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你们知道古代为什么要秋后问斩吗,接下来小编为您讲解。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古代刑罚遵循的司法原则,除谋大逆等罪犯“立决”之外,其余死囚一般均须在秋季霜降之后执行,是为“秋后问斩”,此举究竟为何?
秋冬行刑演变
谈到秋后问斩,就要先追溯古人的秋冬行刑制,秋冬“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顺天行诛”,故称秋冬行刑。
先秦

这一时期为秋冬行刑制的萌芽时期,从关于秋冬行刑最早的文字记载可以窥知一二: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
”
两汉
两汉是秋冬行刑制的形成时期。
汉朝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中明确提出:“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秋冬行刑在司法执行中相当严格,不分轻罪与重罪、轻刑与死刑,皆于秋冬断狱行刑。
据《汉书》载,秋冬行刑制在当时效果显著,以至于“年终之时,鸡不鸣,狗不吠,没有一个盗贼”。
《魏其武安侯列传》记:魏其侯遭武安侯(fén)陷害,于元光五年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被田袜杀头示众于渭城,田袜之所以急杀窦婴,正是因为秋冬行刑制是明确的国家司法制度,纵使国舅亦不可逆。

唐
唐律在继承“则天立法”之外,还对罪行的严重程度加以区分,规定“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
违者,徒一年。
若犯恶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杀主者,不拘此令”,并不是绝对的秋冬行刑。
明清
明清的秋冬行刑制进一步演变为朝审、秋审制度。
明确将处决重囚的时间规定在每年的霜降之后,顺应天地肃杀之气。
据《・刑法志》载“令第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赣遂遵行之。
”
秋冬行刑原因

顺从天意
古人认为“天人合一”:春夏是万物生长之季节,人虽非草木,亦属自然界的一部分,生死应合于自然;秋季草枯木黄,乃天地肃杀之时,万物轮回之际,人之司法也应顺乎天威,此时处决罪犯与天意相合。
顺应农时
“民以食为天”,农忙第一,收成第一,这也是秋冬行刑制影响古代司法制度达两千多年的客观原因。
秋后农忙已过,此时处决犯人,不会耽误罪犯家中的劳动生产;又因秋季是丰收季,国民在经济上相对于春夏更为富足,便于办理身后之事。
“秋后算账”也是基于此因,犯罪亦如欠债,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秋后正是偿还之时。
封建统治之要求

在《断刑论》中曾驳斥秋冬行刑制:“夫圣人之为赏罚者非他,所以惩劝者也。
赏务速而后有劝,罚务速而后有惩。
必曰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而谓之至理者,伪也。
”秋冬行刑制也不能排除是封建统治者借天意之名,行杀罚之实。
秋冬行刑制能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两千年之久,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
为何波斯湾油气资源如此丰富?中东波斯湾一带是一个魔幻的盐之王国,这里的山川、海岛,甚至海底深处都藏着亿万年前演化形成的巨厚盐层。
这些盐来自5亿多年前,极度干旱的环境让海水不断蒸发,留下了厚达数千米的盐层。
亿万年之后,这层古老的盐把这片土地变成了世界石油王国。
石油就像一锅“远古生物大杂烩”。
大约1亿多年前的恐龙时代,那时的波斯湾是一片温暖的浅海,养分丰富,养活了无数生命。
海里的浮游生物死后,残骸沉入海底,再加上泥沙尘土掩埋,层层堆积压实,最后形成厚厚的、富含有机质的黑色岩层。
越往地下深处,温度越高,压力越大。
几千米深的岩层就像一口巨大的高压锅,把古生物遗骸闷在里面,慢慢“熬煮”——熬成了石油。
距今约3000万年前开始,阿拉伯板块与欧亚板块持续碰撞挤压,巨大的压力把地下盐层往上挤——形成一座座地下“盐山”,有的直接拱到了石油层上面,有的把石油层“裹”起来,就像给熬出来的石油盖上“大锅盖”。
可以说,没有这层5亿年的盐,就没有今天波斯湾的油。
既然是锅,就有“火候”的差别。
油气的形成,主要看埋藏深度、温度和时间。
越往深处,“火候”越足。
靠近“锅底”的地方,石油被“熬”过了头,高温裂解成天然气。
海峡西侧的北方-南帕斯气田,是全世界最大的天然气田,可开采储量约占全球天然气的五分之一,它产的天然气想出口,大多也要坐船往东穿过霍尔木兹海峡。
靠近“锅”中间的是石油形成的黄金地带,这里的石油汇聚成全世界最大的油田——沙特的加瓦尔油田。
从地下抽出后,经管道运到海边装上油轮,再穿过霍尔木兹海峡运往全球。
“锅”的上层按理说温度不够,本来不适合生油,但地下的石油会“跑”。
由于阿拉伯板块和亚欧板块的碰撞,在霍尔木兹海峡“头顶”挤出了一座山脉——扎格罗斯山脉。
岩层被挤压拱起,像一排排倒扣的大碗,地质上叫背斜构造。
地下深层的石油顺着压力往上运移,最终被“碗”兜住,重新聚成油田。
比如伊朗西南部的阿扎德甘油田,是伊朗近30年发现的最大油田,探明可开采储量60亿桶,正是典型的背斜油田。
更关键的是,板块碰撞前沿地壳向下凹陷,形成了巨型波斯湾盆地——整个中东的油气聚宝盆。
北边是隆起的山脉,西、南两面是陆地,只有东南角这一道豁口——霍尔木兹海峡通向外海,成为一道全球无法绕开的能源“窄门”。
在攻灭的过程中,元朝军队杀戮了大量汉族人。
在元朝灭掉南宋后,更是将以汉族人口为主体的南宋人列为最下等的百姓,通过苛捐杂税进行敲骨吸髓般的压榨。
按理说,对于这样的王朝,所有的汉族人都应该切齿痛恨,盼着它早早灭亡才对。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灭掉元朝之后,出现了一种如今看来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很多原来在元朝任职的汉族士大夫宁可自杀为元朝殉节,也不愿为大明新朝效力。
下面介绍的这两位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位名叫郑玉,字子美。
徽州歙县郑村人,理学家,曾在元朝至正年间做过翰林待制,奏议大夫。
这位郑玉先生一听说明军派人来邀请他出来辅佐朝政,立刻整理好衣服上吊自杀了。
死前还给自己的儿女留下遗言:宁死不做贰臣。
另一位名叫王翰,字用文,号时斋,安徽庐州(今合肥市)人,做过元朝的潮州路总管、福建行省。
明军进入福建后,他躲到山里隐居了起来。
明洪武十年,当地府县官员向举荐贤才时推荐了他。
但他决心不事二主,拒不奉诏入京。
当地官员强迫他去,他就在袖子里藏了匕首,半路自杀了。
死前还留下一首绝命诗,其中末尾两句写道:“寸刃在手顾不惜,一死了却君亲恩。
” 为改变这种局面,明朝洪武朱元璋专门下了一道圣旨,大意是:只要是汉族知识分子就必须为大明效力,否则就要被杀头、抄没家产。
严旨一下,这种风气才稍微好转一点。
这些汉族知识分子放着汉人建立的新朝不效力,却固执地愚忠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究竟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元明易代之际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汉族知识分子已经在元朝统治下生活了百余年,产生了对元朝统治的认同感;第二个原因是,儒家忠君思想的不良影响导致这些汉族知识分子只知道忠于君主,却根本不管这个君主本身是否值得尽忠,说白了,就是一种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