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冷的时期,解析历史上的小冰河时期

【菜科解读】
明末清初《阅世》、《庸闲斋笔记》,以及《明史·五行志》、《清史稿·灾异志》等等文献中都提到了这种奇特气象。
明朝所遭遇的小冰河期(Little Ice Age)的冬天非常寒冷,尤其是末期的1580到1644年最为寒冷的,在一千年里是最冷的,在一万年里也是第二位的,在一百万年里也能排进6-7位,是相当寒冷的,可以说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这是最寒冷的时期。
崇祯即位的1628年正好是最寒冷的一段时期之中段,整个气温回暖是在明朝灭亡以后的清代康熙中叶左右。
一万年以前,气温有一段骤然升高的时期,而且保持了相当平稳的状态长达七千多年。
这段时期的气温一直在我们经历的二十世纪初期气温上下小幅波动,这样的气候给予了人类发展良好的条件。
从竺可帧写的中国气象史的资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历史上几次最大规模的社会动乱时期确实和四次小冰河期有密切关系,而不完全是吏治失败引起的。
殷商末期到西周初年是第一次小冰河期,末年、、西晋是第二次小冰河期,唐末、五代、北宋初是第三次小冰河期,明未清初是第四次小冰河期。
当时气温剧降,造成北方干旱,粮食大量减产,形成几十年的社会剧烈动荡和战乱,长期的饥荒是造成战乱无限制扩大的根本原因。
前三次“小冰河期”中国人口锐减超过五分之四,明末最后一次人口只锐减一半是得益于美洲传来的抗旱高产作物土豆、玉米和红薯救的命。
殷商末年和周初的人口变动缺乏史料记载。
东汉末,人口是六千万,几十年饥荒和大战乱后到西晋一统时汉族人口仅剩七百七十万。
随后又是、,中国南北汉族人口仅存四百万。
当时人口锐减是相当惊人的。
唐末汉族人口也是六千万,至北宋初期只剩两千万。
明末汉族人口一亿二千万,至清初社会安定时剩五千多万,此赖美洲传入的土豆、红薯和玉米等抗旱高产作物以救命。
随机文章一百年前的日本人怎么称赞女生漂亮?带你一窥当时的流行语宋朝的政经情势秦始皇陵是龙脉吗,挖秦陵破坏中华龙脉/中国技术太菜不敢挖人类是外星人的试验品,人类不是进化而来/是外星人创造(阴谋论)汶川地震是龙脉在移动,四川龙脉诞生出真龙致大地裂开(中华腾飞)
嫡长子继承制有如何样的利弊?对中国历史有着什么影响
到了,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实行的是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
商朝前期这一独特历史形态,曾被法国孟德斯鸠写入其名著《论法的精神》(见张雁深中译本下册第178页)。
周代时,实行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吸收夏商身份继承制度的一些特点,又有所独创。
王位嫡长子(即正妻所生长子)继承制在西周时期已经确立。
由于西周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正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
至于诸侯王公的身份继承,则是参照王位继承执行。
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制度,在夏商西周时期是附属于身份继承制度的,土地、财产的继承被排在王、贵族政治身份继承之后。
即是说:西周时为了维护家族利益,不管是身份继承还是财产继承,都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紧接着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构建初期的继承制度。
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增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导致奴隶制开始崩溃,新的封建制社会形态开设慢慢构建,财产继承问题日益突出出来,有关的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
如在秦国颁行的分异令,就肯定了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
建立以后,《秦律》中又将这些改革派的继承法思想收入其中,形成了封建社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
但是奴隶制法中的王位嫡长子继承制依然保留下来了。
然后,我们来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成熟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汉朝,在身份继承领域,嫡长子继承制度又得以加强。
在借鉴周代经验基础之上,汉朝明确规定,嫡长子才能继承封爵,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在财产继承上,采取诸子均分的形式,同时规定女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利,这与西周时的做法是一大进步,这些有益内容也被我国现行继承法所吸收。
出现最早的遗嘱继承文件,该文件内容有遗嘱订立人、代书人和证人三方当事人,手续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这些表明了在财产继承上,汉朝法律较前又前进了一大步。
