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山东灭门大案纪实:神探乌国庆凭借一包榨菜侦破收集的线索不足以找到罪犯,地方公安局将此事上报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向一位著名的刑侦专家求助,这位刑侦专家是有名的神探,他先后侦破过20世纪80年代的二王、三张案件,90年代的千岛湖二十四名台胞被杀案等疑难案件,被誉为中国当代的福尔摩斯!这位刑侦专家很快答应了山东省公安厅的求助,并迅速飞到山东,以最快的速度来到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保护得很好,刑侦专家从院子外,到房间内仔细察看,有时甚至趴到地上寻找一切有价值的线索。
忽然,刑侦专家在院子里发现了一个塑料袋,而塑料袋里装的居然是榨菜。
这引起了专家的注意,他走到房门口,找到了家里的咸菜缸,把咸菜缸里的榨菜和塑料袋里的榨菜进行了比对,发现塑料袋里的榨菜跟咸菜缸里的榨菜一模一样,他判断这袋榨菜,是被害人送给罪犯的。
刑侦专家据此判断,罪犯和被害人一定关系熟识,于是对被害人的亲戚和熟人展开调查。
咸菜缸这位被请来协助断案的刑侦专家到底是谁?靠着这袋榨菜,他找到真凶了吗?神探乌国庆的传奇人生这位神探,就是著名的刑侦专家乌国庆,他当时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大要案处的处长,只要一看他的职务名称,就知道他是专门负责处理大案要案的。
事实上,乌国庆确实配得上这个职务。
据统计,经他手侦破的疑难案件多达上千件,而且几乎从未失过手,无论是让他负责大要案处,还是称他为神探,乌国庆都是当之无愧的。
但是这样一位神探,却出身贫苦。
1936年,乌国庆出生在一个蒙古族贫苦牧民家庭里,他是一个在马背上长大的孩子,因为家境贫寒,一直到13岁,乌国庆都没有上过一天学。
但是乌国庆遇上了一个好时代,新中国刚刚成立,国家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4岁的乌国庆被送到承德卫生学校学习医学。
乌国庆1954年,乌国庆又被选送到上海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学习,不久他又完成了研究生学业。
这为他今后从事刑侦破案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59年,研究生刚刚毕业的乌国庆,在上海实习,并第一次参加了刑事勘查工作。
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名妇女,她是吊在树上死掉的。
当时那名妇女没有穿鞋子,脚上的袜子非常干净。
乌国庆和好几位在场的干警都据此判断,这名妇女是自杀死掉的。
但是一位老刑警却提出异议,并分析说:这位妇女的家离上吊的地点隔着两块庄稼地,她如果是自己走过来自杀,袜子上应该沾有田里的泥土,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崭新。
这说明,她是被别人运过来然后吊在树上的,也就是说,自杀现场是凶手伪造的!庄稼地老刑警的分析令人折服,这件事给了乌国庆很深的启发,让他认识到,现场勘查不应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应该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分析,这样一来,侦破案件就需要极强的洞察力。
从那以后,乌国庆遇到案子都要认真仔细地勘查和深入的分析。
正是这样一份认真,把他塑造成一位全国闻名的神探。
1998年,在豫苏皖陕四省交界的21个县市连续发生了几十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当地公安局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这时候公安部把乌国庆调去协助破案。
乌国庆到多处犯罪现场都进行了勘查,发现犯罪的地方都很破旧,于是乌国庆断定嫌犯有流浪经历。
而且在很多案发现场都有一个现象,不管墙高墙矮,都会有一个小洞,乌国庆据此判断,嫌犯中肯定有一个人个头矮小,应该在1.58米上下。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一个有案底的嫌犯彭妙计,并把他抓获归案。
通过审讯,彭妙计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因此得以告破。
彭妙计2003年,咸阳市秦都区的检察长妻子被害。
当时被害人的状态是仰卧在床上,臀部和大腿露在外面,嘴巴还被塞住,人被砍了21刀,身边的皮包被打开,里边的现金被拿走,但是现场并没有留下嫌犯的指纹。
专案组对这个案子一直存有异议,有人说是抢劫杀人案,有人说是强奸杀人案,大家争论了20多天也没有找到嫌犯。
公安部于是又调来了乌国庆。
乌国庆首先对现场进行了观察,他突然发现一溜脚印,这些脚印是从前门进来的,经过沙发前然后进入被害人房间,而在别的房间却没有发现相同的脚印。
奇怪的是只有进门的脚印,却没有出门的脚印,并且脚印也没有重复覆盖的地方。
在书房里发现了血手印,更奇怪的是依然没有脚印。
乌国庆乌国庆经过斟酌思考后认定,脚印和血手印都是嫌犯伪造的,是为了迷惑破案而刻意弄出来的,这说明嫌犯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而且受害人虽然衣服被拉开,并露出了臀部和大腿,但是并没有发现分泌物,这说明强奸也是伪造的。
虽然包里的钱没了,但是家里的钱却没有丢失,这说明抢劫也是伪造的。
受害人体内有安眠药,而胸部的刀伤是并排排列的,这说明受害人在被害时并无反抗。
同时也说明嫌犯是受害人非常亲近的人,这样一来,受害人的丈夫,陈平的嫌疑最大。
果然100多天后,陈平被抓获,审讯之后,陈平承认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
