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埃及,把少女的初夜奉献给黑牡牛是一种宗教责任。
更为奇怪的是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
【菜科解读】
黑色性行为,是指违背常理地把少女的初夜权占有,大部分都是当地的一些风俗。比如,在埃及,把少女的初夜奉献给黑牡牛是一种宗教责任。

更为奇怪的是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第一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物 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
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
“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
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性交,纵然有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
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
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动物进行交配,那么在女子和当地人看来,人和动物进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过一种是神圣的,一种是不神圣的,但不管怎么说,它告诉人们,人和动物是可以性交的。
欧洲的黄色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性交的场面比比皆是。
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
第二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 古代的印度王子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
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
从这一点上来说,的确是神圣的。
但是仍然有一种矛盾和假相存在。
僧侣是神的代表,这种习俗又是这些僧侣宣传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罢了,否则,这岂不是一种骗局?可见,贞与不贞,神圣与否,全在人心里,正如马丁·路德说的那样。
第三种是由酋长、地主、君主执行初夜权 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
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
古罗马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
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
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
酋长、祭司、地主、长老们本来也是迷信的,但正如朱云影在《人类性生活史》里所说的,他们自认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除病息灾,所以使行使了初夜权,以后积累了经验,觉得没问题,也就放心了,或者说自信心更强了。
第四种是由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 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
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
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这第五种就更奇怪了,这不是对神的大不敬吗 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
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
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
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
前者是以妓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
非洲部落对女性惨无人道的切阴割礼新娘的第一夜要由新郎之外的男人来破身,这真是奇耻大辱,是对女子十分典型的压迫、占有和玩弄,这是任何现代人都不可忍受的事情。