到了魏晋和隋代,由于在继承制度方面强调嫡子(正妻所生之子)的继承权,故妾不得触犯正妻的权益。
西晋是的还专门下诏禁止乱嫡庶之位。
此外这段时期也不得收养异姓为子,以免家庭内财产外流。
到了和五代时期,在继承制度方面,已经明确的将宗祧继承(身份继承的一种)与财产继承加以区别。
宗祧继承名义上是继承祭祀的权力,实际上是与标志政治权力的官爵继承紧密相连,故在祧继承似乎与百系不大,而财产继承制是每家每户的大事。
唐代的财产继承制度比汉代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唐代已将“诸子均分”作为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
若有遗嘱者,即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取遗嘱优先的原则。
女子出嫁后,原则上在娘家没有继承权。
但如果出现“户绝”(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女子还是可以依法取得全部遗产。
此外,在分家析产时,在室女(即未嫁女)可以分到相当于未娶兄弟聘财一半的财产作为自己的嫁妆费。
但此时期的私生子依唐律不享有继承权。
到了,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就比唐律规定得更加详细,更具灵活性,可以说已经达到封建继承法制的顶峰了。
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和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外,还规定出嫁女(即已婚女)继承份额为男子的三分之一,没有出嫁按数额给出嫁亲姑姐妹侄女得一分。
如寡妇招接脚夫(后夫),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即如寡妇改嫁到后夫家生活或其死亡,财产要没 为官府所有。
宋朝法律对遗腹子、私生子、“义子” (即继子)及赘婿(俗称上门女婿)的财产继承权也做了规定。
如规定遗腹子与已出生的亲生子享有基本相同的继承权。
别宅子(即私生子)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与生父有血缘关系,不管是否同居或同籍,官府即承认其地位,允许其享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
但如果不入户籍,又无证据证明身份,其申请继承,官府不予受理;将“再嫁之妻将带前夫之子就育后夫家者”(即继子)称之为“义子”,义子不得随义父(即继父)之姓。
如义父死,则归本宗,不享有义父财产所有权,但可以分得其母随带财物。
赘婿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和男子应有的地位,更无权承继妻家财产。
但如果“(诸)赘婿以妻家财物营运,增置财产,至户绝日”可分给赘婿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
时,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人的办法。
这比唐代的规定更加灵活。
绝户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
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
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这为的“立嗣”制度的创建构建了基础。
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
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另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收为官府所有。
宋朝在“遗嘱处分”的基础上又有发展。
例如立遗嘱人须有年龄限制,其次遗嘱以书面文字记载为有效,并且凡未经官印押(类似于现代的公证)的遗嘱,法律不予承认。
同时,根据遗嘱“已分财产满三年而诉不平,及满五年而诉无分违法者各不受理”,及“遗嘱满十年而诉者”,不得受理。
这又有点像现在的诉讼时效制度。
到了元朝,在继承问题上部分摆脱了封建宗祧继承制的影响,主张蒙古人与色目人(西夏、回回)各依本族习惯法进行财产与权位上的继承。
同时承认寡妇与无子之家的女子享有继承权。
但对人的继承,也同样依照法律,采取嫡长子继承爵位和权位、财产诸子平分的方法。
在室女与出嫁女也有继承权,但数额少于男子。
金元时期对奸生子的法律态度较唐宋更加宽容,规定奸生子(即私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正妻所生之子)的四分之一,庶子(妾所生之子)的三分之一。
最后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衰败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明朝,在继承制度上,开始恪遵唐宋时留下的古代法固有传统,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相结合,嫡长继承和共同继承并存,以及男女不平等等等。
但在继承的具体制度上也有变化发展,主要是立嗣制度更加灵活,奸生子的继承权得到上升。
