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咱们来脑洞一个问题:晏婴在使用这条计策的时候,为什么会用两个桃子,而不是两块金子,或者
【菜科解读】
“”这个,讲的是齐国名臣,用计谋帮助君王除掉三个功高盖主的功臣的故事。现在咱们来脑洞一个问题:晏婴在使用这条计策的时候,为什么会用两个桃子,而不是两块金子,或者是其它更贵重的东西呢? 我们先来把这个故事简单回顾一下。

齐景公有三名大将: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
这三名大将自恃有功,炫耀武力,不把晏婴等文臣放在眼里,甚至也不把齐景公放在眼里。
晏婴看出了齐景公的担忧,便准备帮助齐景公除掉三人,于是设立一个局,通知三位大将前来,说要奖赏他们。
三人来后,齐景公让拿出奖赏之物,原来只是盘子中装的两个桃子。
晏婴假装为难地说,园中成熟的桃子只有两个,你们自己看看谁的功劳最大,谁就吃桃子吧。
公孙接首先说,我曾搏杀过野猪和老虎,有资格吃个桃子吧。
于是拿起桃子。
田开疆接着说。
我曾两次率军打败过来犯的敌人,我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
于是又拿起了另外一颗桃子。
盘子中的桃子转眼就没了,古冶子非常生气,说,我曾随国君过河,一只大鳖差点就要了国君的命,是我冒着生命危险苦斗并杀死大鳖,救了国君的命。
而我这样的功劳,居然没有吃到桃子,太过分了。

说着拿出宝剑指着公孙接和田开疆两人。
公孙接和田开疆听后,惭愧地说,确实,古冶子的功劳比我们大,而我们竟然还先拿桃子,实在惭愧,于是相继自杀。
古冶子看到两人自杀,后悔不已,说,我们三人原本情同手足,我却为了争功,逼得两人自杀,我还有啥脸活在世上?于是也举剑自杀。
这样,晏婴用两个桃子杀掉了三个居功自傲的大将。
回到我们的问题,晏婴使用这个计策的时候,为什么要用两个桃子,而不是用两坨金子,或者是其它更贵重的东西呢? 据研究,六七千年前的河姆渡遗址中,已经有桃核出土。
先秦的典籍中,《》《尚书》《》《》《春秋》等,都随处可见关于桃子的记载。
由此可见,桃子在当时是极平常的食品。
就算是国君赏赐,因为当时的国君并没有后世那样的威权,因此,也并不觉得就很尊贵。
照理说,应该选用两个更贵重的东西,才能引起三人的争斗,实现差额赏赐的目的嘛,晏婴为什么会选及普通的桃子呢? 其实,恰恰是选择了桃子这种普通食品,才实现了这个目的。
可以说,晏婴对三个大将的心理变化,是掌握得的。
当三个大将兴冲冲跑来,看见国君赏赐他们的,只是普通的桃子的时候,他们是什么心理呢?《春秋》是这样记载的:公孙接仰天而叹曰:“不受桃,是无勇也……” 也就是说,公孙接当时的想法是,原来赏赐的是普通的桃子,我们要不吃,意味着我们瞧不上国君,意味着我们没有胆量。
所以他就随便地说了他的功劳,拿起了他的桃子,表明他“有勇”,也并不轻视国君。
公孙接拿了后,田开疆的心理就变了,当时他肯定没去想古冶子,他只是比较了一下公孙接的功劳,觉得自己的功劳比公孙接大多了。

既然公孙接可以拿,那他肯定也可以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晏婴肯定十分了解三人的性格,知道公孙接和田开疆是急性子,肯定会先拿。
而拿了以后,事情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现在的桃子已经不是平不平凡的问题,它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成了象征,成了功劳大小的象征。
古冶子功劳最大,却因为性格沉稳,没有拿到桃子,也就是说,被认为功劳比别人都小,他的情绪就非常激动,所以就当场翻脸。
于是,作为三个情同手足的好哥们儿,就有了后面的悲剧。
如果当时晏婴端出来的是金子等贵重的东西,那么,三人心里一定会掂量一下,同时把三个人的功劳都想一下。
想一下以后,自然就知道谁的功劳最大谁的功劳最小。
再加上三人都情同手足,肯定会谦让。
这样的话,晏婴的计谋,无论如何都实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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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随手蹭掉表面的淤泥,瞬间浑身发冷、头皮发麻——那是一把冰冷的“五四”式手枪,旁边还散落着四个弹夹,锈迹斑斑的枪身,仿佛在无声诉说着一段被河水掩盖的血腥过往。
没人能预料,这把沉睡河底近八年的枪,会撕开一个惊天秘密,更没人想到,它最终指向的,会是一个终日与他们并肩作战、甚至参与侦办相关案件的“自己人”。
血色黄昏里的接连悲剧时间拉回1987年深秋,唐山的街头还带着几分寒意,一场针对民警的噩梦悄然降临。
11月1日晚,53岁的老民警张恩佐下班途中,毫无防备地被一根铁棍从背后击中,应声倒地,鲜血瞬间染红了脚下的路面。
凶手并未停手,蹲下身粗暴地翻遍他的衣兜,事后查明,凶手的目标是他的配枪。
万幸的是,当晚张恩佐并未带枪,捡回一条命,却重伤昏迷,留下终身伤痛。