但是这种事情曾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流行过。
查究欧洲的历史档案,有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仍然没有消灭这种遗风,一些俄国的地主直到19世纪末还行使初夜权。

直到现在,世界上有少数未开化的部落还存在这种现象。
到了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
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
法国把“初夜权”称为“张开大腿权”,这种风俗一直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姑娘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任其“破瓜”。
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
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
”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
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在德意志把这种“初夜权”的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
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
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
此外,有些初夜权的出让还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
有一本《黑色的性行为》的书中记载:“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购买的人。
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样,出售初夜权的代价就成为少女的嫁妆。
此外,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就把少女的初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
女性割礼最简单的一种称“割礼”或“苏那”,即去除阴蒂的包皮。
第二种叫切除或“阴蒂切除”,即将阴蒂的一部分或全部,小阴唇的一部分或全部切除。
更为极端的一种是为禁止性交而封闭阴部:大阴唇的部分或全部被切除,外阴两侧用洋槐刺穿在一起或用肠线缝合,只留下一个小小的间隙以便尿与经血流出。
索马里盛行一种风俗,认为两腿之间有很不好的东西,这样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的,纵欲的,不能娶的,除非这些东西:阴蒂、阴唇……被切除。
付给吉普赛女人做此手术的费用是一个家庭将要付出的最大开支之一,但却被认为是一笔好的投资。
不然女儿们将不能进入婚姻市场。
这种割礼的真正细节是从不对姑娘们说的,它是一种神秘的事情。
因此,索马里的年轻女孩都在期待着这个将标志着她们成为女人的仪式。
一位索马里姑娘说:在我行割礼之前的那个晚上,在晚饭时我得到了比别人更多的食物。
妈妈告诉我不要喝太多的水或奶。
我躺在那里激动得睡不着觉,直到突然妈妈站在我面前向我打着手势。
我被吓呆了,“要杀我了!”我含着树根咕噜着。
妈妈俯身耳语:“做个好女孩,宝贝,为了妈妈勇敢些。
”我从两腿间偷看过去,看见那个吉普赛女人。
那老太婆冷冷地看着我,双眼毫无生气。
她在一个旧包里乱翻一阵,长长的手指从里面摸索出一个破剃须刀片,我看见那锯齿状的刀片上还残留着已干的血迹。
她在上面吐口唾沫,然后将刀片在她的裙子上擦擦,在她擦刀片的时候我眼前的世界已变得一片黑暗,妈妈用一块布蒙住了我的眼睛。

割礼已经根深蒂固于一些民族的生活方式中,被认为是女性成熟的必要一步,而妇女们也自豪地接受之,因为那是她们女性的重要证明,维护着她们的贞操也保障了她们的婚姻。
有许多人继续这种做法以保持传统。
或是因为他们相信,若他们的女儿不接受割礼便会在同族中无法生活下去。
为废除残酷的割礼习俗,世界卫生组织做过很大的努力。
但由于这一习俗根深蒂固,禁止起来困难重重,甚至公开对抗的情况也是有的:乌干达的卡普恰洛瓦地区议会于1998年11月23日以14票对4票通过一项法令宣称:“规定塞比尼部落所有18岁以上的女孩必须接受割礼……坚持不接受割礼的人被认为是社会的渣滓而遭受摈弃。
”21世纪的阳光已照彻全球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在全世界50多个国度里,每一天竟有6000多名少女被一点一点地割去阴蒂、阴唇……据统计,全球每年共有200多万少女饱受刀割之苦,此外全球尚有1.5亿女性面临被行割礼的厄运……在非洲和中东部分边缘落后地区部落,妇女则经受着另一种虐待,即阴蒂切开术,即切除阴蒂的全部或部分和其他外生殖器。