关于立嗣制度,起源于唐宋时的“绝户”制度。
“立长,无子立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的原则。
明朝法律规定,嗣子必须从同宗近支或同姓的卑亲属中择立,且应昭穆相当,不得尊卑失序,亦不许乞养异姓为嗣,这一点与魏晋南北朝的做法相似。
法律所要求的立嗣行为称为“应继”,但如“应继” 嗣子不尽孝道,不为所后者亲,立嗣者可告官别立。
中叶法律又作较为灵活、自由的补充规定:“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为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依大明令分给财产”。
立嗣者择立亲爱者为嗣,是为“择继”。
奸生子在唐朝被认为无继承权,的规定有所松动,至金元,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四分之一,庶子的三分之一。
明代则规定,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二分之一。
如别无子而立嗣,奸生子则与嗣子均分遗产。
如无应继之人,奸生子可继承全部遗产。
到了清朝,继承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又将身份继承分宗祧继承和封爵继承二种。
宗祧继承承袭明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办法(嫡长子-嫡长孙-嫡庶子-嫡次孙-庶长子-庶长孙-庶庶子-庶次孙)。
前者无则立后者。
违反该法定顺序,处杖80.如嫡庶子孙全无的家庭,则采取立继的方法确定继承人,这与南宋时的“绝户”制度极为相似。
禁止立养子、义子为继承人,但允许独子一人享有同宗两家的继承权(独子承祧,俗称兼祧)。
,不得随意接触。
即使继承又养男儿,嗣子的身份仍不丧失。
如果生身父母愿将出继子领回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撤销立嗣关系。
如有嗣子不孝或与继亲相处不睦之情,允许废除立继关系重立嗣子。
封爵继承制度适用于世袭贵族家庭和军功家庭,其继承顺序同宗祧继承,嫡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
在财产继承方面,清律不仅规定诸子均分财产的权利,对赘婿和养子的财产继承权也有规定。
亲生女只有在无男户的情况下,才有继承绝产的权利。
这与唐代和南宋旧制相同。
夫亡妻子无子而守孝者,才有继承丈夫份额财产的权利。
这又与金元时期的制度相似。
随机文章宇宙10大神秘谜案,宇宙中暗能量96%看不见摸不着(懵逼)盘点美国NASA近年重大发现,另一个地球/外星人/UFO粉墨登场霍金预言实现过几次,人工智能将慢慢取代人类(地球已经进入慢性死亡)揭秘猪为什么是蛇的天敌,毒蛇面对野猪无处下口/野猪抗毒能力强科学家证实地狱多可怕,鬼哭狼嚎的声音是岩石的自然轻微活动
越南战争的最大赢家是哪位 为什么不是美国
为此冷战时期,为了夺得东南亚的话语权,趁越南内部分裂不统一之时,美军向越南挑起了战争,美国本以为能够以绝对的实力碾压的越军,结果这场战役一打就是20年,在这里面除了越南人民的顽强御敌之外,还有中苏等国的援助,才让其能够打赢这场战斗,逼迫最后美军撤军,不过越南也是损失惨重,然而在这场战役中最大的赢家、胜利者不是越南也不是美国,而是这三个国家。
第一个就是泰国,泰国在漫长的越南战争前夕,本身情况就是跟越南半斤八两,国民生活也是不怎么富裕、经济发展非常低迷,但发生了越南战争之后,泰国得到了美国的各种援救之后,迅速发展起来了。
当年美国为了在泰国建设自己的军事基地,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这一笔钱为泰国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本身就一贫如洗的国家,就如同天上掉了馅饼一般,靠着美军,大力的发展经济和美国开展各项合作。
第二个就是韩国,当年越战时期,韩国联同美军一起出击过越南,而且本就没有经历过多少战火袭扰的它们,在战斗时将人性彻底的散发,甚至因为背靠美军的缘故,很多做法比日本还要残忍呢。
而为何韩国能够成功的崛起呢?据记载,美军为了让韩国一起协同作战,许诺了将近10亿美元给韩国作为军事经费,甚至当时美国的帐篷还有罐头等军需物品都是出自韩国的。
第三个新加坡,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国土面积非常小的国家,面积仅719.1平方公里,仅是东南亚的一个小岛国。
但是在越南战争期间,确是美军重要的战略后勤补给地,美军的多数补给线都是从新加坡开始的,因而该国也是靠着美军的强势入驻,迅速从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大量的发展国民建设和经济建设,偷偷的发展了起来,成长为今天的“亚洲四小龙”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
由此看来,美军当年为了这场战斗,做足了很多的工作呢,也间接性的帮助了不少的国家成长。
随机文章英国前卫级核潜艇撞法国潜艇,英国潜艇被撞瘫痪揭秘甘肃天水文物大案,盗墓贼售卖文物时被抓获(100万元卖到国外)为什么犹太人那么聪明,被压迫一千年通过智慧活下去(崇拜知识)人类起源于3次地球浩劫,三次浩劫后人类幸存发展出现代文明比埃及金字塔更古老的卡拉尔古城,金字塔中或存远古巨人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