看守所内,法官宣读核准死刑的裁定后,陈平闭上了眼睛原来陈平身为检察长,却收受贿赂,并且跟几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
他的这些劣迹被妻子知道了。
当时正遇上检察院换届,陈平担心妻子揭发自己,影响自己的前程,于是就想杀掉妻子,以除后患。
他趁妻子不注意,在茶杯里放上了安眠药。
等药性发作之后,陈平持刀杀害了妻子,并伪造了现场。
但是,他虽然费尽心机,却没有逃过乌国庆的火眼金睛。
乌国庆的破案水平简直到了一种出神入化的境地,难怪有人说他是中国的福尔摩斯,还有人甚至说他有第六感。
但是乌国庆却很自谦,哪有什么第六感,所有的线索都隐藏在案发现场。
乌国庆破案时,把功夫都花在了研究、勘查现场上。
案发现场的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为了找到破案线索,他多次趴在地上仔细观察地面,等到他站起来的时候,浑身都沾满了泥土,像极了一个干粗活的农民工!山东出现灭门案1987年的一天,很少在家的乌国庆正在家中阅读卷宗,这是乌国庆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
他长年在外奔波破案,很少有在家的时间,他一年有257天在出差,待在家的时间也就100天。
乌国庆和妻子可以说是聚少离多。
在家里阅读卷宗已经算是休息了。
乌国庆突然家里的电话铃响了,乌国庆急忙拿起听筒,电话那边传来山东公安厅一位干部的声音:您是乌国庆老师吗?乌国庆
回答:是。
确认了乌国庆的身份以后,对方接着说:我是山东公安厅的,是这样,我们这里的一个村子发生了一桩灭门案,到现在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我们向公安部请示以后,想请您前来指导办案。
不知您有没有时间?遇到这样的情况,乌国庆知道,这肯定是一件疑难案件,不然也不会专门邀请他。
而每当遇到疑难案件,乌国庆从来也没有拒绝过,他毫不犹豫地说:好的,我明天就坐飞机到山东。
在放下电话的时候,妻子已经站在跟前,她问了一句:又要出发?乌国庆点点头:山东有个案子。
妻子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走进卧室开始给丈夫整理行李。
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他们早已形成一种默契,只要丈夫即将出发,她都会老早准备好行李。
乌国庆现场勘查,做出判断乌国庆第二天就飞到山东,到公安厅报到。
他来不及休息,就在干警的带领下驱车来到案发现场。
一到现场,乌国庆就对整个现场进行观察,他发现这起案子中,受害人三代都被杀,老人、女主人还有一个女孩都遭遇毒手,凶犯手段极为残忍。
凶器是一把砍刀,还是被害人家里的。
从犯罪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下手很重,他是一心要致被害人死亡。
但是从他没有准备凶器这点来看,凶手杀人应该属于临时起意。
乌国庆(左一)从凶手连孩子都杀害这一点来看,凶手跟被害人一家似乎有很大的仇恨。
但是通过对周围的群众调查,被害人一家人缘极好,他们特别乐于助人,对待邻里特别热情,一家人的脾气性格也都很好,不要说跟邻里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一家甚至连跟邻里之间闹点小矛盾的事情都没有。
没有仇人,却被灭门,这事想起来确实让人费解。
于是乌国庆继续在现场寻找线索。
他观察了一下屋里屋外的情况,发现房间内外都很整洁,说明主人爱干净又勤快。
特别是院子里还晾着刚洗过的衣服,说明女主人非常贤惠勤劳。
乌国庆继续观察,突然,他看见扔在地上的一个塑料袋,他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是一袋榨菜。
上世纪八十年代,山东农村都有腌制榨菜的传统,可以说每个农家都会有一个咸菜缸,在农民家里发现榨菜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引起乌国庆注意的不是榨菜,而是榨菜放在了塑料袋里。
乌国庆把塑料袋里的榨菜跟受害人家咸菜缸里的榨菜进行了比对,发现就是受害人家的。
这就更加让乌国庆产生了怀疑,因为农村人自己吃咸菜,都是从咸菜缸里捞出来,放到碗里,顶多再切一切,加点调料。
但是这家人为何把咸菜放到塑料袋里呢?这肯定不是打算自己吃的。
既然不是自己吃的,就是送人的。
乌国庆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理:这袋榨菜是受害人送给凶手的,凶手在主人给他榨菜的时候,趁其不备,残杀了他们一家,然后仓促逃跑,但是逃跑的时候,把榨菜丢在了犯罪现场。
细心的读者读到这里可能会提出疑问,乌国庆为何不检查塑料袋上的指纹呢?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当时我国公安系统还没有检测指纹的技术,指纹技术被我国公安部门引进并正式使用,是1989年以后的事了。
乌国庆按照这个思路继续分析,他认为凶手和被害人的关系应该很熟悉,或者说关系很不一般。
因为如果关系一般的话,主人用榨菜做礼物,是拿不出手的。
只有关系特别好的亲朋,主人才会拿自家做的榨菜送给他尝尝。
在干警开会讨论的时候,乌国庆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与会的干警听后反应不一,有的人说乌先生说得有理,有的人却认为这样的推断理由不够充足。
但是乌国庆却有了进一步的推断,他认为,这个凶手肯定不是城里人,而是农村人,因为被害人一般不会把榨菜送给城里的亲戚,因为城里不缺这种东西,而且也有些寒碜。
乌国庆的推断又引起干警们一阵热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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