更残酷的将阴蒂和两侧阴唇切除,两侧外阴加以缝合,只留一小孔供尿液和月经血流出,此称锁阴术。
此类手术均在无消毒和麻醉下进行,所以出血、术后感染、败血症等情况严重。
阴蒂切开术和锁阴术使妇女失去性感,也易致泌尿系感染、盆腔感染、性交疼痛等。
行锁阴术者婚前还需再作切开术以解决性生活问题,分娩时手术瘢痕撕裂也导致大出血等问题。
阴蒂切开术和锁阴术与宗教民族因素有关,手术者是年长男人执行,术前还有一定宗教仪式。
惨不忍睹!古代对女人残忍性虐待 在古代欧洲,特别是欧洲中世纪,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
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
令女子殉葬和杀害“女巫”,即使再残酷,总是对待少数女子的,而贞操问题,则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女十分普遍的一种性压迫,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压迫和迫害,而这种畸形观念在现代社会仍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
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
“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奸等等。
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
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1。
禁欲和“割礼” 女子不应该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
“性是魔鬼”,所以男子也要对此保持警惕。
基督教会一直提倡禁欲,并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
隐士、修士、修女之间常常疯狂地相互鞭笞,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
在有些修道院里,一旦发现修士与女人单独相处,亲密地谈话,便施以禁食两天的惩罚,或者鞭笞两百鞭子。
16世纪的历史学家圣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个参议员各有一独儿独女,互相订了婚。
结婚这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
新娘面壁而泣,按照风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顺理成章。
他例行公事般地询问她为什么哭泣,新娘的回答却令他吃惊,她说,即使哭上整整一生,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哀,因为她原来坚决要把她那“小小的、男人没有玷污过的身子”献给基督,而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去做一个凡夫俗人的妻子。
为了保持女人的纯洁,古人给女性设计出来的“贞操带” 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忧愁已极,哭泣着把这些话源源道出,终于使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除肉欲,我并无异议。
”新娘万分感激,他们手握手地入睡了,这样他们保持了童贞,共享这张婚床一直到死。
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而圣格雷戈里似乎对此也深信不疑,以很大的热情在书中描绘了这一切。
以下精选几例,揭开历史的面纱,探寻人性的幽暗角落。
1981年,冯大兴在西单新华书店实施盗窃杀人,令人震惊。
他不仅剥夺了两名值班员的生命,也引发了关于才华与道德底线的深刻讨论。
此事件于1981年9月1日结束,冯大兴最终被执行死刑。
1990年,许广才制造了一连串的悲剧,杀害9名女性。
作为铝制品厂的仓库保管员,他以诱骗外地来京女青年至偏僻地区的方式,实施了令人发指的犯罪。
1991年4月3日,许广才被捕,并于同年6月11日被判处死刑。
1995年,于根柱的罪行更是令人发指。
他不仅在多起案件中杀害多人,更是多次逃脱,最终被确认为“杀人狂”。
于根柱在1995年3月11日凌晨被警方在一次袭击中抓获,并被证实为多起案件的罪犯。
1996年,鹿宪洲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造成多名银行员工伤亡。
鹿宪洲因多次犯罪,在1992年被判死缓两年后越狱。
鹿宪洲最终在1996年11月因伤重不治身亡。
1997年,白宝山袭击军警,杀害15人,抢劫枪支,造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极为罕见的恶性事件。
