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一个好的领导者是和员工共进退,而非相互算计互相计较,一个企业想要走的长远,就决不能只在乎眼前的蝇头小利。
新疆有个养猪场的老板却因为不想付员工的工资而将其灭口,这种有泯人性的案子前因结果为何?

2009年12月新疆石河子的一家养猪厂里。
在幽暗的月色之下,猪崽们紧紧贴着猪妈妈,它们缩在角落里,干冷的环境,枯燥的干草,让圈里的猪猪们沉沉睡去。
这是平日里的猪圈日常,但是今天,猪圈角落里上演着特别节目。
持刀男子挥刀而下,将手里的肉剁成一块又一块,随手扔到了猪圈侧边的食盆里。
掺上饲料,小猪崽们蜂拥而上,大口大口的吃起来,甚至有不吃的男人还会用刀柄拍一拍把它推上去赶紧吃掉食盆里的饲料。
接着男人再处理下一块肉,之间上面还粘有蜷曲的毛发,他也不在意,直接放到锅里煮一下,捞出来继续拌到饲料里,这群小猪是首次吃到这这样的饲料,下次在吃到这样的饲料就是在两个月之后,猪圈里传来一阵阵嚎叫。
并不是在殴打猪崽,仔细听会发现其中夹杂着是人在弱弱的哀求“放了我放了我,我没有不满意真的没有老板”一个四川来新疆找工作的瘦小男人齐海化名缩在角落,身边猪都离自己远远的。
面前拿着砍刀的黑影就是自己十几天的老板许贺化名,他是本地人,这个养猪场就是他在2006年开的,听说之前犯过事儿进去了,现在改过自新了,开了个厂子经营还挺好,齐海来这里我完全是因为高额的工资。
高出同类型的得有一倍,而许贺的解释是一般是夫妻二人,实在忙不过来,就想请个人。
“我听说之前有个人在这儿干啊,咋没见?”“他走了”许贺简单的说。
而如今齐海终于知道老板说的“走了”是啥意思。
没一会之后他也会成为一盆饲料。
而这都是老板给调的特殊饲料,那剥离出来的骨头,都埋到了地下。
人性泯灭的老板许贺出生在新疆石河子,体内的暴躁基因在这个辽阔的天地里展现的一览无余。
早早就辍学没有接受更高的教育,他的认知和格局就停在了那个阶段,之后就外出打工,面对激烈的就业环境和恶劣的职场竞争。
加上许贺其实就是个暴脾气,老板的打压干不完的工作很快就让他原形毕露,他在城市里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毅然决然的回到了家乡,在父母和亲戚的赞助之下开了个养猪场。
为何亲戚和朋友都这么支持,这还是因为他早年间的事儿。
2003到2008年间他在还没有开养猪场的时候就数次和同伴进行入室抢劫,还带着凶器进行扒窃,多次被抓还交了罚金,甚至坐了三年的牢,都没有改掉他这颗犯罪的心。

2006年当他提出自己想开个养猪场的时候,家里人都想着他终于要安稳下来要靠双手吃饭了于是就尽力的支持他给他筹钱开了这个养猪场,平时是许贺和妻子芳姐化名一起打理,2007年,他们招了一个工人莫斯化名是个独自一人来新疆打工的孩子,单身没结婚。
三十来岁沉默寡言但是干活很利索把猪圈打扫的干干净净,事物也处理的井井有条,和许贺相处的也很好,一下子干了两年,这期间许贺知道莫斯是个孤儿,独来独往没什么亲戚,想到每个月给莫斯发的那些工资。
许贺资本家的面目露了出来,他先是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到了2019年12月,莫斯前来索要这一年的工资,结果被许贺拉着喝酒,喝醉就睡到了沙发上。
就在他熟睡之际,一个铁榔头砸向他的脑袋。
许贺拿着榔头,嘴角浮出微笑。
许贺胆怯莫斯没有死透还多砸了几下,血肉横飞,脑浆都要出来了,面部已经变形,头发已经被锤子另一头给刮掉,许贺才停手。
他开始想办法处理起来尸体,莫斯是孤寡一人,因此是死是活根本没人在意,但是尸体不能出现在自己家里。
该如何毁尸灭迹呢?正在吃食的猪让许贺灵光一现,只要吃到肚子里就行了。
于是他把莫斯拉进猪圈,开始那砍刀把莫斯的身体分尸,先砍下四肢,处理成大块再用小刀水果刀剔骨刀削肉刀把大块的肉分解成小肉。
喂到猪嘴边,结果效果并不好,于是许贺只好煮一下再掺到饲料里,猪娃们吃的很欢,于是十来个上百个猪娃成了许贺毁尸灭迹的帮凶。
几个月后,许贺又招到了另外一个工人,就是齐海。
他和莫斯不同,比较外向开朗,但是吃不了苦干了几天就要走,这其实是齐海单纯嫌累但是许贺却认为是齐海一定发现了什么,以至于要匆匆离开。
