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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银川市程鹏连环杀人案纪实

时间:2025-07-31来源:网络作者:小菜点击数:
简介:1994年至1995年间,宁夏银川市被一层恐怖的阴云笼罩。

一名名叫程鹏的男子,在短短一年内连续杀害六人,手段残忍、动机复杂,成为当时震惊全国的恶性连环杀人案。

【菜科解读】

1994年至1995年间,宁夏银川市被一层恐怖的阴云笼罩。

一名名叫程鹏的男子,在短短一年内连续杀害六人,手段残忍、动机复杂,成为当时震惊全国的恶性连环杀人案。

程鹏,时年28岁,出身于银川市一个普通家庭,曾因盗窃被劳教两年,释放后无所事事,与父母同住。

其性格孤僻、暴躁,对人际关系充满敌意,逐渐演变为对社会和他人的极端仇恨。


案件的第一起命案发生在1994年4月。

程鹏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将一名从外地来银川求职的年轻女子杨某诱骗至家中。

在杨某拒绝其性要求后,程鹏用铁锤猛击其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将尸体肢解并埋于自家院内。

此后,程鹏的罪恶之路愈加疯狂:1994年8月,他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冲突,用猎枪将张某射杀;

同年10月,他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将一名男性商人李某骗至家中,用铁丝勒死并抢走其财物;

1995年1月,程鹏在舞厅结识女子王某,因王某提出分手,他将其骗至偏僻处杀害;

同年2月,他又以同样手段杀害了另一名女子赵某;

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1995年3月,程鹏因债务纠纷将债主刘某杀害,并抛尸于黄河边。

犯罪手法与心理剖析

程鹏的犯罪手法呈现出从“冲动杀人”到“预谋杀人”的演变。

初期案件中,他多因琐事或性需求受挫而突然行凶,工具多为随手可得的铁锤、猎枪;

后期则发展为有计划地诱骗受害者至偏僻处,使用铁丝、绳索等工具实施杀害,并伴随抢劫、分尸等行为。

这种转变反映出其心理状态的恶化:从情绪失控到冷血计算,从满足个人欲望到以杀人为乐。

心理专家分析,程鹏的犯罪动机源于多重扭曲人格:一是“控制欲”极强,无法接受他人拒绝或反抗;

二是“反社会人格”,对法律和道德规范毫无敬畏;

三是“自恋型人格障碍”,通过暴力证明自身“权威”;

四是“物质贪婪”,将杀人作为抢劫财物的手段。

此外,程鹏的成长环境也埋下隐患:父母对其过度溺爱与放任,导致其缺乏责任感;

劳教经历则进一步强化了其“社会弃儿”的仇恨心理。

案件侦破与证据链构建

1995年3月,刘某的失踪引发家属报警。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最后接触的人是程鹏,且程鹏曾有盗窃前科,行为异常。

随后,警方对程鹏住所进行搜查,在院内挖出三具女性尸体,并在其屋内发现沾有血迹的衣物、猎枪及受害者财物。

面对铁证,程鹏承认了全部罪行,并交代了其余三起案件的作案细节。

证据链的构建是此案定罪的关键。

警方通过以下线索锁定程鹏:


物证:受害者衣物上的血迹与程鹏DNA匹配,猎枪与张某案中的弹道痕迹一致;

证人证言:多名邻居证实程鹏曾带陌生女性回家,且案发后行为鬼祟;

行为模式:程鹏的作案手法、选择受害者类型(多为弱势群体)具有高度一致性;

自白:程鹏在审讯中详细描述了杀人过程,与现场勘查结果完全吻合。

司法审判与最终判决

1995年12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程鹏连环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认定,程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六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及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程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6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鹏被执行死刑。

临刑前,他拒绝见家属,仅留下一句:“我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

”这起案件成为宁夏司法史上影响深远的标杆案例,推动了当地对连环杀人案侦破机制的完善。

网友热议:罪恶背后的社会反思

网友A(法律从业者):

“程鹏案暴露了90年代社会转型期的治理漏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干预几乎空白,社区监管形同虚设。

法律可以制裁犯罪,但预防犯罪需要更系统的社会支持。

网友B(心理学爱好者):

“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往往与童年经历密切相关。

程鹏的父母如果能在早期纠正他的行为偏差,或许能避免这场悲剧。

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人格的塑造。

网友C(银川本地居民):

“当时整个银川都人心惶惶,尤其是女性晚上不敢出门。

这案子让我意识到,安全感的建立不仅依赖警方,更需要每个人对恶行的零容忍。

网友D(犯罪题材作品爱好者):

