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斑斓的霓虹灯闪烁着,照亮了街道上熙熙攘
【菜科解读】
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新街口,这个平日里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商业中心,正沉浸在夜晚的繁华与喧嚣之中。
五彩斑斓的霓虹灯闪烁着,照亮了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人们或悠闲地散步,或愉快地购物,享受着美好的夜生活。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打破了这份宁静与祥和。

犯罪嫌疑人吉某某,42岁,江苏滨海人,此前曾有多次犯罪前科。
当天晚上,吉某某因感情纠纷等问题,内心积压了极度的愤怒和怨恨,决定采取极端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他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金盛路与河西大街路口附近,故意撞向了前妻张某某及其朋友刘某某。
巨大的冲击力将两人撞飞数米远,当场倒地不起,鲜血迅速在地面蔓延开来,周围群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惊慌失措,尖叫声、呼喊声此起彼伏。
疯狂行凶,罪恶不断升级
撞倒两人后,吉某某并未就此罢手,他的眼神中透露出疯狂与决绝,仿佛一头失去理智的野兽。
他手持事先准备好的尖刀,下车对倒地的张某某和刘某某进行捅刺。
每一刀都带着仇恨和疯狂,鲜血溅到了他的身上和脸上,但他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
周围的一些群众试图上前制止,但都被吉某某挥舞的尖刀逼退。
随后,吉某某返回车内,驾车逃离现场。
他在道路上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周围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在洪武路与中山东路路口,吉某某的车辆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碰撞后无法行驶。
他再次下车,手持尖刀抢夺了一辆路过的宝马轿车,并驾车继续在新街口地区横冲直撞。
在行驶过程中,他又多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多辆车受损,多名无辜群众受伤。
英勇无畏,平民挺身而出

在这场惊心动魄的灾难中,也有许多英勇无畏的身影挺身而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性的善良和勇敢。
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胖哥”邱绍春。
当吉某某驾车在道路上肆意冲撞时,邱绍春正好路过现场。
他看到吉某某的疯狂行径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冲了上去,试图阻止吉某某。
尽管他知道吉某某手中有凶器,自己可能会面临生命危险,但他依然义无反顾。
在与吉某某搏斗的过程中,邱绍春被吉某某用刀刺伤,腹部和腿部多处受伤,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
但他依然紧紧地抓住吉某某,不让其继续行凶,为其他群众争取了宝贵的逃生时间。
除了邱绍春,还有多名市民也纷纷加入到制止吉某某的行动中,他们有的用路边的障碍物阻挡吉某某的车辆,有的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对抗这个疯狂的恶魔。
警方出击,罪恶终被终结
接到报警后,南京警方迅速出动,大批警力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警方一边组织救援受伤群众,一边对吉某某进行围捕。
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警方很快将吉某某驾驶的宝马轿车逼停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
