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17名男性接连遇害,嫌疑人竟是20岁少女

【菜科解读】
一九九三年,深圳一连17名出租车司机莫名其妙地消失,很多本地的司机都人心惶惶,生怕自己也会跟着消失,但犯罪嫌疑人虽然躲过了一时,却不能躲过一世。
警方调查清楚,那辆神秘消失的出租车和司机,其实跟六个年轻女孩有关,这六个女孩就是诱饵,她们勾引了那些司机,最后把那些司机给杀了,然后再把受害者的车子给卖了出去。
其中,最早的一具尸体,是在一九九三年三月,在一处水塘里发现的,身上有四十多道伤口,后背也有几道伤口,是一名司机,他开的那辆车,至今下落不明。
市民们在发现死者之后,立即拨打了电话,而警方也在调查期间,接到了另一条消息,说这位驾驶员已经被杀。
第二个死者是被掐死的,那辆蓝色的车也不见了,两个死者的身份才得到确认,案子还没破,第三个死者就出现了。
报案的人是受害人的亲戚,他说受害人一般都不会在晚上离开家,但今日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
经调查,驾驶员张某在东莞市东方饭店门口出现过,但事后未发现有关的监控视频。
警方没有立即找到张某,而是接到了一位果农的报警,说在他们的果园里,发现了一具男性的尸体,被人掐住了脖子,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随后被警察找到,正是一九九三年七月六日早上,被失踪者家属报警的张某。
张某驾驶的是一辆崭新的出租汽车,杀人犯的作案手段和之前的两起案件类似,而且犯罪手段娴熟。
深圳的人流太多,给追捕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警察们试图追捕犯罪嫌疑人,但他们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逃之夭夭,作案手法也很快,作案手法也很快,根本无法追捕。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深圳市龙岗区税务总局报警,说吴某的司机不见了,临走前,还让他在十点钟之前,把他的妻子接回来,可是一直等到十二点,都没有见到吴某。
因为当时被杀害的是一名驾驶员,所以大家都猜测吴某可能出事了,于是不久就在广深高速上找到吴某的遗体。
在连续5起汽车失窃案中,宝安区一家公司的副总陈某刚换了一辆新车,没多久就连人带车消失了,随后陈某的遗体被发现。
到了一九九四年六月,又有十多个人被杀害,其中七个人都是被掐死。
死者们都拥有自己的汽车,而且他们的地位相差很大,相互之间也没有任何接触,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周围的司机们都提高了警惕,生怕自己也会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而犯罪嫌疑人则是身材火辣的少女,上了那辆出租车后,就开始调戏司机,用语言、动作等各种方式来调戏他,并提出可以提供特别服务,勾引他,再将其杀害。
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一位深圳市宝安区的受害人向警方报案,说自己碰到了一位20岁小姑娘,对方说有特殊服务,于是就带着他去了一家出租房,没想到对方竟然把他当成了待宰的羔羊,因为这房子里面有不少男人,而且男人看起来都很凶,所以受害人很难逃脱。
那名受害者察觉到不对劲,正打算从房间里逃出去,没想到却被人打了一顿。
随后他偷偷驾车逃走,拼了命的逃,然后报了警,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那个被他骗到租住地的女子,很有可能来自江西,但说话带着贵州口音,警察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便把这个女子列为了主要嫌疑人。
侦查人员余俊杰伪装成普通市民,很快就找到了一名身材火辣的女子,她已经拦截了好几辆私人轿车,最后坐进了一辆名为“佳美”的丰田轿车内,随后警察追上了那名女子,盘问了一番,才从女子的嘴里知道了实情。
这位姑娘名叫刘余祥,20岁,确实来自江西,她和邱德喜在广东相识,然后住在一起,后来还认识了另外几个人。
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做什么正经生意,而是想着怎么赚点外快,所以才会用女人做诱饵,将司机骗到自己的公寓里,然后杀人,再把车卖给别人。
随后,警察们出动,将邱德喜等人抓获,一共十六个人,九个杀人埋尸,一个销赃,女的六个都是用来当诱饵,把司机引到他们租住的房子里。
这六个女孩被称为“六魔鬼”,虽然不是罪魁祸首,但她们明知道自己欺骗的那些司机,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她们仍然为了能够不劳而获而害别人的生命,这种心狠手辣,丝毫不逊色于男人。
最后,她们为自己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承担责任,并在20出头的年纪被判决。
深圳中介杀人碎尸案纪实:连杀名求职打工妹
由于马勇的性格不踏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遇到挫折就产生不满,所以多年来马勇并没有实现什么成就,40多岁了也还没有成家。