“程鹏的犯罪手法比很多影视剧更恐怖,因为它是真实的。

艺术可以加工罪恶,但现实中的血腥却无法被美化。

希望这样的案件永远不要再发生。

网友E(社会学者):

“从程鹏到近年来的多起连环杀人案,共同点在于犯罪者均存在‘被社会抛弃’的自我认知。

如何让边缘群体感受到归属感,是减少极端犯罪的关键。

原创 好闺蜜离奇失踪,2024年诡异的杀人案,让人毛骨悚然

2024年3月27号,张兰在家中坐立不安,因为她的好闺蜜郭丽已经失联两天了。

张兰觉得郭丽失踪也不提前告知一声,实在有些“糟糕”,于是便前往郭丽家中想要找她“算账”。

可无论张兰怎么敲打房门,屋内始终毫无动静。

没找到郭丽的张兰赶忙联系了郭丽的丈夫邓军,邓军却表示自己也正在寻找妻子。

张兰意识到情况不对,随即报了警。

警方迅速介入并对郭丽展开调查。

据悉,郭丽平时有赌博的习惯,民警先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其是否因赌博被依法拘留,但并未查到相关记录。

进一步调查发现,根据郭丽的身份信息,没有其任何出行记录,而通信公司反馈显示郭丽手机信号最终消失的地方就在她家附近。

民警调取了郭丽家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郭丽于3月26号凌晨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外出过,一个人在房间内凭空消失,这一情况十分蹊跷。

专案组随后前往郭丽家中深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民警竟在其家中发现了少量的血迹和破碎的人体组织。

技术人员对现场取样并通过DNA比对,证实这些痕迹正是失踪人郭丽的。

郭丽家房门紧锁且无被破坏痕迹,家中还干净整洁,显然嫌疑人作案后对现场进行了打扫,种种迹象表明嫌疑人对家中布局极为熟悉,民警由此判断嫌疑人要么是熟人,要么是对这里情况很了解的生人。

报案人张兰怀疑郭丽的丈夫邓军就是嫌疑人。

据张兰讲述,郭丽失踪前曾与邓军闹过矛盾且大打出手,郭丽失踪后,张兰询问邓军时,邓军支支吾吾,后来连电话都不肯接,其一系列反常举动使得作案嫌疑迅速上升。

民警调取郭丽家周边更大范围的监控发现,邓军3月26号白天独自多次外出,当晚归来时多了一辆电动车和两个较大的袋子,27号凌晨12:30再次出门,用电瓶车携带两大袋重物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与所有人失去了联系。

民警沿着周边监控排查,在宝生镇一居民家的监控中再次发现邓军身影,当时他骑着电瓶车拖着重物,后来因电瓶车不稳,踏板处的袋子滑落,民警在物品掉落处发现血迹,经DNA比对与失踪人郭丽的相同。

民警立刻出动警力沿邓军消失的方向进行地毯式搜查,在警犬的帮助下,于深山山洞中发现被一分为二的郭丽,可此时邓军却人间蒸发了。

民警从邓军的社会关系入手调查,他同母异父的弟弟王贺进入警方视线。

抛尸当晚凌晨2点多,二人有频繁通话,民警怀疑王贺对抛尸一事知情,前往询问时,起初王贺拒不承认。

可当民警提到抛尸的山洞口时,王贺脸色大变,知道事情败露后主动道出原委。

原来尸体掉落后邓军因腰伤复发无法搬运,便打电话向弟弟求助,王贺开来三轮车帮哥哥把断成两截的嫂子拉进深山埋进山洞里。

之后民警继续通过监控排查,发现邓军于3月28号早上乘坐网约车离开宝生镇,去往重庆市万盛区的堂弟家,仅住两天就离开,接着一路南下,最终消失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民警又想起邓军曾在16年时在六盘水钟山区的一家钢材厂工作,前往已废弃的钢材厂调查时,发现了正在睡觉的邓军。

邓军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

案发前几日,邓军因腰部有伤无法工作,家里生活拮据,夫妻二人为此常闹矛盾。

而案发前一天,郭丽去火车站接了一个异性朋友,还与其喝酒到凌晨3点,在家养伤的邓军误以为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等郭丽回家睡着后,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皮带套住妻子脖子,将其活活勒死。

为逃避警方调查,邓军甚至去五金店买了切割瓷砖的切割机,打算将尸体切割抛尸,随后他把郭丽的尸体装进蛇皮袋,清理干净卫生间的血迹,于3月27号凌晨开始实施抛尸计划。

这起案件,因夫妻间的猜忌、矛盾,以及冲动的情绪,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好在警方通过抽丝剥茧的调查、严谨细致的追踪,让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让犯罪嫌疑人最终无法遁形,彰显了法律在维护正义、惩处罪恶方面的强大力量,也警示着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的摩擦和情感问题时,需冷静理智,避免让情绪冲昏头脑,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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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狂徒:广东成瑞龙连环杀人案纪实

