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2014年12月就在人们欢欣鼓舞迎接新年的时候,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却收到了这样一条举报消息:有人猎杀野生保护动物。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办案警方并没有对此十分重视。
因为云南省境内有很多少数民族居住,有捕猎的习惯,因此当地警方每年收到的举报消息,办理的捕杀动物案件也比较多,处理起这种案子比较驾轻就熟了。
但是随着案情的深入调查,警方意识到这次案件并不一般,甚至可以说是能引起全国重视的大案子,因为这次被捕杀的是一头成年国宝大熊猫!
又因为此次案件的性质极为恶劣,人们将之命名为“12.31云南大熊猫事件”。
被捕杀的熊猫皮
是谁杀了大熊猫接到举报电话后,水富县当地警方立刻前往村民吴基超的家,经过一系列细致地搜查后,警方从冰箱里翻出了8.5公斤的肉及其他野生动物如蝙蝠、猴子、山鸡的尸体。
起初吴某一直隐瞒这些肉的来源,但是随着专门机构进行DNA检验,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原来这8.5公斤的肉来自大熊猫!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意识到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和严重性,因此当地警方也不敢耽搁,立刻上报上级机关。
很快,这起恶性案件就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重视,甚至有不少外国媒体对其大肆报道。
国宝大熊猫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云南省警察局顶着极大的压力,火速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了更为细致地搜索调查和研判。
在对嫌疑人吴某进行审讯时,吴某一看藏不住了,立马表现出悔恨和惊愕,他表示:
“并不知道这是熊猫的肉,我也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
”
据他交代,他是12月6日从一个叫李克全的人手里买到的这些熊肉。
像他们这种长期倒弄猎奇野味的人都知道,熊肉十分珍贵,所以即使买到了也不舍得自己吃,大多选择二次转手以获取差价盈利。
就这样,他以自家超市为据点,将肉卖给了当地村民王正平、秦祖根、杜锡才和吴静四人。
图为李某家搜集的熊猫肉
案件调查到这里,警方不由得心惊,要知道一头成年野生大熊猫重量大约是120公斤左右,截止到现在,案件已经涉及4名嫌疑人了,那么这条运输出售熊猫制品的链条到底有多长呢?
近年来,国家在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方面力度不断增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云南省昭通市警察也多次破获盗猎案,抓捕了很多犯罪分子,但为什么这种捕杀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呢?这次甚至还捕杀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背后的原因不得不让人深思。
除此之外,案件还有一个疑点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这头熊猫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起案件究竟属不属于跨境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范畴呢?之所以警方会有这样的疑惑,还得从大熊猫自身说起。
国宝熊猫华夏子女与熊猫的联系可谓是历史悠久了,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辞书《尔雅》中,后世研究学者就认为其中一个名叫“貘”的野兽极大可能就是熊猫。
此外还衍生了不少关于大熊猫的历史传说,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蚩尤坐骑“食铁兽”的故事。
图为国宝大熊猫
憨态可掬,有两个浓浓“大黑眼圈”,平日里不是坐着就是躺着,善于内八,爱好爬树的大熊猫凭借着可爱的外表和习性收拢了全世界人民的心。
众所周知,大熊猫生存条件比较苛刻,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和甘肃等山区,是中国独有的国宝。
多年来,它常常作为“外交大使”访问国外友人,甚至有不少外国领导者是它的“死忠粉”,不仅主动请求照顾“国宝”,甚至还许诺其黄金VIP待遇。
