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据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5日消息,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任羽中作出逮捕决定。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羽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羽中(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任羽中,男,汉族,198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研究员。
任羽中曾任北京大学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人事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主任(兼)、师资人才办公室主任(兼)等职,于2020年9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至迟于2023年11月跻身校党委常委。
2024年3月,任羽中出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2025年9月,任羽中被查。
同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任羽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任羽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靠校吃校”,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任羽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羽中开除党籍处分;
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次日,北京大学党委召开校领导班子以案促改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
据北大新闻网介绍,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给予任羽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
据说课本上的爱因斯坦、马克思、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基督教的核心人物耶稣都是犹太人。
犹太人很聪明;
犹太人很会经商;
犹太人重视教育;
《羊皮卷》也是关于犹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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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好奇,埃塞俄比亚也有犹太人,黑人白人都有可能是犹太人,他们是怎样定义这个民族呢? 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跟其他地方的犹太人是不是同一个民族? 犹太人团结起来复国了,那他们之前的国家在哪里?和巴勒斯坦有什么关系?英国、美国等其他国家和以色列有什么关系?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解谜以色列》这本书,企图通过它看懂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这本书到底讲什么? 以色列历史学家 伊兰.帕佩 从十个关键问题入手,对以色列的国家起源和犹太人的身份认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以过人的勇气和扎实的考据向大众讲述真实的以色列,以及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的故事。
包括6个历史的谬论(巴勒斯坦是一片无人之地、犹太人是一个没有土地的民族、犹太复国主义等同于犹太教、犹太主义不是殖民主义、巴勒斯坦人在1948年是自愿离开家园的、1967年6月的战争是一场“别无选择”的战争)、3个当今的谬论(以色列是中东唯一的民主国家、奥斯陆神话、加沙神话)和“两国方案”是唯一的出路。
作者希望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土地上被殖民、被占领和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纠正权力平衡做出的又一次尝试。
也希望这本书成为那些认为了解巴勒斯坦与致力于投身巴勒斯坦民族解放事业同样必要的活动人士的有用工具。
希望能够澄清巴以核心冲突长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误解,包括历史的和现实的。
最终希翼为和平解决巴以冲突创造机遇。
在这本书里,作者在谈论每个问题时,先列出有质疑的叙事,再用考究的证据对事实进行剖析,给出了明确的观点。
附录中还有一份大事年表,可以帮助读者将书中的观点进一步还原到历史的语境中区思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费东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费东斌(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费东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费东斌利用担任原北京铁路局党委常委、常务副局长,原济南铁路局党委常委、常务副局长,原呼和浩特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6月12日消息,费东斌被查;
2025年12月5日消息,费东斌被开除党籍。
经查,费东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他人长期为家属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
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费东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费东斌开除党籍处分;
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简历显示,费东斌,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大代表。
2005年10月起,他历任沈阳铁路局总工程师(副局级)、副局长,青藏铁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8.02明确为正局级),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北京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中沙铁路项目专家组常务副组长,济南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2021年4月,费东斌任河南省副省长;
202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2022年9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
2022年10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局长、党组书记。
来源 新京报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