1996年6月至2005年1月,成瑞龙伙同兰启荣等人在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等地流窜作案,制造10起特大案件,杀害13人,其中包括4名警察和2名无辜儿童。

这起案件因作案手段残忍、跨省流窜时间长、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列为公安部A级督办案件。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赣州因抢劫罪落网,2010年11月2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恶魔初现:南海绑架案的罪恶开端1995年冬夜,成瑞龙纠集兰启荣、成胜、成海芳等人在广东南海桂城策划绑架海鲜档老板。

他们以谈生意为名诱骗老板开门,将一家三口绑架后索要20万元赎金。

成瑞龙独自离开时劫走老板手机、1万港币及数千元现金,并安排兰启荣收钱。

成胜在控制人质时被警方抓获,成海芳逃亡途中被击毙。

此案暴露出成瑞龙冷血狡诈的犯罪特质——他不仅对受害者毫无怜悯,更将同伙视为可抛弃的棋子。

血色扩张:从绑架到枪杀的犯罪升级桂林房地产老板劫杀案1997年4月,成瑞龙与兰启荣在桂林七星公园附近盯上房地产老板。

两人潜伏至凌晨1时,在楼梯拐角处用尖刀和铁链制服受害者。

当老板反抗时,兰启荣失手将刀刺入其胸口,成瑞龙为灭口连捅数刀。

此案标志着成瑞龙从单纯谋财转向暴力升级,其作案工具从冷兵器升级为枪支。

北海老警察抢枪案1998年3月,兰启荣在北海发现独居老警察,用铁锤将其砸死后抢走配枪。

这支64式手枪成为成瑞龙后续犯罪的核心工具,他甚至在狱中回忆时称“得到枪后胆子大了很多”。

该案暴露出基层警务安全漏洞,也凸显成瑞龙对暴力的病态依赖。

肇庆证券所枪杀案1998年5月,成瑞龙在肇庆证券交易所盯上取款男子。

他尾随至小巷用枪挟持,因受害者反抗导致走火自伤。

为掩盖行踪,他当街枪杀受害者,此案引发肇庆全市戒严,但成瑞龙已逃往佛山。

佛山血夜:四名警察的英勇牺牲1998年5月22日晚,成瑞龙与兰启荣在佛山亲仁西路被两名便衣警察盘查。

成瑞龙突然拔枪射击,导致一名警察当场死亡,另一名重伤。

逃跑途中,他们又遇两名骑摩托车巡逻的警察,成瑞龙再次开枪,造成一死一伤。

这起案件震惊全国,佛山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追凶。

犯罪心理剖析成瑞龙在供述中称:“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警察。

”这种将暴力视为唯一生存手段的逻辑,折射出其反社会人格的彻底异化。

他甚至在狱中炫耀:“当时我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做事要果断绝一点。

”跨省逃亡:从悍匪到阶下囚的蜕变重庆枪杀治安员案1999年,成瑞龙在重庆盘查时枪杀治安队员,其反侦查能力达到顶峰。

他通过化名“周全”、伪造福建口音、频繁更换藏身地等方式逃避追捕,甚至在2001年与同伙“小九一”入室抢劫时,因受害者反抗而灭门。

江西狱中现形记2005年1月,成瑞龙在江西龙南县抢劫保险柜后跳车逃亡,被送医时谎称“周全,福建人”。

警方仅以抢劫罪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但2009年指纹比对揭穿其真实身份。

这一戏剧性转折源于公安部“清网行动”的科技赋能——全国在逃人员指纹库的建立,让成瑞龙精心编织的谎言土崩瓦解。

审判时刻:恶魔的末日狂欢一审认定罪行2010年2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故意杀人罪:杀害13人抢劫罪:劫财28.8万元,致2人重伤强奸罪:强奸少女1人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法院认定其“作案手段特别凶残,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虽主动供述强奸罪行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二审终极裁决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成瑞龙在法庭上提出三个特殊请求:佩戴黑框眼镜示人(被拒)捐赠遗体(未执行)见前女友和孩子(未获准)这些请求暴露出其扭曲的自我认知——既想维持“斯文”形象,又试图以遗体捐赠寻求救赎,更妄图用亲情软化司法判决。

执行死刑:血色终章的警示2010年11月2日上午10时14分,佛山殡仪馆内,成瑞龙被法警押上执行床。

当剪刀剪开其衣袖时,他盯着天花板喃喃自语。

这个曾叫嚣“能杀130人”的恶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未留下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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