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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四川宜宾曾饶春特大杀人案:血洗五口的惊天罪恶

大案纪实 2026-06-11 菜科探索 +
简介:

【菜科解读】

1980年2月15日,正值农历大年三十,这本应是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四川宜宾的一个小村庄却被一层阴霾所笼罩。

当天下午,村里一位村民像往常一样去邻居曾家借东西。

当他来到曾家门前,发现大门紧闭,屋内异常安静,这与以往过年时热闹的景象截然不同。


村民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用力拍打大门,大声呼喊曾家人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

情急之下,他绕到屋子后面,透过窗户向里张望,眼前的景象让他惊恐万分:屋内一片狼藉,地上躺着几个人,鲜血染红了地面和墙壁。

村民吓得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杀人了!曾家出事了!”


很快,消息在村子里传开,村民们纷纷赶到曾家。

当他们看到屋内的惨状时,都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曾家五口人全部遇害,分别是曾某夫妇、他们的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及曾某的母亲。

五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有的身上有多处刀伤,有的头部遭受重创,场面惨不忍睹。


抽丝剥茧,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收集了大量的物证,包括凶器上的指纹、现场留下的脚印等。

同时,民警还对村民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查,了解曾家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背景。


经过一番调查,民警发现曾家在村里为人和善,与邻居相处融洽,并没有与人结下深仇大恨。

不过,在调查过程中,一个名叫曾饶春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曾饶春是曾某的远房亲戚,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经常向曾某借钱,但曾某多次拒绝了他。

警方推测,曾饶春可能因为借钱不成而对曾某怀恨在心,进而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推测,警方加大了对曾饶春的调查力度。

他们发现,案发当天曾饶春的行踪十分可疑。

有村民反映,曾饶春在案发前曾在曾家附近徘徊,案发后又匆匆离开了村子。

此外,警方还在曾饶春的家中发现了一些与案发现场相似的物品,这更加坚定了警方对曾饶春的怀疑。


穷追不舍,凶手终落法网

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警方决定对曾饶春实施抓捕。

然而,曾饶春十分狡猾,他在案发后就逃离了村子,四处躲藏。

警方四处张贴悬赏通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同时组织警力对曾饶春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拉网式搜索。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警方终于得到了曾饶春的行踪。

1980年7月,警方得知曾饶春藏匿在邻县的一个偏僻小镇上。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该小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曾饶春的藏身之处进行了包围。

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警方成功将曾饶春抓获归案。


面对警方的审讯,曾饶春一开始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但当警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后,他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恶魔自白,还原血腥罪恶

据曾饶春交代,他因为长期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便经常向曾某借钱。

但曾某看他没有改过的意思,多次拒绝了他的借款请求。

这让曾饶春心生怨恨,他觉得曾某是在故意刁难他,不给他面子。


1980年2月15日,大年三十这天,曾饶春喝了不少酒,心中的怨恨愈发强烈。

他想着曾某一家人此时肯定都在家里过年,便决定去曾家讨个说法,如果曾某还是不借钱给他,他就杀了曾某全家。


当天下午,曾饶春带着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刀,来到了曾家。

他用力拍打大门,曾某打开门后,看到是曾饶春,便皱起了眉头。

曾饶春一进门就向曾某借钱,曾某再次拒绝了他,并责备他不好好过日子,整天只知道借钱。

曾饶春听了这话,顿时怒火中烧,他抽出刀,朝着曾某就砍了过去。

曾某奋力反抗,但终究不是曾饶春的对手,很快就被砍倒在地。


听到动静的曾某妻子和孩子们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景象,惊恐地尖叫起来。

曾饶春此时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挥舞着刀,朝着曾某的妻子和孩子们砍去。

曾某的母亲听到动静后,也从房间里出来,试图阻止曾饶春,但也被曾饶春杀害。

就这样,曾家五口人全部惨死在曾饶春的刀下。


正义审判,恶魔伏法受惩

案件侦破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们对曾饶春的残忍行径表示愤怒和谴责,同时也期待法律能够给予他应有的惩罚。

1980年11月,法院对曾饶春特大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曾饶春的犯罪事实。

曾饶春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却试图以自己当时喝醉了酒、情绪失控为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任何借口而减轻对犯罪分子的惩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饶春因借钱不成,心生怨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曾饶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1年,曾饶春被执行死刑。