一不做二不休,许贺也吧齐海打晕拖进去猪圈。
随着齐海的失踪警方查到了许贺的养猪场,进行详细的勘察之后发现这个有前科的养猪场老板疑点重重,就展开更加详细的调查,终于发现惨绝人寰的现场挖到了骨头,警方立即逮捕了许贺。
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对许贺定罪。
法律分析他使用铁榔头将长工莫斯击打致死,并且在事后将尸体分尸、煮熟后喂给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对于许贺来说,他的杀人行为属于有预谋和残忍手段,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许贺不仅杀害了长工莫斯,还将尸体分解、煮熟喂猪。
这涉嫌违反了尸体处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处理尸体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许贺来说,他未经合法程序将尸体分解、煮熟喂猪,严重侵犯了莫斯的人身尊严,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不仅杀害了莫斯,还拘禁了齐海,阻止他离开。
这涉嫌构成妨害自由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剥夺他人自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许贺来说,他使用暴力手段将齐海打晕,并将其拖进猪圈,阻止他的自由,严重侵犯了齐海的人身自由权利。

该案例涉及到雇佣关系中的工资支付问题。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标准。
此案中,老板不支付工资且采取残忍手段对待员工,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为了加强劳动法的执行,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督,确保劳动者能够合法获得应得的工资。
针对此类残忍犯罪行为,可以考虑在刑法中对虐待、肢解尸体等行为进行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
修订刑法,加强对残忍犯罪行为的打击,提高对加害人的刑事处罚力度,以更好地保护人身权益和尊严。
此案中,养猪场老板将尸体处理成饲料喂猪,严重违反了尸体的尊严和人道处理原则。
为了加强对尸体的管理和处理,可以制定更加详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明确尸体的处理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尸体处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尸体得到妥善和尊重的处理。
针对此类恶性犯罪案件,应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对养猪场等特定行业的监督,确保合法经营和员工权益的保护。
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反映出个别人的人性泯灭和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为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应加强社会教育,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的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针对许贺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考虑到许贺的残忍手段和恶劣情节,以及对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他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如死刑或无期徒刑等。
