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抢劫一起;
另外,嫌疑人李利还有三起犯罪事实:1998年在沈阳铁西区杀害一女
2008年12月落网时,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共同故意杀人一起;
共同抢劫一起;
另外,嫌疑人李利还有三起犯罪事实:1998年在沈阳铁西区杀害一女子;
1993年和2006年分别诈骗10万元、40万元。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二犯均应当数罪并罚,杀人罪与抢劫罪均属严重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嫌疑人李利,多年来屡次作案,足见其社会危险性,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嫌疑人于海洋,罪当处死,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可考虑死刑并立即执行。
一、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均为刑事重案。

1、2008年12月15日孙某一(女,25岁,铁西区人)驾驶自己的一台吉利牌汽车失踪。
21日14时许,桃仙派出所接110群众报警发现车辆。
车内发现一滩血迹,后经鉴定为孙某一所留。
经过警方连续48小时的侦查,发现于海洋、李利具有重大嫌疑。
12月23日晚18时许,于海洋被抓获。
李利也被擒获。
2、嫌疑人于海洋与李利,2008年10月8日在铁西新玛特广场附近,将被害人王某某(女,32岁,铁西区人)绑架。
通过恐吓、殴打等手段,在抢走一部诺基亚手机、人民币600余元后,又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提走现金28000余元。

二、犯罪嫌疑人李利,另有一起命案,且涉嫌抢劫与诈骗。
1、李利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嫌疑人李利交待了于1998年5月24日在铁西区的家中将孙某二(女,48岁,和平区人)(当时该女自称王某)杀害并分尸,后将尸体装在在两个袋内抛在皇姑区向工派出所管内的大成车站附近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抢走3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2、嫌疑人李利还伙同李某曾于1993年以作方便面生意为名诈骗刘某某10万元钱。

3、2006年6月,嫌疑人李利在太原街城管作临时工时,以出租岗亭做生意为由,诈骗周某40万元后,李利就跑去南方玩,直到2008年3月份才回到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