此时,吉某某仍然负隅顽抗,手持尖刀与警方对峙。
警方多次警告吉某某放下凶器,但吉某某拒不配合。
为了保护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警方果断开枪射击,击伤了吉某某,并将其成功制服。
随后,警方将吉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和勘查。
同时,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的真相。
法律审判,正义得以伸张

这起恶性案件造成了8人受伤,其中4人危重。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人们对吉某某的疯狂行径表示愤怒和谴责,同时也对那些英勇无畏的市民表示敬意和感激。
2021年9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吉某某因感情纠纷,为泄愤,在公共场所驾车撞人、持刀捅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虽然吉某某在庭审中提出了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等辩护意见,但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吉某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某某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吉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吉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1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吉某某被执行死刑。
1990年代初,中国东北正处于经济转型阵痛期。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国企改革浪潮下,大量工人下岗,社会矛盾暗流涌动。
讷河市,这座以甜菜与马铃薯闻名的农业小城,却因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成为全国焦点。
案件主犯贾文革,一个表面斯文、实则心狠手辣的恶魔,带领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疯狂作案,将42条人命埋入地窖,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惨烈的刑事案件。

贾文革(1963-1992),讷河市本地人,中俄混血,面容英俊却心如蛇蝎。
其父母原指望他成为“有文化、能改革”的人才,但他初中辍学后进入讷河农业机械厂当工人,却因与多名女工暧昧被开除。
失业后,贾文革游手好闲,逐渐萌生通过抢劫杀人的“生财之道”。
徐丽霞,讷河市女工,本为受害者却沦为帮凶。
1990年,她因与丈夫争吵离家出走,在火车站被贾文革诱骗至家中强奸后杀害。
未料徐丽霞苏醒后从地窖爬出,贾文革以“若报案就杀你全家”威胁,迫使其成为团伙核心成员,负责勾引男性受害者。
团伙成员:除贾文革与徐丽霞外,还包括李春梅、吴凤枝、孙文力、李秀华等人。
李春梅与吴凤枝负责协助强奸、抢劫;
孙文力(县里工作人员)与李秀华(农民)提供销赃渠道;
贾文革前妻李彦珍后期也加入犯罪。
罪恶轨迹:从个体谋杀到团伙屠戮
贾文革在讷河街头锁定一名衣着光鲜的失足妇女,以甜言蜜语诱骗至家中。
嫖娼后,他掐死受害者,抢走财物,并将尸体抛入自家地窖。
此次作案成功后,贾文革发现失足妇女因社会关系薄弱,失踪后鲜有人报案,遂将此类人群定为首要目标。
短短五个月内,贾文革以相同手法杀害20名女性,其中19具尸体藏于地窖,1具埋于城建苗圃。
地窖内尸体层层堆叠,部分被肢解喂狗,部分内脏被烹食。
为扩大“猎物”范围,贾文革开始物色男性受害者,但因男性警惕性高,作案难度陡增。

1991年,贾文革在火车站偶遇与丈夫吵架的徐丽霞。
将其诱骗至家中强奸后,贾文革本欲灭口,却因徐丽霞苏醒求饶而改变主意。
他逼迫徐丽霞勾引男性受害者,并当面杀害一名男子以示威胁。
徐丽霞从此成为团伙“钓鱼者”,凭借清秀外表引诱商人、推销员等男性至贾文革住处,由团伙成员注射过量安眠药或直接杀害。
