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3年,丹麦解剖学家托马斯·巴托林(Thomas Bartholin)描述了巴黎的一名妇女在睡着时“焚烧成一堆灰烬和烟雾”的经过,但她睡觉用的草垫床却并没有被火烧着。

这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起人体自燃事件。
1673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onas Dupont)在所发表的作品“De Incendiis Corporis Humani Spontaneis”中搜集了诸多自燃案例。
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 从那以后又出现了数百例人体自燃现象,这些现象都有一个相似的模式: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燃烧往往非常彻底。

验尸官在现场有时会注意到发生事故的房间内有一种甜而呛人的味道。
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
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

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
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常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人类最早记录的人体自燃现象是在十七世纪左右,一直到二十世纪总共发生了200多起,最开始人们认为人体自燃多半只是会发生在肥胖或者过度酗酒的人身上,可是越来越多的事件证明,人体自燃无关性别年龄,而且大多都是在毫无火源得问情况下无故燃烧的。
如今对于人体自燃之谜最科学的解释是灯芯效应,我们一起来看。

人体自燃事件最早的记录是在1673年,受害者是巴黎的一个贫苦妇女,一天晚上回家上床睡觉后,夜里自燃而死。
次日早晨人们发现,她只有头部和手指遗留下来,身体其他部位燃烧为灰烬。
更为离奇的是这位妇女睡得床竟然没有被焚毁,房子里其他可燃物都没有被点燃,仅仅只有这位妇女的身体被化为灰烬。
这就是人体自燃,没有明确的外界火源,也没有引发火灾,除了尸体以外的可燃物都没有被点燃,人体自燃事件从发现至今已经有几百年了,各路学者们依旧无法准确的解释出这种现象。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长期酗酒和身体肥胖拥有众多脂肪的人最容易发生人体自燃现象,因为他们体内的可燃物比普通话人高太多了。
一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报道中死者尸体的损毁情况并不严重,这时可能是火源点燃了死者身上的衣物导致燃烧,之后衣物烧尽,火焰就自然熄灭了。
另一些报道中死者尸体的损毁则相当严重,甚至彻底烧成灰烬。
一般认为将尸体烧成灰烬是很难的 火葬时火化炉要在70000℃烧40-60分钟,这也是人体自燃事件中的疑点之一。
灯芯效应简单地说就是被点燃的人体像一个蜡烛,体表燃烧的火焰将体内的脂肪融化,从表皮渗出后为火焰提供燃料,使它能继续燃烧下去直到将尸体中的油脂烧尽。
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较小的火焰也可以持续燃烧将尸体烧成灰烬。
这也能解释为何很多报道中死者的手或/和脚没有被烧掉:肢端并没有多少脂肪,所以火焰燃到那里就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