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违法经营、债务纠纷、被监管部门调查等情形,监事作为公司相关…
日前,失业在家的武女士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窗口在核实信息时发现,武女士仍登记为上海日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武女士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变更事宜,但对方均未予配合。
3月17日上午,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向《老叶较真》记者表示,已收到武女士的投诉,并对相关企业登记事项依法处理,预计几天后即可查询到变更结果。
莫名“被监事”13年毫不知情
武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底,她入职上海日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白班客服,负责发货物流及对接客户。
这是她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
入职不久,大约在2013年4月,她便辞职前往广州。
自2015年9月起,她一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工作生活。
武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近10年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早已与上海这家公司无劳动关系。
“如果不是这次申领失业保险金,我可能一直不知道自己还担任着上海日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
”

据启信宝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6日,目前登记从业人数为0人。
武女士表示,她完全不清楚当初公司负责人是如何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工商登记的,事后也从未告知过她。
“我本人从未授权、从未签字、从未知情、从未参与该公司任何经营活动,也从未领取过任何报酬。
我离职至今已13年,期间与该公司再无任何联系。
”
武女士表示,其核心诉求只有一个:要求上海日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变更监事登记,停止使用其身份信息。
监管部门已介入处理
武女士称,因时隔多年,她早已没有该公司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遂向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市场监管部门告诉我,他们已联系到公司负责人程某。
程某称当时征得了我的同意,建议我与程某协商解决。
经程某同意,监管部门将其电话提供给我。
我仅拨通一次,对方在得知我要求变更监事后,电话便出现忙音,此后再也无法联系上。
”

3月17日上午,记者按照武女士提供的号码多次尝试联系程某,电话虽接通,但对方均表示并非程某,也不清楚该公司情况。
随后,记者向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进展,对方回复:
“注册分局最新反馈,已根据投诉人网上提交的材料完成核准,相关事项已处理完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外网)更新存在延迟,预计两个工作日左右可更新完成,届时武女士将不再登记为该公司监事。
”
莫名“被挂名监事”为何频发?
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注意到,个人在不知情情况下被登记为公司监事的情况较为常见。
有网友反映,曾在兼职期间被登记为监事;
也有人表示身份信息被冒用,莫名成为某公司监事,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周运柱介绍,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职务,属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状况,设立监事是法律的明确要求。
由于董事、高管不能自我监督,因此需要另行安排人员担任监事。

周律师表示,在部分小微企业中,类似武女士的“被挂名监事”情况较为常见。
实践中,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监事无需出资、不直接参与经营、不承担公司债务,只是挂名即可。
但实际上,监事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例如公司出现违法经营、债务纠纷、被监管部门调查等情形,监事作为公司相关负责人,仍可能被牵连、配合调查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少企业负责人为降低成本、避免麻烦,往往选择刚入职、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不便拒绝的员工挂名担任监事。
即便员工早已离职,企业也不愿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导致离职人员长期“被监事”。
被挂名监事该如何“辞任”?
武女士因被登记为监事,已影响其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
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周运柱律师表示,当事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前,建议先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通过EMS等可留存凭证的方式,寄送书面《辞任通知书》《涤除监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证明已先行通过内部途径主张权利,这是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重要前提。
只要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与公司无实际关联、未授权、未知情、未参与经营、未领取报酬等事实,法院通常会支持其涤除登记的诉求。
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与监事之间属于委托关系,监事有权单方提出辞任。
他说在工作过程中,周围的群众也自发想办法一起帮忙,非常暖心。
(东方网·上海bot 陈丽娜 蔡黄浩 汪伟秋)
短短三个多月,累计盗转27万余元。
发现真相后男友无法接受…… 4月24日22时许,上海普陀区长寿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欧先生求助称,其手机内的27万余元存款被人盗走。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询问,欧先生当日准备用钱时发现手机余额不足,查询银行卡信息后才得知,27万余元存款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分多次转走。
民警逐一核查其手机转账记录,发现所有转账时间均为凌晨时段。
结合欧先生与女友邵某共同居住的情况,警方初步判断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及时控制嫌疑人、防止证据灭失,民警连夜开展抓捕工作。
当晚23时许,民警成功找到邵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到案后,邵某起初试图狡辩,否认盗窃行为。
但在民警出示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面前,其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交代,邵某近期因手头拮据萌生盗窃念头,自1月4日至4月24日期间,趁欧某凌晨熟睡之际,多次通过人脸识别解锁其手机,先后21次窃取手机内钱款,全部赃款均用于个人生活开销,累计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转自 新闻晨报 记者 陈泉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