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5月1日即将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

昨天(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这部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这部行政法规将如何落地实施?实施后会产生哪些影响?一起来听专家解读。
设置换证合理过渡期 实现平稳过渡非银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指不通过银行,而是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
比如,我们经常用到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根据新规换发新的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
换证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
同时,考虑到部分支付机构许可证到期时间与《实施细则》施行日期较近,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换证过渡期满,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新规重新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支付机构满足条件的,也可以选择提前申请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招联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过渡期给予了支付机构充足的时间去准备。
同时,原来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请延期一次,这次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设期限的。
实施细则还明确,适当下放部分支付机构变更事项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比如说,变更公司名称或者注册资本等,只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受理、审查、决定。
这将提高行政许可的审批效率,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变更事项办理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
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
不改变支付机构原有业务许可范围实施细则中对非银行支付机构都有哪些新规定?专家表示,实施细则坚持稳字当头,注重监管一致性,确保支付市场平稳过渡。

专家表示,此前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
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
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分类方法,专家表示,这将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当前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许可范围,也就是说支付机构原来有的业务都还有,预计不会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产生影响。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如果要调整收费项目或者收费标准,应至少提前30天进行持续公示,支付交易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12月31日上午,支付宝方面回应媒体: 支付宝的各项功能和服务一切正常,用户可正常使用。
网传“支付宝暂停服务”为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同日,微信团队回应媒体称, 微信支付服务一切正常,“微信支付暂停”为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随后,引导受害人访问指定网址,下载具有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功能的恶意软件。
一旦安装,诈骗分子便可远程操控受害人手机(常出现黑屏),并诱导其进行刷脸认证、输入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操作,从而盗转账户资金。
对此,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1.微信支付“免密支付”功能本身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关闭免密支付”为由指导操作、索要收费或要求下载软件的,都是诈骗。
31日上午,支付宝方面回应称:支付宝的各项功能和服务一切正常,用户可正常使用。
网传“支付宝暂停服务”为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同日,微信团队回应表示,微信支付服务一切正常,“微信支付暂停”为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就在此前,微信安全中心还曾辟谣“免密支付收费”。
12月16日,微信安全中心官方发文:近期,诈骗分子冒充“保密局”“网银后台”“平台客服”等工作人员,通过陌生电话联系受害人,谎称其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免密支付”功能已开通或关联了自动扣费服务,若不关闭将连续扣费。
随后,引导受害人访问指定网址,下载具有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功能的恶意软件。
一旦安装,诈骗分子便可远程操控受害人手机(常出现黑屏),并诱导其进行刷脸认证、输入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操作,从而盗转账户资金。
对此,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1、微信支付“免密支付”功能本身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关闭免密支付”为由指导操作、索要收费或要求下载软件的,都是诈骗。
2、切勿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或下载来源不明的App,此类软件可能隐藏远程控制功能,导致手机被操控,信息被窃取。
3、公检法及正规机构不会通过电话指导操作转账、下载软件或索要人脸、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4、如对支付功能有疑问,应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官方App内的客服渠道核实,勿轻信外来电话。
5、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冻结银行卡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软件名称等证据。
来源:中新经纬、北京商报、广州日报、微信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