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当时的中原各国相比,齐国无疑是个异类,但就国力而言却是个强大的异类:在中,是最先称霸的,战国时任用,在公元前352年的桂陵之战中大败骄横的魏军,“于是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田敬仲完世家》)。
在很长时间里,齐国一直是东方国力最盛的国家之一,周振鹤据此认为:“秦的统一固然有其必然性,但是东方六国完成统一大业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魏、齐、楚都曾经强盛一时,尤其是齐国,始终是秦实行统一的最大障碍”,他假想如果在统一天下的进程中是齐国占上风,那么“似乎可以说,中国走另一条道路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这当然不失为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假设,但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齐国的这种社会制度并不能帮助它在战国晚期诸国激烈竞争的局面中胜出,由它来统一天下的可能性基本上可说是不存在的。
打造战争机器 自西周初年姜太公在东方创建齐国,被授权专征不守王命之方国,这一专征大权遂成为日后齐国开疆拓地的合法根据,故西汉末年《说苑》称“鲁有王迹者仁厚也,齐有霸迹者武功也。
”在直至战国中期的数百年里,齐国作为东方大国很少受到能威胁到其存亡的强敌进迫,战败也很少被逼到首都被围乃至迁都,既然足以应对国外挑战,那恐怕也就不会被倒逼改革。
“”之举恐怕更多是着眼于消除不稳定因素,重建国内政治秩序的需要。
但如果要统一天下,那么战国时代的政治演进已表明一个残酷的现实:无论士人如何设想理想的“天下”,最终要“定于一”,事实上还是得打造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
此时的战争形态与春秋时贵族武士之间那种谨遵礼制的车战已大为不同,而需要国家力量、资源的总动员化,但齐国的军队组织却甚难适应这一挑战而及时转变。
在齐国,有一点乍看起来相当矛盾:中国军事史上公认的两部伟大军事理论著作《兵法》、《孙膑兵法》的作者都是齐人,但齐军的整体战斗力在同时代人中的评价却不高。
孙膑时便曾明白承认:“彼三晋之兵索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
”到战国末年,荀子作为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祭酒的大学者,对齐军理应知之甚多,但他对齐军的评价却极低,认为是“亡国之兵”,因为齐军过分推崇个人技能、在意物质奖励,遇到弱小的敌人还能有用,遇到大事强敌就涣散了。
在他眼里,秦军战斗力最强,魏军次之,齐军最差;但讲兵法的水平,正好相反,齐国最发达,三晋次之,秦又次之,兵学自东往西传。
荀子所描述的齐军,在某种程度上仍遗留着两三百年前田开疆等三士那种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推崇,整体协同作战则较差,这一的单兵作战模式是典型的武士文化。
这一民风顽强地保留下来,直至西汉初年,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仍然评价说,齐国风俗“怯于众斗,勇于持刺”,也即对群体性搏斗消极,而对单兵较量却非常勇猛,这与齐人好武、尚功利的特质是密不可分的,等政治家的传统治国思路也注重对人的私欲因势利导,主应人的私欲才能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结果这在促进“民富”的同时,也使齐军将士的个人英雄主义更为功利。
直至西汉时,龚遂为渤海太守,仍发现“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以至于这位循吏花了很大力气“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见到“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刀买犊”。
也正因此,齐国被迫在军事理论、尤其是军事谋略上入手来弥补其整体战斗力不强的弱点,这便促成了孙子这样的兵法家兴起。
张华松在《齐长城》一书中指出:“齐国对外战争败多胜少,但发达的工商文化以及其他种种的背景和因素又使得齐国的兵家文化独领风骚,先秦时代的著名军事理论家和兵书战策也就大多出自齐国。
以和孙膑为代表的齐国兵家,其兵法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他们所强调的首先是防御,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通过‘伐谋’、‘伐交’的手段而制敌取胜。
” 此种注重单兵格斗技能的军队,在面对与较弱敌人决战时往往表现尚可,其最大的弱点恰恰是难以适应战国中后期那种旷日持久的惨烈集团作战。
虽然注重谋略,但同样强调军纪(故有“”、杀人立威之举),那恐怕是因为他所生活的时代(约前545-约前470)正处于“二桃杀三士”之后那种弱化个人作战技能而强调高度纪律约束的新作战模式。
个人的英勇在春秋时代的车战中尚有发挥余地,但公元前541年,晋国大夫打造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步兵方阵。