至2001年年底,马勇才认识了年小他23岁的段智群,段智群来自于四川蓬溪,小学文化,据段智群被捕后所述,她是被卖到深圳的,但段智群不想跟年长她30岁的男子做夫妻,逃出后便认识了马勇。
2003年3月,马勇搬到了布吉镇某出租屋,虽然马勇没什么成就,身上都攒下什么钱,但毕竟在广东生活了多年,所以马勇对这个地方还是非常熟悉的,而段智群当时十七八岁,不清楚自己能干些什么,毫无方向,并且段智群也不想吃苦,不愿进厂打工,便也就搬进了马勇的出租屋,与马勇同居。
两个人臭味相投,反而生出了谋财害命的想法,从2003年5月起,马勇和段智群多次出现在职业介绍所,冒充招聘公司代表,以单独求职、年轻貌美且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打工妹为目标,以招工的名义将女子骗到出租屋,从而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两人特意准备了几分求职资料,然后趁着求职女子俯身低头看资料时从背后将人掐死。
虽然马勇在被捕后供述自己的犯罪动机,是为了交房租,但马勇和段智群杀人后,处理尸体的手段也是非常的残忍,让有办案经验的刑警都认为他们已经没有人性。
而案发于受害人家属的报警,8月27日杨某某的妹妹到深圳找工厂,还跟他报了喜讯,说自己经中介联系上了一家电子厂,工资待遇还算不错,杨某某也为妹妹感到高兴,给了妹妹400元并送她上了汽车,没成想,妹妹这一去就再无音讯,杨某某找到电子厂,才知该工厂并没有在职介所招过工,因此报警。
至9月份,龙岗公安分局有6个派出所都已经接到了有关女青年求职时失踪的报警电话,从而引起了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经过缜密的调查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勇和段智群。
在庭审过程中,段智群辩称自己是被胁迫参与抢劫杀人,并且受害者多数由马勇一人杀害并将面部剥离,她则帮助弃尸,但经公安机关查明,调查取证,至2003年10月两名嫌疑人相继落网时,马勇共作案12次,段智群参与作案5次。
马勇实际没有限制段智群的人身自由,案发后,段智群并跑回了四川老家,但法网恢恢,两人都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本案中,法院是以抢劫罪对两名被告人马勇和段智群定罪处罚,考虑到两名被告人实施了抢劫的故意,杀人是犯抢劫罪的手段,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在量刑上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情节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很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审理抢劫罪案件,不一定看被告人所抢到的数额大小,比如在该案中,马勇和段智群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名受害者,但仅抢到了一把雨伞,雨伞的价值不高,但马勇和段智群的犯罪情节依然能被认定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
法院也会充分考虑被告人对受害人尸体的处置,而在我国刑法中,本来还设置有"侮辱尸体罪",不过在此类案件中,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毁坏尸体可当作从重情节。
最后马勇和段智群都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桩现象能够成为时代的符号,也意味着会有许多故事发生,有人因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它是励志的,有人也因此遭遇了不测,它是不幸的。
有人踏实工作有人胡作非为,但违法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奔向美好的生活,是众人翘首以盼的。
中国澳门八仙饭店灭门案纪实:凶手杀人分尸做成人肉叉烧包售卖
这起凶案非常的残忍,凶手不仅杀人分尸,还将尸体剁碎,甚至做成了叉烧包售卖。
但这是在八仙饭店灭门案后,盛传的说法,是真是假不得而知。
恐怖的八仙饭店灭门案 惊悚的八仙饭店杀人案发生于上个世纪,1985年的时候,轰动了整个中国澳门,而这起案件本身也是疑点重重。
最开始是有人在水中发现了人体残肢,报案后警方进行搜查,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
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这要比起掏肠手乔建国的手段还要可怕的多啊。
最终整起八仙饭店灭门案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拼命调查凶手,才终于找到了真相。
凶手名为黄志恒,在讨债无果后,就起了杀人之心,上至70岁老人,下至7岁小孩,全部都没有放过,将他们统统杀害并碎尸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