该案反映了养猪场老板不支付工资的问题,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并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使劳动者能够合法获得应得的工资。
更离谱的是,他们越狱用的工具——钢锯、铁板、甚至6米多长的跳板,都是在监狱里就地取材准备好的。
2004年3月28日晚上9点,川中监狱晚点名,八监区和十监区同时发现少了人。
失踪的两个人,一个叫洪金星,一个叫李进剑,都是手上沾着人命的死囚。
消息传出去,整个四川都炸了锅。
两个杀人犯从高墙电网里跑了,老百姓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可随着调查深入,人们才发现,这哪是越狱啊,这简直就是监狱内部管理烂到根子上,给两个死囚递了梯子。
两个死囚什么来头?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 先说李进剑,这人就是个亡命徒。
1998年,他在内江杀了两个人,逃到西藏后又把人打成重伤。
2001年回到成都,跟着一帮混混在酒吧闹事,又搞出一死一伤的命案。
被抓后数罪并罚,判了死缓,关进川中监狱十监区。
因为有点文化,监狱还让他当了育新学校的教员,平时能在教学楼里活动活动。
谁能想到,这个安排后来成了他越狱的关键一步。
另一个叫洪金星,那年才29岁,本来是做小生意的,可他不甘心老老实实赚钱,总想着走捷径。
2000年8月,他拿着枪抢了都江堰一家茶庄,抢了8万多现金和金项链。
一个月后,又伙同别人冒充警察,绑架了一个成都商人,敲了15万赎金。
2002年被判死缓,关在八监区。
这两个人虽然关在不同的监区,但早就在监狱里搭上了线。
一个心狠手辣,一个胆大心细,凑在一块儿琢磨的就是一件事:怎么逃出去。
越狱当晚,狱警在干嘛?围观下棋、四处溜达 2004年3月28日这天,两个死囚的机会来了。
当天下午5点半,十监区的值班狱警是张跃辉和蒋永刚。
按规矩,值班室一刻都不能离人。
可张跃辉吃完饭后,没跟搭档交代一声,就跑到监区里转悠,转着转着,居然站在那儿看罪犯下棋,看得入了迷。
蒋永刚呢,明知道值班室没人了,也没回去盯着,反而跑到另一边查监舍去了。
好家伙,值班室唱了空城计。
李进剑等的就是这一刻,瞅准没人,一闪身就溜出了十监区的大门。
另一边,八监区的洪金星也动了。
当天下午,有罪犯报告要去车间加班,还有人说要去练球。
值班民警熊平、陈志看了一眼名单,大笔一挥全放了行。
罪犯监督岗还像模像样地翻了名牌,可压根没细数人数。
洪金星就混在这些人中间,大摇大摆出了八监区。
两个死囚在外面碰了头。
接下来这一出,更让人目瞪口呆。
他们跑到育新学校,掏出一把钥匙,哗啦一下就把楼道卷帘门打开了。
这钥匙哪来的?原来,管钥匙的民警程军跃,嫌自己拿着麻烦,早就把钥匙扔给一个姓陈的罪犯保管,一直没收回来。
两个死囚从那个罪犯手里骗过钥匙,就这么轻松进了教学楼。
进了301教室,里面早就准备好了东西——钢锯、铁板、槽钢、木板,还有自制的瞭望镜。
他们锯断窗户钢筋,用铁板和木板搭了一座6.1米长的跳板,一头架在窗台,一头搭在3.8米外的武警巡逻天桥上。
瞭望镜观察了半天,趁武警换岗的空当,两个人踩着跳板,从6米高的围墙上跳了下去。
墙外边,接应的同伙早就等着了,油门一踩,消失在夜色里。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前后不到一个小时。
等监狱晚上9点发现丢人,黄花菜都凉了。
狱警不但不配合调查,还互相打掩护 两个杀人犯跑了,这事捂不住,很快就捅到了上面。
公安部、司法部直接下了A级通缉令,要求全力追捕。
可这边追捕还没个头绪,那边调查组进了监狱,发现更窝火的事——监狱从上到下,压根不想查。
