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科解读】
1980年2月15日,正值农历大年三十,这本应是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四川宜宾的一个小村庄却被一层阴霾所笼罩。
当天下午,村里一位村民像往常一样去邻居曾家借东西。
当他来到曾家门前,发现大门紧闭,屋内异常安静,这与以往过年时热闹的景象截然不同。

村民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用力拍打大门,大声呼喊曾家人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
情急之下,他绕到屋子后面,透过窗户向里张望,眼前的景象让他惊恐万分:屋内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人,鲜血染红了地面和墙壁。
村民吓得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杀人了!曾家出事了!”
很快,消息在村子里传开,村民们纷纷赶到曾家。
当他们看到屋内的惨状时,都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曾家五口人全部遇害,分别是曾某夫妇、他们的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及曾某的母亲。
五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有的身上有多处刀伤,有的头部遭受重创,场面惨不忍睹。
抽丝剥茧,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收集了大量的物证,包括凶器上的指纹、现场留下的脚印等。
同时,民警还对村民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查,了解曾家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背景。
经过一番调查,民警发现曾家在村里为人和善,与邻居相处融洽,并没有与人结下深仇大恨。
不过,在调查过程中,一个名叫曾饶春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曾饶春是曾某的远房亲戚,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经常向曾某借钱,但曾某多次拒绝了他。
警方推测,曾饶春可能因为借钱不成而对曾某怀恨在心,进而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推测,警方加大了对曾饶春的调查力度。
他们发现,案发当天曾饶春的行踪十分可疑。
有村民反映,曾饶春在案发前曾在曾家附近徘徊,案发后又匆匆离开了村子。
此外,警方还在曾饶春的家中发现了一些与案发现场相似的物品,这更加坚定了警方对曾饶春的怀疑。

穷追不舍,凶手终落法网
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警方决定对曾饶春实施抓捕。
然而,曾饶春十分狡猾,他在案发后就逃离了村子,四处躲藏。
警方四处张贴悬赏通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同时组织警力对曾饶春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拉网式搜索。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警方终于得到了曾饶春的行踪。
1980年7月,警方得知曾饶春藏匿在邻县的一个偏僻小镇上。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该小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曾饶春的藏身之处进行了包围。
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警方成功将曾饶春抓获归案。
面对警方的审讯,曾饶春一开始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但当警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后,他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恶魔自白,还原血腥罪恶
据曾饶春交代,他因为长期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便经常向曾某借钱。
但曾某看他没有改过的意思,多次拒绝了他的借款请求。
这让曾饶春心生怨恨,他觉得曾某是在故意刁难他,不给他面子。
1980年2月15日,大年三十这天,曾饶春喝了不少酒,心中的怨恨愈发强烈。
他想着曾某一家人此时肯定都在家里过年,便决定去曾家讨个说法,如果曾某还是不借钱给他,他就杀了曾某全家。
当天下午,曾饶春带着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刀,来到了曾家。
他用力拍打大门,曾某打开门后,看到是曾饶春,便皱起了眉头。
曾饶春一进门就向曾某借钱,曾某再次拒绝了他,并责备他不好好过日子,整天只知道借钱。
曾饶春听了这话,顿时怒火中烧,他抽出刀,朝着曾某就砍了过去。
曾某奋力反抗,但终究不是曾饶春的对手,很快就被砍倒在地。

听到动静的曾某妻子和孩子们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景象,惊恐地尖叫起来。
曾饶春此时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挥舞着刀,朝着曾某的妻子和孩子们砍去。
曾某的母亲听到动静后,也从房间里出来,试图阻止曾饶春,但也被曾饶春杀害。
就这样,曾家五口人全部惨死在曾饶春的刀下。
正义审判,恶魔伏法受惩
案件侦破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们对曾饶春的残忍行径表示愤怒和谴责,同时也期待法律能够给予他应有的惩罚。
1980年11月,法院对曾饶春特大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曾饶春的犯罪事实。
曾饶春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却试图以自己当时喝醉了酒、情绪失控为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任何借口而减轻对犯罪分子的惩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饶春因借钱不成,心生怨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曾饶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1年,曾饶春被执行死刑。
1990年代初,中国东北正处于经济转型阵痛期。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国企改革浪潮下,大量工人下岗,社会矛盾暗流涌动。
讷河市,这座以甜菜与马铃薯闻名的农业小城,却因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成为全国焦点。
案件主犯贾文革,一个表面斯文、实则心狠手辣的恶魔,带领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疯狂作案,将42条人命埋入地窖,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惨烈的刑事案件。