仅仅40天后,悲剧再次上演,12月11日晚,45岁的民警杨庆福在回家路上遭遇伏击,凶手手段更为凶残,用木棍和石块疯狂施暴,杨庆福当场牺牲,他身上的“五四”式手枪和子弹,被凶手洗劫一空。
丧心病狂的凶手并未收手,13天后,恰逢12月24日平安夜,年轻民警周荣刚从女友家出来,就遭遇了致命枪击,当场身亡,他的配枪和子弹,也被凶手抢走。
现场唯一的线索,只有目击者模糊的描述:凶手骑着一辆“飞鸽”自行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不到两个月,三起恶性案件,两死一伤,两支民警配枪被抢,恐惧像瘟疫一样在警队蔓延,许多民警甚至不敢穿着警服上下班。
专案组成立,全员夜以继日排查,却在茫茫人海中屡屡碰壁,毫无头绪,这起系列案件,成了唐山刑警心中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迷雾中的诡异漫画与银行劫案1988年4月5日,是周荣的百日祭,一大早,周荣家的门上传来一声巨响,他的女友开门后,瞬间被眼前的景象吓住——门上赫然钉着一幅诡异的漫画,画上有三名穿警服的男子和一个裸体女人,旁边歪歪扭扭写着“老井、周、杀绝、稳准狠”等字样,笔迹经过明显伪装。
这幅漫画像一个陷阱,直接将警方的侦查方向带偏,大家纷纷围绕周荣的私人关系展开排查,怀疑这是一起情杀案,可漫长而细致的调查过后,却一无所获,案件陷入僵局。
可真正的恶魔,从未停止作恶。
1988年10月25日晚,一家银行储蓄所的两名职员,在送交4.5万元营业款的路上遭遇抢劫,两声枪响过后,三人当场毙命,一人重伤,死者中除了银行职员,还有两名无辜路过的群众。
现场提取的弹头,经技术检验,正是来自两个月前周荣被抢走的那把手枪!至此,几起看似独立的案件,终于被串成了一条线:击伤张恩佐、杀害杨庆福,是同一个人的作案手法;
杀害周荣的枪,是杨庆福被抢走的那把;
抢劫银行的枪,是周荣被抢走的那把。
这分明是一个为了抢钱而抢枪,为了抢枪而不惜杀人的连环恶魔!可新的谜题又随之而来:凶手在抢到第一支枪后,为何还要冒险杀害周荣,再抢第二支枪?难道他还有同伙?可现场勘查和目击者的描述,都否定了两人作案的可能,这个疑问,让案件陷入了更深的迷雾之中。
致命疏浚:真凶竟是“自己人”时光荏苒,一晃就到了1996年,距离那三起杀警案、一起银行劫案,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年。
这七年里,唐山刑警从未放弃追查,可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那几起命案,像一块巨石,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
谁也没想到,转机来得如此意外。
那年春天,唐山市政府决定对陡河进行清淤,3月18日,当清淤工程进行到市区某段时,那把沉睡了近八年的“五四”式手枪,连同四个弹夹,一同重见天日。
经技术鉴定,这把手枪,正是当年周荣被抢走的那把。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四个弹夹中,一个属于周荣,一个属于杨庆福,另外两个,竟然属于唐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两名在职刑警!这简直是一枚重磅炸弹——枪支弹夹是警察的“第二生命”,除非本人,谁能同时持有四名警察的弹夹?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一个方向:凶手,极有可能就在警队内部!调查随即展开,档案显示,那两名刑警的弹夹,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调配给了另一名刑警——刘辉。
刘辉,32岁,出身革命军人家庭,警校毕业,业务过硬,还立过大功,是刑警队的骨干,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也是当年“3·24”系列案件专案组的成员之一!怀疑的矛头,猝不及防地指向了这位朝夕相处的“自己人”。
那些被忽视的蛛丝马迹其实,刘辉并不是第一次被怀疑。
早在案件发生之初,市局警校教员王秀宇就曾做过一个大胆的推理,他通过反复实验,分析出凶手开枪的动作极其专业、老练,绝非普通劫匪,极有可能出身军警。
他顺着这个思路,将怀疑的圈子越缩越小,最后竟锁定了自己的学生——刘辉。
他曾两次向上级汇报自己的怀疑,可苦于没有直接证据,再加上当时警方的侦查方向正偏向“情杀”,他的建议并未被采纳,这份怀疑,也被暂时搁置。
同样怀疑刘辉的,还有模拟画像专家姚殿义。
在银行劫案发生前,曾有目击者看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在现场附近徘徊,姚殿义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画出了模拟画像。
画像一出来,就有专案组成员惊呼:“这人怎么这么像刘辉?”而刘辉听闻后,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指着画像“自嘲”道:“就照着我这模子找!”一句看似轻松的玩笑,却掩盖了所有的疑点。