随着讷河失踪人口激增,警方调查压力增大,贾文革决定南下“钓大鱼”。
他带领徐丽霞、李秀华流窜至长春、沈阳、杭州、福州等地,在火车站、集市以“介绍生意”“提供工作”为名诱骗受害者。
在浙江杭州,团伙成员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民警盘查,徐丽霞精神崩溃,向民警黄国华坦白罪行,案件终告破。
1991年11月:讷河警方行动
根据徐丽霞供述,讷河警方在贾文革出租屋内发现两个地窖。
第一个地窖内堆满19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第二个地窖内则有22具尸体,部分已白骨化。
此外,警方在城建苗圃挖出第41具尸体,另有一名受害者尸体未被找到。
经核实,贾文革团伙共作案64起,杀害42人(女性24人,男性18人)。
“七一勋章”获得者、痕检专家崔道植带领团队在恶劣环境下连续工作20余天。
他们筛遍炕灰、垃圾堆,从三根麻纤维中锁定线索,为查明受害者身份和案发经过提供关键证据。
崔道植的“火眼金睛”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支撑。
司法审判与社会震荡
1991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贾文革面无表情,徐丽霞则痛哭流涕,承认自己从受害者沦为施害者的扭曲历程。
公诉人指控贾文革团伙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四项罪名,证据确凿。
1992年1月24日:正义审判
法院认定贾文革为主犯,判处死刑;
徐丽霞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协助破案),从轻判处死刑;
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当日,贾文革等人在讷河市被执行枪决。
以下精选几例,揭开历史的面纱,探寻人性的幽暗角落。
1981年,冯大兴在西单新华书店实施盗窃杀人,令人震惊。
他不仅剥夺了两名值班员的生命,也引发了关于才华与道德底线的深刻讨论。
此事件于1981年9月1日结束,冯大兴最终被执行死刑。
1990年,许广才制造了一连串的悲剧,杀害9名女性。
作为铝制品厂的仓库保管员,他以诱骗外地来京女青年至偏僻地区的方式,实施了令人发指的犯罪。
1991年4月3日,许广才被捕,并于同年6月11日被判处死刑。
1995年,于根柱的罪行更是令人发指。
他不仅在多起案件中杀害多人,更是多次逃脱,最终被确认为“杀人狂”。
于根柱在1995年3月11日凌晨被警方在一次袭击中抓获,并被证实为多起案件的罪犯。
1996年,鹿宪洲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造成多名银行员工伤亡。
鹿宪洲因多次犯罪,在1992年被判死缓两年后越狱。
鹿宪洲最终在1996年11月因伤重不治身亡。
1997年,白宝山袭击军警,杀害15人,抢劫枪支,造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极为罕见的恶性事件。
白宝山于1997年9月在北京被抓获,并于1998年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1999年,赵连荣在石景山23号院杀害8名女雇员,这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
赵连荣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9年6月15日被逮捕,并于同年7月21日被判处死刑。
2001年,华瑞茁在三年间杀死14名坐台小姐,罪行令人发指。
华瑞茁因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14人死亡,被判死刑。
2001年,焦文军、马俊在北京的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处,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用铁棍等凶器击打受害者头部,共致死14人。
两人被判处死刑。
2002年,蓝极速网吧发生恶意报复纵火事件,导致25人死亡、12人受伤。
警方查明,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
