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女大学生陈某某被美籍外教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用折叠刀疯狂捅刺颈部和面部,当场死亡。
这起案件因涉及外籍人士、校园背景及极端暴力手段,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发次日凌晨,宁波警方抓获沙迪德。
经调查,沙迪德自2013年来华工作,曾结婚并育有一子,2019年与妻子分居后谎称“离异单身”,以恋爱名义接近陈某某。
2021年5月中下旬,陈某某多次提出分手,沙迪德不仅拒绝,还以“杀你全家”等言语威胁。
6月14日晚,他以“最后谈一次”为由将陈某某约至偏僻处,携带凶器实施报复,致其当场死亡。
司法启动:跨国案件的审理挑战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中国司法机关以严谨态度推进调查与审判。
2021年7月23日,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8月20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沙迪德提起公诉,指控其“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一审:铁证如山下的死刑判决2021年11月25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检方出示了关键证据:物证:沙迪德作案时使用的“勃朗宁”牌折叠刀,刀刃残留被害人血迹;
证人证言:多名学生证实沙迪德曾炫耀“追求中国女生很容易”,并透露其婚姻状况造假;
电子数据:沙迪德与陈某某的聊天记录显示,他长期以“自杀”“曝光隐私”等威胁阻止分手;
现场勘验:案发地距宁波工程学院仅1公里,沙迪德提前踩点并选择监控盲区作案。
2022年4月21日,法院一审宣判:沙迪德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判决书指出,其“预谋报复、捅刺多刀致死,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二审:程序正义的终极守护沙迪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重点审查量刑是否适当。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沙迪德存在精神障碍”的辩护意见,但被检方反驳:沙迪德作案前精心准备凶器、选择地点,作案后逃离现场并销毁部分证据,显示其意识清晰;
宁波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精神疾病鉴定意见书》证实,沙迪德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2年8月25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次宣判吸引了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员旁听,彰显了中国司法对跨国案件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司法细节:程序正义的典范本案的审理过程严格遵循中国法律与国际准则,体现了对跨国犯罪的零容忍态度:领事保护与司法独立平衡: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法院在开庭、宣判前均通知美国驻华使领馆,允许其官员旁听,但坚决驳回美方提出的“引渡沙迪德回国受审”等无理要求,强调“中国司法主权不容侵犯”。
被害人权益保障:法院为陈某某家属指派律师,支持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协调校方提供心理援助与经济补偿。
舆论引导与法治宣传:针对案发后网络出现的“外教特权”“司法不公”等谣言,法院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案件进展,央视、人民网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以公开透明消除公众疑虑。
社会反响:司法判决的深远意义公众:正义的集体共鸣案件宣判后,宁波工程学院贴吧内“大快人心”的评论刷屏,微博话题#美籍外教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阅读量超10亿次。
网友“@法治观察者”留言:“无论国籍、肤色,在中国犯罪就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这才是真正的法治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