而荷兰更是苦等16年终于等到熊猫“借住”,为此不惜耗费700万欧元为其建造中国风宫殿住址,生怕哪天“国宝”想家了,就回去了。

那么为什么熊猫能力压白鳍豚、华南虎成为中国“国宝”呢?主要原因除了熊猫能展现中国文化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濒危。
据悉,熊猫可适应的生存环境有限,繁殖能力弱,且幼崽体积小,只有成年熊猫的千分之一大小,存活率比较低。
自2008年,大熊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后,该物种就被国家严格地保护了起来。
据2015年年初公布的中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显示:
“野生大熊猫数量增加到1864只,增长了16.8%,情况有所好转,但仍然属于濒危范畴。
”
外国友人欢迎大熊猫
那么,为什么说警方会质疑被害熊猫的来历呢?上文介绍过,熊猫生存条件苛刻,绝大多数分布在四川、陕西和甘肃局部地区,从来没有在云南省境内发现任何一头熊猫活动的痕迹,因此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背后是否有更大的犯罪团伙和犯罪链。
元凶找到了专案组一得到吴基超的证词,就立马出动警员全力抓捕嫌疑人李某,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嫌疑人李克全不久后也被逮捕归案了。
李克全,昭通市水富县村民,12月6日将35公斤的熊猫肉卖给了吴基超,同时又将熊猫的四个脚掌卖给了一个四川宜宾名叫王彬的人。
在审讯时,李克全绝口不承认这是熊猫肉,但是在DNA检测和吴某证词下,他只好承认了自己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罪行,但是他表示他绝不是杀害熊猫的凶手,因为他的肉也是别人卖他的,将近70斤的肉和脚掌共花了他4800元,卖主正是他的朋友,昭通市盐津县龙台村郑家湾的王文林和王文才兄弟。
图为被害熊猫皮
70斤熊猫肉卖了4800元,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2015年3月6日,在田里务农的王文才被警方逮捕归案。
得知弟弟被捕的消息后,王文林自知逃脱不掉,没多久也就投案自首了。
审讯过程中,兄弟二人对杀害并倒卖熊猫一事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当时冲动,不知道眼前毛发黑灰的熊就是国宝熊猫。
在抓捕时,王文林的妻子还在哭诉:
“我们啥也没干,就是喝了一口汤啊!”
在接受采访时,王文林的妻子告诉警方,有一天晚上,王文林支起了大锅给自己和放学回家的两个儿子做了一顿美滋滋的晚饭。
“老熊的肉,吃起来有点像母猪肉和狗肉。
”
在得知一家人吃的是大熊猫的肉后,王文林的妻子沉默了,没有人不知道大熊猫的分量,这一次他们是真的摊上大事儿了!
图为被害大熊猫骨头 图为被害大熊猫骨头
后来,警方在王文林和王文才家找到了两杆猎枪,大熊猫头骨、腿骨、毛皮,以及哥哥王文林投案自首时上交的熊猫胆。
在购买链清晰,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专案组正式宣布震惊国内外的“12·31”案件完美破获,并于2015年11月4日对9名嫌疑人展开公诉,2016年4月28日对其宣判。
国宝大熊猫
其中情节比较轻的王某、杜某等处以2000-6000不等赔偿金的惩罚。
而哥哥王文林因涉嫌杀害大熊猫,非法持有枪支,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处以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万元。
弟弟王文才作为从犯也被处以十一年有期徒刑及罚金1万元的惩罚。
为了一只羊那么,王文林兄弟为什么要杀害大熊猫呢?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还是为了获取利益?不,都不是,是为了给一头羊报仇。

王文林在接受采访时,坦白了杀害大熊猫的动机和过程。
现在让我们回到2014年12月4日案发当天。
羊圈
12月3日,早起的王文林遇见了一个糟心又十分令人恼火的事情:家里的一头羊被咬死了。
要知道,王文林一家都是农民,每年只能依靠务农和卖羊来换取微薄的收入。
家里一共30头羊,死了一头羊真可谓是家里的大灾难了,况且这又要到年关了,王文林的心情十分愤怒和委屈。
图为捕兽夹
有丰富捕猎经验的王文林一眼就看出来这羊是被野兽咬死的。
如果不能抓住这来路不明的野兽,家里的羊迟早都得死。
前后思虑下,王文林在羊圈旁设了几个捕兽夹,他倒要看看,是谁敢吃他的羊。
当天晚上,王文林守了大半夜,屋外仍是静悄悄的,看来野兽今晚不会来了。
第二天天一大亮,王文林惦记着自己的羊,就赶紧去了羊圈。
这一看,他就震惊了,四周有野兽的爪印,捕兽夹的带子也被绷断了。
图为王文林的猎枪
偷羊还偷习惯了!出身苗族,本来就有捕猎习惯的王文林怒了,叫来弟弟王文才扛着猎枪,跟着爪印抓野兽去了。