两名被判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
两名网吧经营者被判刑,并处罚金。
四名窃贼被判刑。
2004年,王立华绑架著名演员吴若甫,警方通过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判断此案件与前案由同一伙人所为。
警方最终将王立华抓获,并索得赎金。
2005年,王立华、董立民、王庆晓等三人被执行死刑。
2007年,宋京华为报复前女友,劫杀9名女性,最终于2011年6月与同伙闫金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它是我国唐代陵墓中保存较为完整的一座,也是中原地区现存唐墓中规模最大和规格最高者,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唐恭陵 ▌死因成谜的太子 李弘,字宣慈,永徽三年(652年)生于唐长安城感业寺。
永徽六年,武则天被立为皇后,李弘封代王。
永徽七年正月初六,原太子李忠被废,改封梁王,年仅4岁的李弘被立为太子;正月十七,高宗大赦天下,这一年的年号也由永徽改为显庆。
李弘少小即参与朝政,曾多次受命监国,忠厚仁孝,谦虚谨慎,颇具政治才干,深得高宗和大臣们的喜爱。
上元二年(675年),太子李弘随唐高宗、武则天游幸东都洛阳时暴薨,年仅24岁。
关于李弘之死,史料记载说法不一,有说是被武则天毒死的,也有说是因病暴亡的。
究竟真相如何,后人不得而知。
但可以确定的是,对于李弘之死,高宗万分悲痛,并且诏令天下,追封他为孝敬皇帝,下令以天子之礼厚葬于偃师景山,是为恭陵,还亲自为其制《睿德纪文》,书之于石,立在陵前。
据《新唐书》等史料记载,上元元年(674年)十一月,唐高宗和武则天驾临神都洛阳,李弘奉诏纳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皇太子妃。
李弘死后,年纪轻轻的太子妃青灯孤守,忧惧缠身,次年就与世长辞,追寻李弘而去了,9年后追谥哀皇后陪葬恭陵。
其墓室极尽奢华,随葬品甚多,国宝蓝釉灯等文物珍品就深藏于这座大墓之中。
唐恭陵规模宏大,布局规整,整个陵区面积31万余平方米。
陵园坐北朝南,平面为正方形,长、宽均为440米。
陵园四周原有神墙、神门和角楼建筑,现遗留门阙台基及角阙基址。
恭陵地面现存19件石刻,雕工精细造型生动,堪称唐代石刻艺术瑰宝。
灵台封土夯筑,高耸于陵园中部,平面呈长方形覆斗状,高22米。
在其东北方向50米处,有一方锥形土冢,残高13米,俗称娘娘冢,为李弘之妃哀皇后陵寝。
▌盗墓大案侦破始末 1998年春节期间,一群丧心病狂的盗墓贼趁夜深人静之时闯入唐恭陵陵园,用炸药将哀皇后陵寝墓道炸开,从一个壁龛中盗出珍贵文物60余件。
这就是震惊中外的215唐恭陵文物被盗大案。
所幸案件很快破获,文物悉数追回,主要案犯也在恭陵前被就地正法。
1998年2月15日上午,唐恭陵文物保护员在巡查时发现了哀皇后墓前深深的盗洞,215大案迅速逐级上报,很快惊动了国务院,从而使此案得以迅速侦破。
在被盗掘的文物中,有一盏蓝釉灯十分珍罕。
主犯张某挖出这件宝贝后就将其藏在怀里,没事的时候经常拿出来把玩。
后来大部分文物倒卖到了北京、天津,只有蓝釉灯和一些比较贵重的文物卖给了香港的翟某。
随着案件侦破的进展,数名犯罪嫌疑人落网,24件被盗文物分别从北京和天津追回的消息也传到了远在香港的翟某耳中。
翟某自知案件重大,涉案文物非一般文物可比,遂派人四处活动,甚至远渡重洋,设法将已经卖出的文物高价收回。
最后,翟某委托中间人将购买的文物逐一退回,将国宝蓝釉灯送往北京。
215唐恭陵文物被盗大案侦破后,追回哀皇后墓中被盗的61件国宝,众多文物专家被请到现场进行鉴定。
看着这些文物,专家们不由地惊呼起来:国宝!全都是难得的国宝!此后,文物部门又在被盗场地抢救清理出土文物189件。
这250件文物中,有蓝釉、红釉、黄釉、绿釉、白釉、三彩、彩绘、鎏金等各色陶瓷器,精美绝伦,皇家风范,具有很高的学术和艺术价值,是研究初唐文化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其中,釉陶器物尤为重要,可以说代表了中国初唐时期陶瓷艺术的最高水平。
蓝釉烛台 高33.6厘米 过去只见于文献记载,实物为唐恭陵仅见,被《国宝档案》收录。
张某挖出后就藏在怀里的那件宝贝,就是后来进入《国宝档案》的蓝釉烛台,通高33.6厘米。
其分三个部分,灯盏、灯柱、灯座。
上为灯盏,小盘中心为杯形。
下面灯座呈高足豆状,大盘微弧,圈足外撇。
