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曲霉毒素:由黄曲霉菌产生,是已知致癌性最强的天然物质之一,主要
【菜科解读】
发霉变质的粮食主要会产生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伏马菌素和呕吐毒素等致癌物质。1、黄曲霉毒素:由黄曲霉菌产生,是已知致癌性最强的天然物质之一,主要污染玉米、花生等作物。

长期摄入可导致肝细胞坏死、,与肝癌发生密切相关。
黄曲霉毒素耐高温,常规烹饪无法破坏其毒性。
2、赭曲霉毒素:由赭曲霉菌代谢产生,常见于谷物存储过程中。
具有肾脏毒性,可诱发肾小管间质病变,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其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
赭曲霉毒素在潮湿环境下更易滋生。
3、玉米赤霉烯酮:主要存在于霉变玉米中,具有类雌激素作用。

长期接触可能干扰内分泌系统,与乳腺癌、前列腺癌等激素相关性肿瘤存在潜在联系。
该毒素在动物饲料中含量受到严格限制。
4、伏马菌素:由镰刀菌产生,常见于霉变玉米制品。
可破坏神经鞘脂代谢,与食道癌高发地区存在流行病学关联。
伏马菌素在酸性环境中稳定性较强,普通加工难以完全去除。
3、呕吐毒素:学名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多存在于霉变小麦、大麦中。
除引起急性胃肠道症状外,长期低剂量接触可能抑制蛋白质合成,具有潜在致癌性。

该毒素对免疫系统有明显抑制作用。
预防粮食霉变需保持储存环境干燥通风,相对湿度控制在65%以下;
定期翻晒谷物,发现结块、变色立即废弃;
选购时注意生产日期与包装完整性。
日常饮食建议增加新鲜蔬菜水果摄入,其含有的叶绿素、维生素E等抗氧化成分可降低霉菌毒素的生物学效应。
对于已霉变的粮食,即使切除霉变部分也不建议食用,因菌丝可能已渗透至食物内部。
特殊人群如肝病患者、孕妇儿童应严格避免接触霉变食品。
山竹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南方水果,但是由于它保存时间不长,很容易腐坏变质,但是外表又很难看出来,所以很多人在挑选山竹时都会担心挑到坏的山竹,那...
按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她本该被送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却将她拉到了车辆所属的深圳市健安医院。
当天上午,张女士被送入急救中心推荐的目标医院,但此时她已意识丧失、瞳孔散大。
紧急进行手术后,她在当天下午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抢救无效离世。
当地卫健部门事后调查认定,涉事健安医院连续两次违反急救调度指令,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破坏公共救援体系根基,被处以7.6万元罚款,并暂停院前急救资质半年。
4月21日,演员姚晨 发声:家中至亲曾突发急症叫过急救车,所幸因他们的及时赶到与专业判断,才为家人抢回黄金急救时间,至今感念在心!急救人员是第一个与死神赛跑抢人的人,能抢回一个是一个。
报道里如此草菅人命的急救车,肯定是极少数。
但落到一个家庭身上,就是生命无法承受之痛。
重点在于: 1. 优化增值税申报表结构,对部分申报栏次进行合并、调整,减少复填报。
明确不同业务类型应填报的数据范围,提升数据口径一致性。
2. 明确电子申报要求,强调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提高线上办理比例。
对电子申报中的数据接口、上传要求作出统一规定。
3. 规范特殊业务的申报处理,对跨区域经营、简易计税、免税项目等申报口径重新明确。
要求纳税人按业务属性如实归类申报,避免漏报或错报。
4.通过本次申报制度调整,进一步推动纳税申报规范化、数字化,减轻企业负担。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7507/content.html 二【财关税〔2026〕6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相关进口商品的“零关税”实施规则展开,旨在鼓励消费回流,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
1. 明确“零关税”商品范围:主要包括供岛内居民自用或消费的部分进境商品。
列明享受优惠的品类及对应的监管方式。
2. 规范享受“零关税”政策需要满足:居民需具备合法身份并在岛内消费使用;
企业需按规定备案、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
3. 明确监管与风险防控要求建立商品流向监测机制,防止“零关税”商品进入内地市场。
对违规流通、倒卖、转让等行为实施处罚。
4.支持海南构建“免税+低税+便利”体系。
推动消费升级与产业聚集,为自贸港整体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3408.htm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2月0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规范了技术合同的认定与登记流程,为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与科技政策提供依据。
1. 明确技术合同认定范围与标准,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类型,对合同内容、技术成果、权利义务等提出明确要求。
2. 规范认定与登记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审核程序与登记要求。
强调线上申报与信息化管理,提高透明度与效率。
3. 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推动工信、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在认定方面的信息互通,便于纳税人获得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4.支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通过规范的认定制度,提高科技合同质量,促进技术交易和创新生态发展。
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ccf28613115d4960810b3b68253b0a25.html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30日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规定如下: 1.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2.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 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带有“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列明的金额÷(1+5%)5% 。
4.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明确了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5. 一般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抵扣。
二.关于资产重组,明确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情形,明确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明确了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的情形。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749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