白宝山于1997年9月在北京被抓获,并于1998年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1999年,赵连荣在石景山23号院杀害8名女雇员,这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
赵连荣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9年6月15日被逮捕,并于同年7月21日被判处死刑。
2001年,华瑞茁在三年间杀死14名坐台小姐,罪行令人发指。
华瑞茁因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14人死亡,被判死刑。
2001年,焦文军、马俊在北京的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处,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用铁棍等凶器击打受害者头部,共致死14人。
两人被判处死刑。
2002年,蓝极速网吧发生恶意报复纵火事件,导致25人死亡、12人受伤。
警方查明,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
两名被判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
两名网吧经营者被判刑,并处罚金。
四名窃贼被判刑。
2004年,王立华绑架著名演员吴若甫,警方通过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判断此案件与前案由同一伙人所为。
警方最终将王立华抓获,并索得赎金。
2005年,王立华、董立民、王庆晓等三人被执行死刑。
2007年,宋京华为报复前女友,劫杀9名女性,最终于2011年6月与同伙闫金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它是我国唐代陵墓中保存较为完整的一座,也是中原地区现存唐墓中规模最大和规格最高者,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唐恭陵 ▌死因成谜的太子 李弘,字宣慈,永徽三年(652年)生于唐长安城感业寺。
永徽六年,武则天被立为皇后,李弘封代王。
永徽七年正月初六,原太子李忠被废,改封梁王,年仅4岁的李弘被立为太子;正月十七,高宗大赦天下,这一年的年号也由永徽改为显庆。
李弘少小即参与朝政,曾多次受命监国,忠厚仁孝,谦虚谨慎,颇具政治才干,深得高宗和大臣们的喜爱。
上元二年(675年),太子李弘随唐高宗、武则天游幸东都洛阳时暴薨,年仅24岁。
关于李弘之死,史料记载说法不一,有说是被武则天毒死的,也有说是因病暴亡的。
究竟真相如何,后人不得而知。
但可以确定的是,对于李弘之死,高宗万分悲痛,并且诏令天下,追封他为孝敬皇帝,下令以天子之礼厚葬于偃师景山,是为恭陵,还亲自为其制《睿德纪文》,书之于石,立在陵前。
据《新唐书》等史料记载,上元元年(674年)十一月,唐高宗和武则天驾临神都洛阳,李弘奉诏纳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皇太子妃。
李弘死后,年纪轻轻的太子妃青灯孤守,忧惧缠身,次年就与世长辞,追寻李弘而去了,9年后追谥哀皇后陪葬恭陵。
其墓室极尽奢华,随葬品甚多,国宝蓝釉灯等文物珍品就深藏于这座大墓之中。
唐恭陵规模宏大,布局规整,整个陵区面积31万余平方米。
陵园坐北朝南,平面为正方形,长、宽均为440米。
陵园四周原有神墙、神门和角楼建筑,现遗留门阙台基及角阙基址。
恭陵地面现存19件石刻,雕工精细造型生动,堪称唐代石刻艺术瑰宝。
灵台封土夯筑,高耸于陵园中部,平面呈长方形覆斗状,高22米。
在其东北方向50米处,有一方锥形土冢,残高13米,俗称娘娘冢,为李弘之妃哀皇后陵寝。
▌盗墓大案侦破始末 1998年春节期间,一群丧心病狂的盗墓贼趁夜深人静之时闯入唐恭陵陵园,用炸药将哀皇后陵寝墓道炸开,从一个壁龛中盗出珍贵文物60余件。
这就是震惊中外的215唐恭陵文物被盗大案。
所幸案件很快破获,文物悉数追回,主要案犯也在恭陵前被就地正法。
1998年2月15日上午,唐恭陵文物保护员在巡查时发现了哀皇后墓前深深的盗洞,215大案迅速逐级上报,很快惊动了国务院,从而使此案得以迅速侦破。
在被盗掘的文物中,有一盏蓝釉灯十分珍罕。
主犯张某挖出这件宝贝后就将其藏在怀里,没事的时候经常拿出来把玩。
后来大部分文物倒卖到了北京、天津,只有蓝釉灯和一些比较贵重的文物卖给了香港的翟某。
随着案件侦破的进展,数名犯罪嫌疑人落网,24件被盗文物分别从北京和天津追回的消息也传到了远在香港的翟某耳中。
翟某自知案件重大,涉案文物非一般文物可比,遂派人四处活动,甚至远渡重洋,设法将已经卖出的文物高价收回。
最后,翟某委托中间人将购买的文物逐一退回,将国宝蓝釉灯送往北京。
215唐恭陵文物被盗大案侦破后,追回哀皇后墓中被盗的61件国宝,众多文物专家被请到现场进行鉴定。
看着这些文物,专家们不由地惊呼起来:国宝!全都是难得的国宝!此后,文物部门又在被盗场地抢救清理出土文物189件。