专案组想调资料,监狱说找不着;
想进监区看看,监狱拦着不让进;
想找犯人谈话,监狱提前打了招呼,让犯人“别瞎说”。
从领导到普通干警,口径出奇一致:监管有漏洞,我们认,但渎职?不存在。
可越是这样遮遮掩掩,越说明心里有鬼。
专案组只能自己找突破口。
也是该着事败,有一天,一个狱警随口抱怨了一句:“真不该把那卷帘门钥匙给犯人用。
”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专案组顺着这条线一挖,全串起来了。
卷帘门钥匙是民警程军跃管的,他嫌麻烦,长期扔给一个姓陈的犯人保管。
两个死囚从陈犯那儿骗到钥匙,才有了后面的事。
十监区那边,张跃辉、蒋永刚值班脱岗,一个看下棋,一个瞎溜达,李进剑就这么跑了。
八监区更离谱,熊平、陈志放人出去干活、打球,连数都没点清,洪金星混出去谁也不知道。
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16个民警被处分,追捕现场比电影还刺激 2005年2月,案子判了。
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三人因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熊平、陈志被判六个月,缓刑一年。
除此之外,监狱政委、监狱长、副监狱长,还有16名民警和武警中队长,全部受到行政处分。
可渎职的账算完了,逃跑的两个死囚还没抓到。
四川公安厅下了死命令,厅长亲自挂帅,调了两千多警力,撒开大网找人。
可这两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年多没露头。
直到2005年3月,终于有了线索。
李进剑跟成都一个涉黑团伙有联系,这伙人3月18日要到“凤凰故园”公墓给一个死掉的同伙下葬。
当天上午,公墓里来了不少扫墓的人。
有父子,有夫妻,有兄弟,看起来挺正常。
可仔细看,这些人眼神老往一处瞟——那帮涉黑分子正围着一座新坟烧纸上香。
便衣民警混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李进剑。
他换了发型,戴了平光眼镜,可那张脸,民警早就刻在脑子里了。
中午12点10分,葬礼快结束,鞭炮响起来。
趁这个乱劲儿,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特警、刑警,端着微冲和手枪,从三面包抄上去。
李进剑扭头就跑,被一个民警一脚踹倒。
他爬起来,手往腰里摸——有枪! 一名特警冲上去摁住他的头,把他手里的枪口往地上压。
混乱中枪响了,子弹直接打穿李进剑自己的左脚踝。
可这人真够狠的,腿都穿了,还挣扎着跳起来,举枪对准旁边一个民警。
另一个特警眼疾手快,抬手就是一枪,子弹从李进剑脖子打进去,左耳穿出来。
李进剑倒在地上,血咕嘟咕嘟往外冒。
所有人都以为这下他老实了,谁知道他一骨碌又爬起来想跑,被几个特警扑上去死死按住。
旁边看热闹的人后来讲,这场面,比看警匪片还刺激。
最后一个逃犯,被三枪撂倒 李进剑落网了,可洪金星还在逃。
又过了三个多月,2005年7月5日,成都警方接到一个市民的电话:“你们发的那个通缉令,照片上的人,好像租了我家的房子。
” 当天上午10点,20多个民警摸到那个小区,悄悄设了埋伏。
下午1点左右,一个男的从楼里出来。
民警一眼认出来——洪金星! 三路人马同时包抄过去,把他逼到一堵墙边。
洪金星手往裤兜里一伸,明显要掏东西。
一名特警朝天开了一枪警告,洪金星根本不停手。
枪响了,第一枪击中腹部。
洪金星晃了晃,没倒,反而跳起来朝两个特警扑过去。
特警闪过,又连开两枪,打中手臂和小腹。
洪金星这才趴在地上动不了了。
后来才知道,这两个死囚越狱后,都搞到了枪。
要是抓捕时反应慢一点,倒下的可能就是民警了。
2005年,李进剑和洪金星再次被押上审判台。
这一次,法律没有再给他们任何机会。
两人因脱逃罪,连同之前的命案,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消息传回川中监狱,不少干警私下里长出一口气——这事,总算翻篇了。