大约走了两个山头,兄弟二人到达了龙台村打沟处附近,王文林听见了野兽的吼声,他一眼就看见了那头趴在树上的“熊”。
人们都会疑惑,国宝的特点多明显啊,黑白色的毛和两个大黑眼圈,但事实上,王文林兄弟遇见的这头“熊”浑身脏兮兮的,毛发呈黑灰色,此时正趴在树上,嗷嗷直叫。
王文林兄弟丝毫不害怕,满心满眼都是杀了它给羊报仇,这马上到年关了,怎么也不能饿着肚子过年。
就这样,王文林果断地将猎枪瞄准“熊”,扣动了扳机。
钢弹打到了熊,虽然没有给它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却让它从树上掉了下来。
他把握时机,趁着它没反应过来,再次朝“猎物”开了枪。
国宝大熊猫
这一次,熊猫受伤了,王文林兄弟趁势追赶,在山沟下面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熊”,于是兄弟二人又用石头、树枝“送”了它最后一程。
当天下午,兄弟二人就“料理”了这个“意外之喜”。
王文林二人瓜分了熊猫的部分肉和肢体,并商量着给它卖掉,毕竟熊肉比羊肉贵。
后面的事情我们就知道了,兄弟二人找到了专门收猎奇野味的吴某,吴某利用自己小卖店之便,寻找客户以牟利。
这场因一头羊引发的惨剧,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一个谜团事情真的结束了吗?并没有,前文中办案警方质疑熊猫的来源,怀疑王文林兄弟是盗猎团伙,但是一系列证据证明,兄弟二人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碰上熊猫纯属巧合。
那么这只熊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云南相关单位联系了四川相关熊猫保护单位,并邀请了数十位资深熊猫调查员赴滇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大熊猫很可能是毗邻的四川扩散而来的,且水富县距离四川较近,地理环境比较相似,有大熊猫生存的可能,但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证明被害的大熊猫就是来源于云南境内的话,那么国家熊猫保护工作则有望实现进一步发展。
要知道,这是云南省第一次出现国宝大熊猫,在此案件发生前,云南省甚至整个长江以南地区从来没有发现过国宝熊猫的活动痕迹。
但很可惜,这个巨大的发现居然是以刑事案件展开的。
该不该被原谅
王文林兄弟应该被原谅么?有人觉得应该被原谅,因为王文林兄弟起初并不知道是熊猫;
因为他们不是盗猎分子,不为非法牟利,只是为了给羊报仇。
有人说不应该被原谅,很简单,因为熊猫已经死了。
究竟该站在哪边,笔者相信不同的人心中的天平偏重也会不一样。
但是不论初衷为何,王文林兄弟犯罪事实已属板上钉钉。
事实上,国家的相关法律早就为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作出了相关指示。
只要王文林向当地林业上报,就会得到补偿金,但是他没有选择这种“明智”的办法,却作出了最极端的举动。
展望未来
国家在环境保护和珍稀动物保护上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
近年来,由于森林环境的改善,早在2016年中旬,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就公开宣布:中国国宝大熊猫由“濒危”变为“易危”。
但是“易危”并不代表“安全”。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虽然王文林兄弟并不是故意犯下杀害珍稀野生动物罪的,但是自身的无知却间接的造成了伤害的产生。
事实上,王文林兄弟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我国在珍稀动物保护方面仍然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我们在国宝熊猫及其他珍稀动物保护上积极配合国家指示,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就能从根源上减少伤害。
总的来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愿共勉。
对于这个案件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留下你的宝贵观点!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因为数量稀少加上憨态可掬的外貌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截止2019年11月,全球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600只,大熊猫的数量依旧不容乐观。