这250件文物中,有蓝釉、红釉、黄釉、绿釉、白釉、三彩、彩绘、鎏金等各色陶瓷器,精美绝伦,皇家风范,具有很高的学术和艺术价值,是研究初唐文化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其中,釉陶器物尤为重要,可以说代表了中国初唐时期陶瓷艺术的最高水平。
蓝釉烛台 高33.6厘米 过去只见于文献记载,实物为唐恭陵仅见,被《国宝档案》收录。
张某挖出后就藏在怀里的那件宝贝,就是后来进入《国宝档案》的蓝釉烛台,通高33.6厘米。
其分三个部分,灯盏、灯柱、灯座。
上为灯盏,小盘中心为杯形。
下面灯座呈高足豆状,大盘微弧,圈足外撇。
中间承以管状灯柱,与上盏下座连为一体。
通体施蓝釉,圈足内壁无釉,白色陶胎。
蓝釉灯以前只见于记载,从未见过实物。
它以华美、稀罕而入选为御用随葬明器,供皇陵之用,属于高档陪葬器物。
其造型古朴,施釉均匀,色彩深沉,高贵雅致,是蓝彩器中的上乘之作。
▌墓中珍宝 此外,这批缴获和清理出土的其他釉陶也各有特点,主要为蓝、红、绿、白四种单色釉。
红釉双龙尊 红釉双龙尊 通高32厘米,口径8.8厘米,底径7.7厘米。
盘口外侈,卷沿,圆唇,细长颈,微束腰,肩及上腹部圆鼓而丰满,下腹部渐内收,平底内凹。
自口沿至肩部饰有对称的双龙形柄,龙首口衔尊沿,龙尾搭在尊肩。
通体红釉,不及底部,露出白胎。
双龙尊的造型可能脱胎于隋代的双龙耳联腹尊,唐时定型,并成为一种较为流行的酒器品类。
其出现在随葬品中,则标志着墓主人非同寻常的身份和地位。
唐代以后,双龙尊被大量出现的酒注子所取代。
蓝釉长颈瓶 唐恭陵出土的蓝釉长颈瓶 高25厘米,口径9.7厘米,底径8.6厘米。
喇叭形口,沿略翻卷,圆唇,长颈束腰,丰肩鼓腹,矮圈足微侈。
器身施蓝釉,底部露胎。
瓶口卷沿上留有3个小圆形支钉烧造痕迹。
这种形状的长颈瓶是唐代较为典型的流行样式,具有一定的西亚风格,其材质既有供上流社会使用的金银器,也有供皇室贵族陪葬用的三彩器。
此器造型简练秀美,是唐代釉陶中的精品,代表了唐代的艺术风格。
绿釉盘口壶 恭陵出土的唐代绿釉盘口壶(唾壶)高 17.1 厘米,口径 9.3 厘米,底径 11 厘米。
盘口微侈,卷沿圆唇,短颈略束,溜肩,下腹鼓大,矮圈足,大平底。
壶口内有3个细长条状的小支钉烧痕。
器施绿釉至圈足,底足露出白色陶胎。
这件盘口壶肩部无系,造型独特,丰满大方,符合唐代雍容华贵的风格。
进入唐代以后,瓷器、漆器、玉器、珐琅等多种葫芦瓶纷纷出现,器形变化多端,工艺精美。
如恭陵的红釉葫芦瓶,高22厘米,口径3.5厘米,底径7厘米。
小口内敛,圆唇,短束颈,丰肩,深鼓腹下渐收,小平底。
体施红釉,底露白胎。
这件葫芦瓶具有典型的唐代风格,与当时崇尚祥瑞的观念相一致。
红釉葫芦瓶 绿釉盂 恭陵出土的绿釉盂形体较大,高13厘米,口径10厘米。
敛口,方唇,鼓腹,圜底。
体施绿釉,不及底部。
此器浑圆饱满,釉色莹润,属于典型的唐代器形。
蓝釉盆 恭陵蓝釉盆高12厘米,口径27厘米,底径13.5厘米。
侈口,折沿,圆唇,弧腹,平底。
腹部有凹弦纹两周。
内外壁均施蓝釉,内釉至底,外釉不到底部,露出白色陶胎。
盆内的3个支钉痕迹是研究其烧造方法的重要依据。
红釉盖罐 恭陵出土的红釉盖罐通高32.5厘米,口径13.5厘米,底径11.5厘米。
侈口,卷沿,圆唇,短颈微束,丰肩,鼓腹下收,平底。
上承覆碟形盖,盖顶置宝珠钮。
器身与盖均施红釉,不甚及底,有露胎现象。
罐的肩部带系的模式,在两晋南北朝非常风行,这显然与系在当时所起的能提能挂的作用有关,同时亦给人以平稳感及美的享受有关。
到了唐宋,烧造技术进一步提高,器物的线条美与色彩美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才让肩部之系显得不那么重要,遂退居于次要地位。
这件红釉盖罐,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香炉历史久远,是由熏炉演变而来,无论作为礼器还是焚香用具,都蕴涵了神圣的意味。
烹茶、焚香、挂画、插花,是古代文人的四大雅好,有人把置炉、玩炉、焚香当作一种时尚,一些精致的小型香炉则成为文人雅士的把玩之物,因此,香炉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品类,不仅登上了文人的几案,而且出现在帝王的内廷。
三足炉是唐代陶瓷器中常见的器型,其造型仿自当时的金银器,以唐三彩较为多见,此外还有白釉、黑釉、蓝釉等品种。
蓝釉三足炉 恭陵蓝釉三足炉高约17厘米,口径13厘米。
口沿外卷,束颈较短,圆鼓腹,圜状底,腹下部有3个外撇的兽蹄形足。
器施蓝釉,底足露胎。
其造型颇具大唐盛行之风,圆润大气,端庄优美,有一种幽雅、神圣之感。
恭陵釉陶除了多为上述各种单色釉外,尚有几件三彩器皿,主要为豆和注子。
如三彩豆,高6.6厘米,敞口,折沿,圆唇,弧腹,喇叭形圈足。
腹部及口沿外壁均交错施以黄、绿、白三色彩釉,并相间熔融为彩色花斑。
足部无釉,露出白色陶胎。
唐恭陵出土的这批皇家御用釉陶精致华美,亮丽如新,进一步证明了唐代蓝釉器对后世青花瓷的深远影响,具有一定的民族艺术倾向,体现了一种特有的民族意识,在世界陶瓷工艺史上散发出浓郁的民族工艺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