可老百姓忘不了,两个杀人犯能大摇大摆从监狱里逃出来,不是因为本事大,是因为高墙里边,早就有人把大门给他们敞开了。
下到四楼的时候,他看见对门邻居李军正站在401室门口,伸着脖子往里张望。
“李哥,你干嘛呢?”小王好奇地问。
李军被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是小王,松了口气:“我下楼买早饭,路过这儿看见徐领导家门开着,半天没人,觉得奇怪,就想看看咋回事。
” 小王走到门口,往屋里一瞄,突然看见客厅拐角的地上好像有道红印子。
“李哥!那是不是血?”小王声音都变了。
李军也凑过来看:“好像是……要不咱俩进去瞅瞅?” 俩人一前一后进了屋。
绕过玄关,眼前的一幕差点让他们腿软——徐领导浑身是血躺在地上,脸上盖着条浴巾,脖子上勒着根尼龙绳。
旁边扔着两把带血的尖刀,其中一把刀刃都弯了。
愣了好一会儿,小王掏出手机要报警,李军一把拦住他:“这可是命案!万一你说不清,人家怀疑你咋办?” 小王一听慌了,问李军咋整。
李军想了想,挺仗义地说:“这样,你先去上班,就当啥也不知道。
我去报案,问起来我一个人扛着,不牵连你。
” 小王感激地点点头,心神不宁地走了。
李军没急着走。
他先把门关上,然后回到六楼自己家,点了根烟坐下,一根烟快抽完的时候,他猛地站起来,把烟头摁灭,拨通了110。
领导惨死家中,情妇短信浮出水面 公安局一听死者是机关单位的领导,立马组织人手赶赴现场。
局长还把案子报到了省里,省公安厅调集了一批刑侦高手前来支援,其中就有被誉为“公安八虎”之一的陈世贤。
现场勘查发现:大门没有撬动痕迹,但卧室门锁舌严重变形,明显是被人踹的。
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在凌晨2点到8点之间。
陈世贤听汇报时脑子里冒出一个问题:歹徒踹卧室门,说明没钥匙进不去卧室,可大门又是完好的,他是怎么进到屋里的? 就在这时,技术人员在死者手机里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凌晨1点37分,徐某给一个叫小夏的女人发了条短信:“我家没人,快来玩。
”小夏回:“马上去。
” 一查小夏的背景,徐某的家庭情况也浮出水面——他老婆退休后做生意,常出差;
大女儿在国外留学,小女儿住校。
家里平时就他一个人,寂寞难耐,跟好几个中年女性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小夏就是其中之一。
难道是情杀? 陈世贤觉得不对劲:如果是情杀,受害人主动开门,大门完好就说得通。
可卧室门被踹坏了咋解释?受害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房门,情妇也不可能有那力气。
还得从相关人员身上找线索。
报案人的话,听着像假的 第一个被问话的是报案人李军。
他说早上下楼买早饭,路过401看见门半开,就进去看了一眼,发现尸体后立刻报了警。
从头到尾没提小王这个人。
警方问:“你跟死者熟吗?昨晚有没有发现啥异常?” 李军说:“他是领导,我哪敢高攀。
不过昨晚我倒垃圾的时候,看见一男一女敲401的门,应该是来找徐领导的。
咱楼里的人都知道他那点事儿,就是没人敢说。
” 问他那俩人长啥样,李军摇头:“没在意,记不清了。
” 警方只能先查那对男女,重点找小夏。
小夏被带到警局,一听徐某死了,紧张得不行。
警方问那条短信,她声音都发抖:“我真不知道……人不是我杀的。
那天我确实收到短信,但我没去。
” “那你那晚在哪儿?” 小夏支支吾吾半天,小声说:“在另一个相好的家,他不让我走。
” 一查,小夏是个职业情人,同时跟好几个男人交往,徐某只是其中一个。
她说的那个相好也证实了,她那晚确实在那儿。
李军说看见一男一女进屋,小夏却说没去。
那当晚去的人是谁?还是说,李军在撒谎? 一个尿检,戳穿了所有谎言 就在大家一头雾水的时候,陈世贤那边有了新发现。
他召集开会,开门见山:“我们重新做了尸检,发现死者膀胱里有300毫升尿液。
” “对50多岁的人来说,起夜很正常。
膀胱这么胀,不适合调情。
我们推测,死者应该是睡着后被尿憋醒,突然发现有人入室,才被杀。
