公元1714年,郎世宁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大陆,当时皇帝对西方的科技文化相当感兴趣,因此朗世宁被留下来了,郎世宁这一留,就足足在中国呆了四五十年,唯一的工作就是给皇室画画,一共经历了康熙,乾隆三个朝代,朗世宁结合了中西方的绘画特点,摸索出了一种新的画法。

郎世宁在雍正元年创作的《聚瑞图》如今被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馆,其实对于画一些固定的物品来说,可能更多的是艺术方面的价值比较大,但是如果想要把一个人的精气神彻底表达出来,那就显得比较有难度了。

我们如今想要看到古人真实的面目,只有通过遗留下来的一些画作,但是古人很少有关于脸部特写的画作流传下来,而且古代的画师也是良莠不齐。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某些衙门通缉要犯,大街小巷张贴告示,仅凭一张画,就可以逮捕到真凶,相信宫廷中的画师,要比民间的一些衙门中的画师,对于容貌应该刻画得更为逼真才对,但是如今我们通过很多渠道了解到的古代皇宫里的画,似乎和真实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皇宫里的那些御用画师,还有一个参考的对象,但是民间捉要犯,仅凭的是通过一个人的口述,才将这幅画画出来,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基本不可能画的真实。

为什么还会抓到要犯?其实原因非常简单。

无论古代的画师,画画技巧有多么出神入化,都不可能凭借别人的口述,完全还原一个人真实的面目,并且要是有人乔装打扮一下,基本上身上的一些特征都会被遮盖,很难通过一张画来辨识一个人,其实古代衙门抓要犯并非通过画来抓的,电视剧里面所表达出来的用画来识别罪犯嫌疑人的这种情结完全是错误的。

如今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身份证,其实在古代也是有的,你到城里去,你住店,都需要有一个身份凭证,这个凭证每个朝代都有很多种叫法,简单的来说就是通关凭证,也就是所谓的通行证。

在古代,普通的人一般是不准许离开自己的家乡很远的,比如你是一名考生,要到京城去赶考,这个时候你要找当地的官员,给你开个一个通关路引,也就是所谓的通关文书。

明朝时期的叫法叫做保甲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

甲凡十人。

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

而且在明朝的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早上出去,晚上你必须回来,作息之道相互知”,所以当有人犯罪,没有官府颁发的路引,他是无法离开一个地方的。

古代发告示,主要是为了通知全城百姓,城中有人犯罪,这个人有什么样的特征,是男的还是女的,身高体型等等之类的信息。

因为从开始,历朝历代都有连坐这个法律,也就是说发现可疑人物,你看到了,如果你不举报,你会同样受到惩罚,并且如果你举报了,你还有奖赏。

鼓励百姓协同衙门一起办案。

而且在古代,晚上是禁夜的,看到你孤身一人那么晚还在外面行走,即便你不是犯人,也会被带进衙门,进行一番审问,如果是异乡客犯罪,更是容易被别人逮到,因为当地百姓更好识别。

所以在古代,画师画的像不像并不重要,贴告示是为了能够把大致的体貌特征告诉城里百姓让百姓积极举报可疑人物,衙门剩下的就是排查可疑人物。

所以在古代,即便画的不像,也可以抓到犯人,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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