云南猎杀大熊猫案件发生在2014年的冬天,一只大熊猫被王氏兄弟用火枪打死。
也许很多朋友不知道,大熊猫是杂食性的动物,虽然平常看它捧着一根竹笋啃着,但是熊猫也是会吃肉的,并且在食物稀少的冬季会下山到农户家中偷吃家禽。
2014年12月3日,家住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的王氏兄弟发现,自家羊圈里的羊被某种未知生物咬死,王氏兄弟于是在羊圈边上设下陷阱,希望抓住这只咬死自家羊的动物。
12月4日清晨,王氏兄弟发现陷阱上的绳子已经被崩断,因为雪天的缘故地上留下了清晰地脚印,王氏兄弟拿上了自家的火铳,带着猎犬,顺着脚印开始追捕这只动物。
受伤的大熊猫没有跑多远就被猎犬发现了,此时的大熊猫正在一棵树上躲避,王氏兄弟先开了一枪,命中后大熊猫从树上掉了下来,王氏兄弟此时才发现咬死自己家羊的是一只大熊猫,但是王氏兄弟并没有停止猎杀,而是给大熊猫又补了一枪,大熊猫中了两发子弹之后死亡。
王氏兄弟为了寻求内心的平衡,将死去大熊猫进行肢解,在晚上就将处理好的35公斤的大熊猫肉以及4只大熊猫脚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李某,并且这些熊猫肉在至少四个人手中传递过。
2014年12月31日,民警在最后一户买主吴某家中搜得大熊猫肉,顺藤摸瓜将主犯王氏兄弟抓捕归案。
2015年4月28日,水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猎杀野生大熊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王文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万元;
王文才被判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万元,这起云南省首例大熊猫猎杀案才落下帷幕。
云南昭通惊现熊猫肉出售,原来是村民为泄愤猎杀熊猫
【本文并非新闻,而是一桩旧事】
众所周知,熊猫是我国的国宝。
目前为止,我国的大部分熊猫,都被饲养在动物园或者保护区范围内,基本没有野生熊猫。
可是,最近几年第一次发现野生熊猫,却是因为一场猎杀大熊猫案。
案子的起因是,有人发现了正在出售的熊猫肉。
2014年12月31日,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出售熊猫肉。
于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在吴某某家中查获了熊肉8.5公斤及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死体。
嫌疑人吴某,则是当场被抓获。
后来,经过DNA鉴定,这些疑似熊肉,其实就是熊猫肉。
但是,吴某并不承认他是杀害濒危动物大熊猫的凶手,他只是替别人销售而已。

真凶到底在哪里?云南森林公安局会同昭通当地林业部门,形成专案组,限期破案!
经过大量分析、研判和侦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他们就是为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王氏兄弟二人。
这是一个以务农为主业的苗族农民家庭。
可他们为何会犯下屠杀大熊猫的罪行呢?
2015年3月29日,王氏兄弟中的弟弟被抓获,哥哥也在次日主动投案自首。
在王家的搜查中,警方查获猎枪2支,大熊猫头骨、腿骨、油脂等。
随后的审问中,王氏兄弟交代了所有的犯罪动机和过程。
2014年12月3日,王某在发现,自家的羊被未知野生动物咬死。
为了保护自己的羊,王某在羊圈旁设下圈套,想要一举抓获这些野生动物。
第二天一早,不明动物再次袭击羊圈,但它崩断了套子,逃走了。
脚印依稀可见。
王氏兄弟怒火攻心,当即决定追杀这些杀羊的"凶手"。
他们带着火药枪,带着狗一路追寻。
终于,野生动物被追上,两枪打出去,他们才发现,自己打死的其实是国家濒危动物大熊猫。
常年猎杀野生动物的王氏兄弟,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大不了的事。
当天下午就联系了卖家,想要卖掉死掉的大熊猫,弥补自己家羊被咬死的损失。
当天半夜,王某某就把约35公斤的大熊猫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某。
几天后,李某某又把熊猫肉出售给了其他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猎杀大熊猫、贩卖大熊猫制品的犯罪分子,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同时这件事告诉我们:
1,保护环境,不要伤害野生动物。
2,遵纪守法,发现野生动物第一时间向森林公安报告。
3,冷静理智,冲动是魔鬼。
你对2014年的昭通猎杀大熊猫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