” 另外,技术人员检查了死者隐私部位,没有任何分泌物痕迹——说明根本没发生过关系。
会议室里争论起来,有人还坚持情杀,有人开始相信陈世贤的推断。
陈世贤突然抛出一个问题:“如果报案人说了谎呢?” 全场安静。
这个角度太刁钻了,谁能想到报案人会撒谎? 陈世贤接着说:“案发时间是死者妻子离家的第二天,整栋楼就他一个当官的。
现场有明显打扫痕迹,不像流窜作案。
凶手应该熟悉死者,或者了解他的作息。
” 虽然没有点名,但整个案子里,只有李军这个环节存在疑点。
他成了重点调查对象。
玻璃反射,照出了真相 警方再次传唤李军,他说自己倒完垃圾就睡了,没作案时间。
可一问保洁工,人家说大楼垃圾桶是统一时间清理,案发当天早上,楼下垃圾桶里根本没垃圾。
李军支支吾吾,改口说自己可能扔别的垃圾桶了,或者扔绿化带了,记不清了。
他还辩解说,徐某死于凌晨2点到8点之间,他就算要入室偷东西,也不知道徐某啥时候睡,怎么可能冒这个险? 这话听着有道理,警方一时拿他没辙。
陈世贤提议去李军家看看。
晚上,一行人上了六楼。
上楼时陈世贤注意到一个细节:对面那栋楼,只有四楼装了反光玻璃,其他楼层都没有。
而徐某卧室的灯光,正好能反射到那块玻璃上。
进了李军家,陈世贤径直走向卧室。
透过窗户,他清楚地看到对面四楼玻璃上映出的徐某卧室的场景。
刑警还在李军床底下翻出一只带血的袜子。
一化验,血型和徐某完全吻合。
从李军家出来时,正好碰见小王。
小王一看这么多刑警,紧张得不行。
刑警问他:“案发那天早上,你见过李军吗?” 小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天早上的事全说了——俩人一起发现尸体,李军让他先走,说一个人扛着。
原来小王才是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之一。
这下李军的谎言彻底被戳穿了。
一场刮蹭,一条人命 警方对李军展开车轮战。
一开始他还死扛,但当小王的话和那只带血的袜子摆在面前,他彻底崩溃了。
李军交代了全部经过。
几个月前,他下楼倒垃圾,不小心刮蹭到徐某。
他当场道歉,徐某却不依不饶,破口大骂。
李军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记恨上了。
案发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喝酒。
酒喝完了,下楼去买。
下楼时看见徐某家门虚掩着,就多了个心眼。
凌晨,他从窗户往外看,见徐某卧室灯关了,便起身下楼。
大门还是没关,他蹑手蹑脚摸了进去。
摸到床边,他猛地扑上去,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徐某脖子。
徐某惊醒后拼命反抗,但不是年轻力壮的李军的对手。
李军逼问钱财放哪儿。
这时徐某好像认出了他,李军慌了。
他跑到客厅拿了水果刀,回来抵着徐某脖子,让他别出声。
徐某假装答应,说银行卡和钱在对门卧室。
李军起身去找,为了不留下指纹,还顺手抓了只袜子套手上。
趁这空档,徐某猛地关上卧室门。
李军一看不好,冲过去一脚踹开门。
徐某张嘴要喊,李军一刀接一刀地刺。
第一把刀刺到胸骨弯了,他抓起第二把继续刺,直到徐某不动了。
杀红了眼的李军慢慢冷静下来。
他去洗手间拿了毛巾擦血迹,又用被子裹着脚,一边退一边擦。
退到门口时,看见徐某手机上的短信,顿时有了主意——嫁祸给那个情妇。
回到家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怕留下破绽。
一大早又跑回401,想看看门关了没有。
结果刚站那儿,就碰上了小王。
他硬着头皮假装啥也不知道,还让小王先走,想给自己找个“清白”的见证。
至于那只带血的袜子,他本想找机会扔掉,还没扔就被警察堵家里了。
案子破了。
李军为了一句辱骂,记恨了几个月,最后用两把刀、一根绳子,要了一条命。
那个大清早,他在401门口“偶遇”小王时,大概没想到,自己精心设计的“见证人”,最后成了戳穿他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