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周末或者休闲的时候非常适合到公园内游玩,在武汉也有不少宝藏公园的风景优美,也非常适合带孩子们一起去游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了不少好去处,详情见下文。
1、墨水湖公园墨水湖公园是主城区最大湖泊公园、有着高达84%的绿化面积和全长28.2公里的绿道。
无论是自己健身还是带娃游玩,都是不可错过的好去处。
来这里,带上帐篷和零食,一家人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1号
2、万科虫洞公园万科虫洞公园的游乐设施非常丰富,攀爬、滑梯、传声筒、秋千......应有尽有。
这里还有宠物游玩专区、带上你家的大孩子和“毛孩子”一起享受悠闲的周末时光。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万科未来中心外广场(五里墩地铁站C口旁)
3、常青公园常青公园是武汉首座5G公园,也是华中地区首座5G公园。
AR动物园、AR游戏体验区域、AI智慧步道数据、水幕秋千,这里应有尽有。
水幕秋千最为孩子们所喜欢,在一道水帘之中来回晃荡,但丝毫不会被淋湿。
还有摇摇椅、滑滑梯、翘翘板、云海翻腾攀爬架等,一次性让孩子们玩个够!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达路与发展二路交叉口东40米
4、汤湖公园沌口的汤湖公园有着美丽自然风光,可以带着一家人呼吸新鲜空气,自由的在绿道上奔跑。
藏在湖心的建筑,就是汤湖图书馆。
如果你的孩子喜欢读书,这里是他/她博览群书的好地方,呼吸着新鲜空气,让心灵浸泡在书籍的海洋里。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路1号
5、解放公园
解放公园绿草茵茵的草坪,是小朋友的乐园。
放风筝、荡秋千、野炊、坐游船的绝佳地点,带他/她亲近大自然,感受初夏的快乐。
解放公园的鸽子广场是必打卡的地点之一,木屋前的一百多只鸽子等你去投喂。
喂鸽子,也是小朋友的最爱。
买一包谷物饲料,放在他/她的手心,鸽子就会飞来,他/她会收获一下午的快乐。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1号
3月底,越来越多的春季野菜进入市场,被纷纷端上餐桌。
尽管这些春野菜价格不便宜,却迎来喜欢尝鲜的市民争相购买,享受一口春天的馈赠。
连日来,记者走访多家农贸市场发现,市场里的春野菜几乎塞满了市民的菜篮子。
鱼腥草、蒲公英、蕲艾尖、枸杞菜、田七菜、野韭菜、野春笋、野藜蒿、地菜……品类达到十余种,市场价最高卖到20元一斤,远比猪肉贵。
3月24日,在汉口三眼桥的露天集贸市场里,各种新鲜春菜摆在较显眼的位置。
其中,有几家商铺摆出了一堆堆的野藜蒿,数量不多,标价20元一斤,相较家常藜蒿高了几倍。
“想吃的话还要赶早,这几天,上午过了10点就卖完了。
”一位商户说。
在汉阳王家湾附近的一家生鲜市场里,各类春季野菜琳琅满目,鱼腥草、野春笋、野韭菜、野藜蒿、蒲公英等有10多种。
其中,地菜、野韭菜、鱼腥草最便宜是6.5元一斤,鱼腥草尖12元一斤。
价格最高的也是野藜蒿,喊价18元一斤。
“3月中旬以后,武汉的气温逐渐升高,新鲜的野菜都冒出来了,品种变多,产量也还可以,我们这几家都卖得不错,每天到中午就断了货。
”摊主叶师傅介绍,各类春野菜中,野藜蒿的销量最高,随着气温继续升高,后期野藜蒿大量上市,价格可能会下降一些。
在汉口宝丰路附近的生鲜市场,不少摊位同样摆放着各种春菜,除了按斤卖,还论袋或把卖,鱼腥草、蒲公英10元一袋,野韭菜、野芹菜8元一把,野藜蒿15元一袋。
买了两把野韭菜的市民汪先生说,春菜鲜嫩清香又有营养,家人都爱吃,这不,给家人做腊肉炒野藜蒿、鸡蛋炒野韭菜或炒野芹菜、五花肉炖野春笋等,吃出春天的味道。
在长江新区阳逻街武湖桥头村,菜农赵师傅的菜园子里种着红藜蒿、鱼腥草、田七菜、紫背天葵、蒲公英、韭菜等各类“野菜”,现在也进入了采收阶段。
“我给野菜铺上地膜保温,自己琢磨着适合种植的春菜,没想到还可以。
”赵师傅说,自家菜地只有3亩,因为野菜本身的适应性较强,稍微用心就能种得好:“一般都是菜贩直接来田间地头收购,不愁销。
” 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邓子新院士农业科普工作室蔬菜专家分析,近些年,全市大量引进和培育新、奇、特蔬菜品种,如野藜蒿、鱼腥草、野芹菜、紫背天葵、蒲公英、田七芽等10多个品类,在新城区蔬菜基地推广种植取得成功,往后,市民将尝到更多新鲜、营养、健康汉产特色蔬菜。
(来源:极目新闻)
我以52万元竞拍获得后,联系拍卖公司产权交接事宜时,才发现页面上的产权证已经无效。
在我竞拍成功前该房屋已经过户给他人。
”武汉的桂女士至今仍觉得此事憋屈。
虽然拍卖公司称不影响为桂女士办理产权交接,但因12天前“二手房”变“三手房”且未满两年,桂女士需额外承担近3万元的增值税等费用。
当她拒绝支付尾款时,拍卖公司表示属于悔拍,5万元保证金一分不退。
双方对簿公堂后,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房屋真实存在,可正常过户,竞拍者负主要责任。
拍卖公司仅因瑕疵退还5000元保证金。