魏国在战国初年称霸一时,恐怕依靠的就是这种步兵作战中高强度的军纪(荀子称赞魏国武卒能负重带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这没有极强的军纪约束是不可能的)。
这种军事模式由晋国开创,推动社会结构性调整为中央集权制,因而三晋在战国时代法家和纵横家最为发达,主要法家人物和法家著作基本上都出自三晋。
军事史学者李硕认为,自春秋末年步兵成为战场主力兵种之后,“严格的纪律一直是步兵作战的基本原则,战术则是列成密集的队形,与敌军进行面对面的砍杀肉搏”,到战国时代,中原各国均已确立中央集权政治下的军事模式:“军队是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军事机器,战争行为是为了贯彻统治者的意志,军事统帅对士兵拥有绝对权威,可以命令士兵们投入哪怕是必死的肉搏作战。
”相比起来,的匈奴人则从不与中原军队主力进行硬碰硬的正面大规模决战,也从未进行对城池、堡垒的大规模攻坚战,这与匈奴游牧社会的权力结构有直接关系,因为匈奴单于并不是能驱使战士投入这种决死战斗的绝对君主。
反过来,当时名将虽然个人骑射技能极高,但他之所以在对匈奴多次作战中未立大功,反而几度覆军败绩,正是由于他作战依靠个人英勇而非严整的军令纪律。
直到末年骑兵成为作战主力后,才再度出现一个主将亲自披甲上阵、与敌军肉搏血战的英雄时代。
在战国时代那种步兵密集阵型长期作战的模式下,齐军的弱点就暴露无遗了。
这道理不妨以足球运动为例,曾任中国男足国家队外籍主教练的霍顿说过:“中国球员并不缺乏技术和体能,缺的是整体意识。
足球是集体项目,整体不行就消耗了技术和体能。
”2002年世界杯中国队首次进入32强,结果三战皆负,净输9球而未进一球,在观看中国队0:3败给土耳其队后,亚足联秘书长维拉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足球是一项集体运动,但中国队的队员们显然不喜欢依靠集体的力量,场上大部分时间都是单打独斗,并最终丢了球。
” 这在作战中也一样,古罗马时代的日耳曼战士虽然悍勇,但他们缺乏纪律、各自为战,最终还是抵挡不过罗马军团。
由于中国时代对军阵的相关记载较少,罗马军团可以发我们这种步兵作战模式的特点:其关键在于纪律约束之下的强大作战耐力,因为“罗马的军事体制能够让其部队的基础构成天生具有一种可替换性,因而更易于混合与匹配”,其结果,就算前方士兵倒下,后方的多行阵列也能像输送带一样进行更替,因而“这种布阵在遭受正面进攻时几乎不会被击败,从而令军队得以稳步推进”。
战国后期的秦军也是,其战斗力不是来自出众的单兵技能,而是“秦兵耐苦战”,坚忍顽强,稳扎稳打的作战意味着依靠消耗和逐步推进,当军队不存在重大武器差距时,战阵的人数与耐力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自为战的武士很难与这样的战争机器对抗。
这一战争机器需要社会结构的整体改造,因为这意味着与社会制度之间构成一个功能性的相互联结的复合体才有可能。
如我们所知,在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共和制下,也能产生这样纪律严密的步兵方阵,但在中国当时,唯一能锻造这一战争机器却只有郡县制之下贯彻国君意志的军国主义国家。
因为战国时代以步兵为核心的新军队,是以社会的全面征兵为基础的,这就不能像春秋时那样还把军事作为一小部分贵族武士的专属事务;其次,如何训练这些应征的农民士兵,使其遵守纪律,也是当时政治思想家无法回避的问题。
这都促使战国时代的政治家们持续关注“民”——与此前的“士”和“国人”凭借血缘性结合的共同体不同,在封建解体之后,人力的动员机制主要是依靠郡县乡里的行政系统来发挥作用的。
按杜正胜在《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一书中的论述,郡县制正是在离都邑较远的新辟领土上开始萌生的,“秦汉统一政府的地方行政系统可能是从封建时代天子或诸侯直辖地的行政组织蜕变而来”,到后来则将逐渐没落的封建世族采邑逐渐纳入中央权力管辖之下,隶属于中央设置的县,“国都以外的乡大概从春秋中晚期到战国逐渐完成,城邦意义的‘国’被县取代”,“县”的本义就是“悬系”,指其地与中央政府直接统治之地区不相接壤,如以线系于国都。
战争越剧烈,内外新并的土地越多,则国君直领的县也越普遍;而郡或是特殊的大县城,多从边疆军事区设起。
春秋以前零散、碎片化的政治地理景观,至此被逐渐改造为中央权力垂直所属的严密行政体系统。
这套制度,众所周知是在秦国贯彻得最为彻底。
这不仅确保了秦军源源不断的人力调配,而且乡里告发、连坐等制度也使得临阵脱逃变得更难——因为逃回老家肯定会被发现,而父老也不敢冒险隐瞒。
与此同时,秦国又实行最严格的金字塔式阶级制度——军爵制,根据战阵上的表现决定士兵一生的荣辱,这就在用外部纪律堵死其退路的同时,又给耕战之士提供内在的激励。
杜正胜一针见血地指出:“唯有像秦国彻底励行等爵制,授爵必以军功,耕战合一的齐民阶层才有远景、有生气。
但在山东列国我们却丝毫嗅察不出等爵制的气息,根本原因是军功禄赏不能塑造身份制。
”在魏国,当兵这条路的极致也不过就是豁免租税徭役,个人前程是指望不上的;而在齐国,士兵作战最多只能因立功而获赏金,这顺应齐国发达的功利文化,但却无法因军功而授爵。
这恐怕就是齐国这架战争机器的问题所在:它既无法像秦国那样有绝对权威迫使士卒投入长期艰苦的殊死作战,又不能给他们提供足够的进取动力。
其结果,齐国保守有余而开拓不足,齐人的战斗力只有在遭受外敌入侵时才能被充分激发出来。
齐国的悲剧 公元前284年,齐国灭宋,此举贸然打破了长久以来的各国力量均势,引起诸侯震恐,结果五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