贾文革(1963-1992),讷河市本地人,中俄混血,面容英俊却心如蛇蝎。
其父母原指望他成为“有文化、能改革”的人才,但他初中辍学后进入讷河农业机械厂当工人,却因与多名女工暧昧被开除。
失业后,贾文革游手好闲,逐渐萌生通过抢劫杀人的“生财之道”。
徐丽霞,讷河市女工,本为受害者却沦为帮凶。
1990年,她因与丈夫争吵离家出走,在火车站被贾文革诱骗至家中强奸后杀害。
未料徐丽霞苏醒后从地窖爬出,贾文革以“若报案就杀你全家”威胁,迫使其成为团伙核心成员,负责勾引男性受害者。
团伙成员:除贾文革与徐丽霞外,还包括李春梅、吴凤枝、孙文力、李秀华等人。
李春梅与吴凤枝负责协助强奸、抢劫;
孙文力(县里工作人员)与李秀华(农民)提供销赃渠道;
贾文革前妻李彦珍后期也加入犯罪。
罪恶轨迹:从个体谋杀到团伙屠戮
贾文革在讷河街头锁定一名衣着光鲜的失足妇女,以甜言蜜语诱骗至家中。
嫖娼后,他掐死受害者,抢走财物,并将尸体抛入自家地窖。
此次作案成功后,贾文革发现失足妇女因社会关系薄弱,失踪后鲜有人报案,遂将此类人群定为首要目标。
短短五个月内,贾文革以相同手法杀害20名女性,其中19具尸体藏于地窖,1具埋于城建苗圃。
地窖内尸体层层堆叠,部分被肢解喂狗,部分内脏被烹食。
为扩大“猎物”范围,贾文革开始物色男性受害者,但因男性警惕性高,作案难度陡增。