52万元竞拍的房屋,产权证竟显示无效? 2025年5月,武汉市民桂女士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上看到一套由鼎耀拍卖(深圳)有限公司推出的房产。
拍卖页面显示,产权证号为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xxxx65号。
最终经过60轮竞价,桂女士于5月20日以52.63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
然而竞拍结束后,桂女士在和拍卖公司联系房屋产权移交程序时,却意外发现一个让她震惊的事实:页面显示的产权证书编号,为无效。
进一步查询得知,该房产在12天前(5月8日)就已因买卖办理了转移登记,房屋产权人换人了。
“这属于重大变更,在竞拍时我根本不掌握这个信息。
拍卖公司也没有主动告知。
”桂女士说,“他们明知道房子已经过了一手,却什么都没说。
” 满两年的房屋变成了未满两年,需额外承担近3万元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信息差”,直接导致桂女士要多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
根据税收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全额缴纳5%的增值税。
如果按拍卖页面显示的2021年产权证计算,该房屋至拍卖时已持有超过两年,本可免征增值税。
“但拍卖页面上未显示这一重大改变,导致房屋变成了5月8日第三人接手。
我再买的话,第三人只持有了12天就交易,我需要额外承担约2.63万元的增值税,加上附加税费,接近3万元。
” “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就因为拍卖公司未告知这一重大信息,又过了一手,我要多交3万块钱。
”桂女士觉得这很不公平,“拍卖公司为什么不告诉我房子已经过户了?为什么不告诉我税费会变?” 竞拍成功后发现房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此外,桂女士在竞拍成功后前往现场查看了房屋,发现存在多处地板和墙体渗水腐烂、厨房水池漏水、墙壁霉斑等明显质量问题,房屋装修老化破损严重,需重新拆除装修。
“实际情况要比拍卖页面上的照片更严重更破旧。
”桂女士称。
按照拍卖流程桂女士需在竞拍成功后15天内支付尾款,因为上述两点原因,她选择和拍卖公司沟通,要求终止交易,退还5万元保证金。
而得到的答复是,不按期支付尾款属于悔拍行为。
保证金不予退还。
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认定拍卖公司信息披露瑕疵判返10%保证金 深圳龙岗法院认为,案涉房屋虽有老化破损,但桂女士未举证证明存在主体结构类重大瑕疵,且拍卖公司已上传房屋图片,并声明以实际为准。
桂女士参加竞拍未按提示实地看样,应自行承担质量瑕疵风险。
针对产权和税费的核心争议,法院查明,房产证注销确系旧证因转移登记失效,8月份该房产也成功过户给新买受人,表明产权无实质过户障碍。
但拍卖公司在拍卖页面上使用无效旧证、产权信息标注矛盾,存在信息披露瑕疵。
税费方面,法院认可拍卖公司的解释,认为其已在页面标注税费范围和咨询渠道,桂女士作为竞买人应自行核实房产持有年限及税费标准,未充分了解即竞拍属于推脱自身审慎义务。
法院最终判定,桂女士无正当理由悔拍,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90%主要责任;
鼎耀拍卖虽未隐瞒重大瑕疵,但存在信息披露错误的轻微过错,承担10%次要责任。
据此判决鼎耀拍卖返还桂女士保证金5000元,驳回其其余诉讼请求。
3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从桂女士处了解,她对一审不服已上诉,目前暂未审理。
律师:一审判令拍卖公司担责10%比例明显过轻,建议上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拍卖公示的房主信息与拍卖前12天已完成过户的真实权属状态严重不符,属于法定必须主动披露的重要信息。
依据《拍卖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负有全面说明标的瑕疵与权属状况的法定义务,该信息直接影响税费成本、房屋价值与竞买决策,并非一般物理瑕疵,不能以“瑕疵提示、以现状为准”免除披露责任。
赵良善表示,一审法院仅判令拍卖公司承担10%责任,责任比例明显过轻,建议上诉。
拍卖公司故意隐瞒关键权属变动事实,构成信息披露严重失实,导致竞买人陷入重大误解,系引发悔拍的主要过错方,依法应承担主要乃至全部责任;
一审未考量交易信赖受损及税费影响等核心因素,二审可依据《民法典》规定改判空间较大。
赵良善提醒,参与网上房产竞拍需严守风险防范要点:竞拍前务必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最新产权、抵押、查封及过户记录,不依赖平台公示信息;
仔细研读竞买须知,对权属、税费承担、交付等关键条款要求书面明确;
实地验房并核实物业、水电欠费情况;
全程保存拍卖页面、沟通记录、产权查询单等完整证据,遇权属信息不符及时提出异议并依法维权。
来源: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