牡丹江贾文革团伙系列杀人案纪实:地窖中的42条人命

1990年代初,中国东北正处于经济转型阵痛期。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国企改革浪潮下,大量工人下岗,社会矛盾暗流涌动。

讷河市,这座以甜菜与马铃薯闻名的农业小城,却因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成为全国焦点。

案件主犯贾文革,一个表面斯文、实则心狠手辣的恶魔,带领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疯狂作案,将42条人命埋入地窖,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惨烈的刑事案件。

人物图谱:从工人到恶魔的蜕变

贾文革(1963-1992),讷河市本地人,中俄混血,面容英俊却心如蛇蝎。

其父母原指望他成为“有文化、能改革”的人才,但他初中辍学后进入讷河农业机械厂当工人,却因与多名女工暧昧被开除。

失业后,贾文革游手好闲,逐渐萌生通过抢劫杀人的“生财之道”。

徐丽霞,讷河市女工,本为受害者却沦为帮凶。

1990年,她因与丈夫争吵离家出走,在火车站被贾文革诱骗至家中强奸后杀害。

未料徐丽霞苏醒后从地窖爬出,贾文革以“若报案就杀你全家”威胁,迫使其成为团伙核心成员,负责勾引男性受害者。

团伙成员:除贾文革与徐丽霞外,还包括李春梅、吴凤枝、孙文力、李秀华等人。

李春梅与吴凤枝负责协助强奸、抢劫;

孙文力(县里工作人员)与李秀华(农民)提供销赃渠道;

贾文革前妻李彦珍后期也加入犯罪。

罪恶轨迹:从个体谋杀到团伙屠戮

1990年7月:首案发端

贾文革在讷河街头锁定一名衣着光鲜的失足妇女,以甜言蜜语诱骗至家中。

嫖娼后,他掐死受害者,抢走财物,并将尸体抛入自家地窖。

此次作案成功后,贾文革发现失足妇女因社会关系薄弱,失踪后鲜有人报案,遂将此类人群定为首要目标。

1990年7月-12月:讷河屠场

短短五个月内,贾文革以相同手法杀害20名女性,其中19具尸体藏于地窖,1具埋于城建苗圃。

地窖内尸体层层堆叠,部分被肢解喂狗,部分内脏被烹食。

为扩大“猎物”范围,贾文革开始物色男性受害者,但因男性警惕性高,作案难度陡增。

1991年:徐丽霞“蜕变”与团伙扩张

1991年,贾文革在火车站偶遇与丈夫吵架的徐丽霞。

将其诱骗至家中强奸后,贾文革本欲灭口,却因徐丽霞苏醒求饶而改变主意。

他逼迫徐丽霞勾引男性受害者,并当面杀害一名男子以示威胁。

徐丽霞从此成为团伙“钓鱼者”,凭借清秀外表引诱商人、推销员等男性至贾文革住处,由团伙成员注射过量安眠药或直接杀害。

1991年7月:跨省流窜作案

随着讷河失踪人口激增,警方调查压力增大,贾文革决定南下“钓大鱼”。

他带领徐丽霞、李秀华流窜至长春、沈阳、杭州、福州等地,在火车站、集市以“介绍生意”“提供工作”为名诱骗受害者。

在浙江杭州,团伙成员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民警盘查,徐丽霞精神崩溃,向民警黄国华坦白罪行,案件终告破。

案件侦破:地窖里的罪恶真相

1991年11月:讷河警方行动

根据徐丽霞供述,讷河警方在贾文革出租屋内发现两个地窖。

第一个地窖内堆满19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第二个地窖内则有22具尸体,部分已白骨化。

此外,警方在城建苗圃挖出第41具尸体,另有一名受害者尸体未被找到。

经核实,贾文革团伙共作案64起,杀害42人(女性24人,男性18人)。

痕检专家崔道植的贡献

“七一勋章”获得者、痕检专家崔道植带领团队在恶劣环境下连续工作20余天。

他们筛遍炕灰、垃圾堆,从三根麻纤维中锁定线索,为查明受害者身份和案发经过提供关键证据。

崔道植的“火眼金睛”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支撑。

司法审判与社会震荡

1991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贾文革面无表情,徐丽霞则痛哭流涕,承认自己从受害者沦为施害者的扭曲历程。

公诉人指控贾文革团伙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四项罪名,证据确凿。

1992年1月24日:正义审判

法院认定贾文革为主犯,判处死刑;

徐丽霞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协助破案),从轻判处死刑;

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当日,贾文革等人在讷河市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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