中间承以管状灯柱,与上盏下座连为一体。
通体施蓝釉,圈足内壁无釉,白色陶胎。
蓝釉灯以前只见于记载,从未见过实物。
它以华美、稀罕而入选为御用随葬明器,供皇陵之用,属于高档陪葬器物。
其造型古朴,施釉均匀,色彩深沉,高贵雅致,是蓝彩器中的上乘之作。
▌墓中珍宝 此外,这批缴获和清理出土的其他釉陶也各有特点,主要为蓝、红、绿、白四种单色釉。
红釉双龙尊 红釉双龙尊 通高32厘米,口径8.8厘米,底径7.7厘米。
盘口外侈,卷沿,圆唇,细长颈,微束腰,肩及上腹部圆鼓而丰满,下腹部渐内收,平底内凹。
自口沿至肩部饰有对称的双龙形柄,龙首口衔尊沿,龙尾搭在尊肩。
通体红釉,不及底部,露出白胎。
双龙尊的造型可能脱胎于隋代的双龙耳联腹尊,唐时定型,并成为一种较为流行的酒器品类。
其出现在随葬品中,则标志着墓主人非同寻常的身份和地位。
唐代以后,双龙尊被大量出现的酒注子所取代。
蓝釉长颈瓶 唐恭陵出土的蓝釉长颈瓶 高25厘米,口径9.7厘米,底径8.6厘米。
喇叭形口,沿略翻卷,圆唇,长颈束腰,丰肩鼓腹,矮圈足微侈。
器身施蓝釉,底部露胎。
瓶口卷沿上留有3个小圆形支钉烧造痕迹。
这种形状的长颈瓶是唐代较为典型的流行样式,具有一定的西亚风格,其材质既有供上流社会使用的金银器,也有供皇室贵族陪葬用的三彩器。
此器造型简练秀美,是唐代釉陶中的精品,代表了唐代的艺术风格。
绿釉盘口壶 恭陵出土的唐代绿釉盘口壶(唾壶)高 17.1 厘米,口径 9.3 厘米,底径 11 厘米。
盘口微侈,卷沿圆唇,短颈略束,溜肩,下腹鼓大,矮圈足,大平底。
壶口内有3个细长条状的小支钉烧痕。
器施绿釉至圈足,底足露出白色陶胎。
这件盘口壶肩部无系,造型独特,丰满大方,符合唐代雍容华贵的风格。
进入唐代以后,瓷器、漆器、玉器、珐琅等多种葫芦瓶纷纷出现,器形变化多端,工艺精美。
如恭陵的红釉葫芦瓶,高22厘米,口径3.5厘米,底径7厘米。
小口内敛,圆唇,短束颈,丰肩,深鼓腹下渐收,小平底。
体施红釉,底露白胎。
这件葫芦瓶具有典型的唐代风格,与当时崇尚祥瑞的观念相一致。
红釉葫芦瓶 绿釉盂 恭陵出土的绿釉盂形体较大,高13厘米,口径10厘米。
敛口,方唇,鼓腹,圜底。
体施绿釉,不及底部。
此器浑圆饱满,釉色莹润,属于典型的唐代器形。
蓝釉盆 恭陵蓝釉盆高12厘米,口径27厘米,底径13.5厘米。
侈口,折沿,圆唇,弧腹,平底。
腹部有凹弦纹两周。
内外壁均施蓝釉,内釉至底,外釉不到底部,露出白色陶胎。
盆内的3个支钉痕迹是研究其烧造方法的重要依据。
红釉盖罐 恭陵出土的红釉盖罐通高32.5厘米,口径13.5厘米,底径11.5厘米。
侈口,卷沿,圆唇,短颈微束,丰肩,鼓腹下收,平底。
上承覆碟形盖,盖顶置宝珠钮。
器身与盖均施红釉,不甚及底,有露胎现象。
罐的肩部带系的模式,在两晋南北朝非常风行,这显然与系在当时所起的能提能挂的作用有关,同时亦给人以平稳感及美的享受有关。
到了唐宋,烧造技术进一步提高,器物的线条美与色彩美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才让肩部之系显得不那么重要,遂退居于次要地位。
这件红釉盖罐,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香炉历史久远,是由熏炉演变而来,无论作为礼器还是焚香用具,都蕴涵了神圣的意味。
烹茶、焚香、挂画、插花,是古代文人的四大雅好,有人把置炉、玩炉、焚香当作一种时尚,一些精致的小型香炉则成为文人雅士的把玩之物,因此,香炉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品类,不仅登上了文人的几案,而且出现在帝王的内廷。
三足炉是唐代陶瓷器中常见的器型,其造型仿自当时的金银器,以唐三彩较为多见,此外还有白釉、黑釉、蓝釉等品种。
蓝釉三足炉 恭陵蓝釉三足炉高约17厘米,口径13厘米。
口沿外卷,束颈较短,圆鼓腹,圜状底,腹下部有3个外撇的兽蹄形足。
器施蓝釉,底足露胎。
其造型颇具大唐盛行之风,圆润大气,端庄优美,有一种幽雅、神圣之感。
恭陵釉陶除了多为上述各种单色釉外,尚有几件三彩器皿,主要为豆和注子。
如三彩豆,高6.6厘米,敞口,折沿,圆唇,弧腹,喇叭形圈足。
腹部及口沿外壁均交错施以黄、绿、白三色彩釉,并相间熔融为彩色花斑。
足部无釉,露出白色陶胎。
唐恭陵出土的这批皇家御用釉陶精致华美,亮丽如新,进一步证明了唐代蓝釉器对后世青花瓷的深远影响,具有一定的民族艺术倾向,体现了一种特有的民族意识,在世界陶瓷工艺史上散发出浓郁的民族工艺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