在当时,几乎没人敢相信,一个业务优秀、立过大功的刑警,会是杀害同事、抢劫银行的真凶,这份固有印象,让刘辉得以隐藏多年。
贪婪之下,战友反目成仇1996年,当那把手枪从河底捞起,所有的怀疑终于汇聚成铁证,市公安局局长亲自下令,对刘辉实施抓捕。
审讯之初,刘辉自恃心理素质过硬,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可铁证如山,当年案发现场留下的足迹,与他的鞋子完全吻合;
周荣女友家门上的那幅诡异漫画,经笔迹鉴定,也是他亲手所画。
在如山铁证和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刘辉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交代了所有罪行。
而他的作案动机,简单到令人发指——为了钱。
为了抢劫银行,他需要枪支,他之所以选择老民警下手,是觉得他们年纪大、反应慢,更容易得手。
他先是袭击了张恩佐,却没能抢到枪;
随后,他残忍杀害了杨庆福,抢到了第一支枪。
就在他准备收手,策划银行抢劫时,一个消息让他不寒而栗:一次聚餐中,他的警校同窗、四年好友周荣,无意间提到,自己似乎对凶手开枪的手法有所察觉,甚至说过“知道是谁干的”。
刘辉不管周荣是否真的知道真相,他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为了自保,竟然残忍地杀害了昔日同窗、并肩作战的战友,并抢走了他的配枪,企图混淆警方的侦查视线。
事后,他又画下那幅诡异的漫画,故意将水搅浑,引导警方往“情杀”的错误方向调查,拖延时间。
至于为何不杀害曾经怀疑他的王秀宇,刘辉坦言:“他动静太大,已经直接举报了我,如果他死了,所有人都会立刻怀疑到我头上。
”天网恢恢,终食恶果刘辉还交代,1995年,有一次同事夜里突然登门拜访,他误以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败露,紧张之下,竟将私藏的另一把枪子弹上膛,准备顽抗。
事后,他越想越害怕,担心枪支暴露,便将这把枪砸毁,扔进了煤矿的水坑里,企图销毁证据。
可他没想到,那把沉在陡河河底的手枪,早已为他的罪恶画上了句号。
法庭上,刘辉依然心存侥幸,当庭翻供,态度恶劣,甚至出言激怒了自己的辩护律师。
最终,辩护律师当庭拒绝为其辩护,退出法庭,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是对罪恶的唾弃,也是对受害者的告慰。
然而,铁证如山,不容狡辩,法院最终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刘辉死刑。
在攻灭的过程中,元朝军队杀戮了大量汉族人。
在元朝灭掉南宋后,更是将以汉族人口为主体的南宋人列为最下等的百姓,通过苛捐杂税进行敲骨吸髓般的压榨。
按理说,对于这样的王朝,所有的汉族人都应该切齿痛恨,盼着它早早灭亡才对。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灭掉元朝之后,出现了一种如今看来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很多原来在元朝任职的汉族士大夫宁可自杀为元朝殉节,也不愿为大明新朝效力。
下面介绍的这两位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位名叫郑玉,字子美。
徽州歙县郑村人,理学家,曾在元朝至正年间做过翰林待制,奏议大夫。
这位郑玉先生一听说明军派人来邀请他出来辅佐朝政,立刻整理好衣服上吊自杀了。
死前还给自己的儿女留下遗言:宁死不做贰臣。
另一位名叫王翰,字用文,号时斋,安徽庐州(今合肥市)人,做过元朝的潮州路总管、福建行省。
明军进入福建后,他躲到山里隐居了起来。
明洪武十年,当地府县官员向举荐贤才时推荐了他。
但他决心不事二主,拒不奉诏入京。
当地官员强迫他去,他就在袖子里藏了匕首,半路自杀了。
死前还留下一首绝命诗,其中末尾两句写道:“寸刃在手顾不惜,一死了却君亲恩。
” 为改变这种局面,明朝洪武朱元璋专门下了一道圣旨,大意是:只要是汉族知识分子就必须为大明效力,否则就要被杀头、抄没家产。
严旨一下,这种风气才稍微好转一点。
这些汉族知识分子放着汉人建立的新朝不效力,却固执地愚忠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究竟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元明易代之际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汉族知识分子已经在元朝统治下生活了百余年,产生了对元朝统治的认同感;第二个原因是,儒家忠君思想的不良影响导致这些汉族知识分子只知道忠于君主,却根本不管这个君主本身是否值得尽忠,说白了,就是一种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