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512大地震可谓是全中国的一大伤痛,多少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随着死亡人数的上升,陆续出现了许多灵异事件,因为事情过意诡异,科学也没办法解释,因此成为了绝密档案。
1、诡异的半张蓝色人脸
事件的主角名字叫陈坚,是四川绵阳安县秀水人,地震发生前正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工作,地震后被埋在瓦砾下。
在5月15日下午3时,被埋在地下已经60多个小时后,救援人员找到了他,发现他被3块重达一吨的石板死死压着动弹不得。
不过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透过镜头,他对记者说:我是北川大地震的,说不幸运又是很幸运的人。
我觉得我从死神的手中逃回来了。
他们很多没有我运气好。
3块预制板把我压在底下,使我不得动弹。
我3天3夜没有吃一颗粮食,只喝点水。
我觉得我命还是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我不想放弃我家里的每一个人。
我要坚强,我一定要坚强,我必须要坚强,为每一个深爱我的人,一定要顽顽强强地活下去。

我要对得起他们。
我要对得起他们对我付出的那么多的好。
我希望你们一样,不要在任何困难面前被吓倒。
,而他所说的这一切也都通过电视机被全国的人看到了,全国的人开始一起关注他的命运。
负责救援他的是江苏营救人员,经过5个多小时的救援,一直到晚上8时40分,陈坚被成功救出,全部人员都松了一口气,可是他却在被送下山的路上失去知觉。
随后救援人员为他进行人工呼吸及心外压,但无奈最后证实他已经死亡。
有关陈坚的电视片段播出后,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
人们都感到惊讶的是为什么救援时还好好的,出来了不到10分钟就死了呢。
后来有些专业人士推测,陈坚被压在石板下70多个小时,身体组织已经坏死,坏死的组织会产生有害毒素。
由于救援出来后,身体得到放松,使得有害毒素通过血液迅速流遍全身,最终导致功能性衰竭死亡。
随后,凤凰卫视的《冷暖人生》节目在录制陈坚的最后79小时专题时,离奇的拍摄到了半张蓝色人脸,根据拍摄镜头显示,那半张人脸映在坍塌的水泥墙上,而且眼睛还会眨动。

开始时,以为是营救人员用镜子时反射过来的,不过后来证实营救现场没有镜子,照片可以PS,但是视频数据不能PS,该电视片段播出后,当时在网络上引起较大的震动。
但是有的人甚至把这件事当做人死后灵魂存在的证据,认为在陈坚死亡之前,灵魂已经游走在四周了,只是他当时想到自己还有妻子小孩,因此以顽强的意志力在坚持着。
更把这件事列为汶川灵异事件绝密档案。
2、观音菩萨像屹立不倒
在地震发生时,除了震中汶川,受到损伤最为严重的就是旁边的北川了。
北川多山,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建在山上的寺庙受到了直接的打击,寺庙墙体坍塌,房屋结构被彻底摧毁。
但是在地震过后,整座寺庙几乎被夷为平地,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寺庙中的菩萨像居然毫发未损,同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一处。
在另一座神庙中,也同样是菩萨像完好无损,而他周围的桌椅,贡品,墙壁,瓦片儿都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就这样此事件被纳入为汶川灵异事件绝密档案。
记者注意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历史记录显示,4月10日至17日连续8天内,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境内已先后发生23起3.0级以上地震,其中4次超4级,最大震级为4.4级。
四川省地震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地震局的专家已在会商和研判,暂不清楚地震原因,后续将在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消息。
△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四川震讯”版块截图 记者注意到,4月16日00时12分,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发生4.2级地震后,中国地震局迅速启动四级应急服务响应,调度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四川省地震局开展应急处置,要求有关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加强震情监测和震后趋势研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据九派新闻报道,内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截至4月14日18时,资中县未发现人员受伤,无房屋倒塌或基础设施受损情况,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网络均保持正常,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充足,民众生活未受影响。
对此 许多网友表示担心 △在中国地震台网发布的相关微博下网友们的留言 来源:都市现场、中国地震台网、四川省地震局 四川发布、人民网、四川应急、九派新闻 编辑:马静欣、郭含笑 校审:吴俊霞、周浩桦、郑创彬
该草案旨在通过地方立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明确基层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标准、人员职责、经费保障及违法处罚细则,填补山东地震群测群防专项制度空白,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防震减灾格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是山东首次针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出台专项立法文件。
基层观测网点全覆盖,乡镇至少设1处观测点 针对基层地震监测薄弱环节,草案作出硬性量化要求: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需依托地质、水利、养殖等行业现有资源,在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不少于1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同时从中选取不少于2处作为骨干观测点,并配备专用观测设备。
设区市地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观测数据将直接用于震情趋势会商,打通基层监测与专业研判的通道。
社会观测员定岗履职,依规领取补助 草案专门设置社会地震观测员制度,每处宏观异常观测点需配备1名专职社会观测员,负责日常数据采集与异常上报。
社会观测员一旦发现动物、植物、地下水、气象、地质等疑似地震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向属地县级地震部门报告;
若异常规模大、变化急剧或易引发社会关注,可直接越级上报,后续补报原主管部门,保障异常信息快速传递。
为稳定基层观测队伍,草案明确社会观测员可按照规定领取相应补助,补助标准由省地震局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群防人员激励不足的问题。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地震异常,均有权向地震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须立即派员现场勘察核查,重大异常需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明确法律责任,损毁观测设施最高罚20万元 草案同步划定法律红线,强化责任约束。
公职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侵占、毁损、擅自移动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设施的行为,草案设定明确处罚标准:单位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需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此外,草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规范地震信息发布秩序。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张帅) 今日《济南时报》 邀您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