1991年,贾文革在火车站偶遇与丈夫吵架的徐丽霞。
将其诱骗至家中强奸后,贾文革本欲灭口,却因徐丽霞苏醒求饶而改变主意。
他逼迫徐丽霞勾引男性受害者,并当面杀害一名男子以示威胁。
徐丽霞从此成为团伙“钓鱼者”,凭借清秀外表引诱商人、推销员等男性至贾文革住处,由团伙成员注射过量安眠药或直接杀害。
随着讷河失踪人口激增,警方调查压力增大,贾文革决定南下“钓大鱼”。
他带领徐丽霞、李秀华流窜至长春、沈阳、杭州、福州等地,在火车站、集市以“介绍生意”“提供工作”为名诱骗受害者。
在浙江杭州,团伙成员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民警盘查,徐丽霞精神崩溃,向民警黄国华坦白罪行,案件终告破。
1991年11月:讷河警方行动
根据徐丽霞供述,讷河警方在贾文革出租屋内发现两个地窖。
第一个地窖内堆满19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第二个地窖内则有22具尸体,部分已白骨化。
此外,警方在城建苗圃挖出第41具尸体,另有一名受害者尸体未被找到。
经核实,贾文革团伙共作案64起,杀害42人(女性24人,男性18人)。
“七一勋章”获得者、痕检专家崔道植带领团队在恶劣环境下连续工作20余天。
他们筛遍炕灰、垃圾堆,从三根麻纤维中锁定线索,为查明受害者身份和案发经过提供关键证据。
崔道植的“火眼金睛”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支撑。
司法审判与社会震荡
1991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贾文革面无表情,徐丽霞则痛哭流涕,承认自己从受害者沦为施害者的扭曲历程。
公诉人指控贾文革团伙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四项罪名,证据确凿。
1992年1月24日:正义审判
法院认定贾文革为主犯,判处死刑;
徐丽霞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协助破案),从轻判处死刑;
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当日,贾文革等人在讷河市被执行枪决。
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并要求立刻执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王强连续杀害45人,王强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请随同小编走进辽宁连环特大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经历王强是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人,自幼父母离婚,王强从8岁开始跟随父亲生活。
王强父母的离婚主要原因就是王强父亲喜欢赌博,经常不顾家,王强母亲独自一人带两个孩子,最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提出了离婚。
王强和父亲一起生活还没几年,他父亲就因为赌博的琐事与人搏斗,将对方打伤,自己也进了监狱。
可怜的王强就开始和老家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爷爷奶奶对王强的到来并不欢迎,仿佛王强不是他们的亲孙子一样。
王强又开始投奔了已经改嫁的母亲。
王强母亲有了新的生活,和现任丈夫也有了孩子,王强觉得自己就是没人要的孤儿,他开始内心变得阴暗,年仅14岁的他就开始在社会混,并且做一些偷盗之事来养活自己。
王强在初入社会的时候,最初他只能靠乞讨度日,由于他年纪小,很多路人都会可怜他给他食物和钱。
旁边的同行就十分的嫉妒,经常的把王强打的昏迷,王强在多年的挨打中锻炼出了他坚定、狠辣的性格。
在王强步入社会的那一刻,他内心犯罪的种子逐渐发芽。
案件缘由王强靠乞讨只能勉强满足温饱,后来他开始进行偷盗,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越变越好了,但是在某一次偷盗行动中,王强被警察发现被关入了劳教所。
过了两年王强重新出现在社会上,此时的他丝毫没有惧怕法律,反而变本加厉地进行犯罪。
1993年,王强带领以前一起偷盗的团伙进行了一场抢劫。
得到了大量金钱后,他作案越来越频繁,如果抢劫过程中对方反抗,就用刀子将对方捅死,结果他又进入了监狱,但是他狡辩自己没有杀人,只是进行了骗钱,所以过了几年他又出狱了。
第二次出狱后,他的内心已经被恶魔占据,此时的他对人命丝毫没有怜惜之意。
自2000年起,王强开始大肆的进入民居抢劫杀人并且对女性受害者进行强暴,作案手法残忍,并且丝毫不毁坏当场作案证据,在后来发生的许多场案件中,警方都能在现场发现凶手的遗留物。
沈阳警方开始成立的专案组来查找凶手,经过多方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是王强。
2013年7月14日,王强被逮捕,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的精液确认是凶手就是王强。
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写在最后原生家庭的不幸以及社会上的经历,使王强变得更加的狠辣和阴冷,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肆意杀害路人的理由。
人的先天环境重要,后天的努力更重要,如果走入歧途,必将迎来法律的制裁。
这个让人提心吊胆的恶魔伏法以后,才平息了人们内心的愤怒和恐惧。
这名凶手的名字叫王强,一个十分普通的名字,却有着让人惧怕的人生经历。
经他一人之手,祸害了无数个家庭,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在我看来,死刑也不足以偿还他所犯下的过错。
在他的手中,一共有45人被害,其中有10名女子被侵犯。
王强会有如此的行为,同他人生经历,有着很大的关系存在。
一、家庭生活不幸,受人欺负改变个人性格王强父母在他8岁时候离异,父母离婚以后,他被判给父亲,跟随父亲一块生活成长。
如果父亲是一个务正业的人,也不会有后来敢杀人的王强出现。
他的父亲是一个赌鬼,在同他人赌博时候,将对方打成重伤,因为这件事情被判刑入狱。
就这样王强的监护人,由自己的父亲,变成了爷爷奶奶。
爷爷奶奶带了没有多久,又将王强送到了母亲这里,从母亲的教养来看,几乎处于一个散养状态。
从小就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使得王强从未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还在缺乏管教情况下,养成了偷鸡摸狗的坏习惯。
缺乏管教的王强,早早就进入到了社会中。
年龄幼小的他,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因此经常受人欺负。
面对他人的欺负,王强有一个可怕特征,这个特征便是咬牙坚持,就这样一股子狠劲在慢慢养成。
二、认识“师傅”转变人生,从此踏上不归路没有一技之长的王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程中,认识了一位扒手。
两人熟悉之后,王强便拜对方为师,开始学习偷盗方法。
在此之后,王强因为偷盗被抓,有过两年劳教经历。
劳教结束以后的王强,出狱非但没有悔改,反倒变本加厉,干起了抢劫的勾当。
这一个方法来钱快,在那个没有监控的年代,隐蔽性也非常好,一次抢劫得到了上万元的“收入”,让王强尝到了“甜头”。
王强也就这样一步步堕落,而且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他由最初的一人作案,到后来的团伙作案;
由最初的偷鸡摸狗,到后来的抢劫强奸杀人。
多年来犯下了多起命案,给当地警方和民众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纵观王强的一生,虽然十分的不幸,可生活也给过他重新做人机会。
他有过两次劳教经历,也有过一段婚姻,都因为自己没有把握住机会,而让自己走向了灭亡。
犯下众多罪行的他,被抓住以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也因为自己罪无可赦,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蜗牛谈此事: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有一句话我很认同,“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可这句话并不适用于王强。
他的生活虽然不幸福,可他不应该将仇恨,发泄在陌生人身上,而且手段还是如此的凶残。
这样的做法,只会遭来他人的憎恨,让更多人陷入不幸的生活。
生活总会有苦难存在,有的人在苦难中自怨自艾,有的人却从苦难中,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法。
利用苦难带给他们的锻炼,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我们应该从王强的经历中,汲取到经验和教训;
抚养孩子时候,要更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而不是只盯着卷面的分数。
在我看来人的一生,拥有阳光、温暖的内心,比什么都要重要。
正确看待生活中的不幸,才能够让我们走出不幸,拥有更加美好、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